寡妇门前是非多,继子手撕烂桃花_第61章 该死的安全感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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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均光棍汉子一条,这么些年来不论是吃饭还是睡觉都是一个人。
  往常休沐了要么是和兄弟们一起喝酒吃肉,要么是闷头睡大觉。
  这还是他第一次回家,家里欢声笑语不断,又有孩子笑着迎他,又有女人给他做饭洗衣。
  这种感觉实在不赖。
  胡均心里暖暖的,这就是家的感觉吧。
  有了外甥,有了妹子,从此,他胡均也有家了,也有家人了!
  从此再也不是冷锅冷灶,形单影只了。
  一家人热热闹闹的吃了饭,程丽对胡均说出了石头上学堂之事。
  “我这还有些积蓄,足够石头上学了。银子的事,哥你不用操心,只是我人生地不熟的,不知该把石头送去哪里念书,哥你帮我参详参详?”
  一大一小四双漂亮的眼睛都望着他,胡均沉吟片刻,“不然妹子你随我去镇上住吧,镇上林夫子家里就有个学堂。到时我们在镇上赁个院子,就不回村里了。”
  程丽咬唇,“还要另外赁院子,那得多少钱啊?”
  “我们赁个小院子,一月三四百文也够了,这钱我出,以后我也不在主家住了,搬出来和你们一起住。”
  程丽和石头对视一眼,“胡大哥你让我考虑考虑。”
  “林夫子的学堂每日辰时一刻就开始讲学,石头住在村里实在不方便。”
  也是,刮风下雨的万一再耽误了呢,程丽下了决心,“好,就听胡大哥的,我们去镇上住。”
  胡均辞了村长之职,告别村里的乡民们后驾着马车拖家带口去了镇上。
  胡均为人正直,出手阔绰,知交遍布,不过半日就通过一个卖布的掌柜寻到一处租金低廉的小院子。
  院子坐落在镇上的东南角,因院子主人去了城里开店做买卖,所以房子空了下来。
  此处多是百姓聚集,家家户户都有自己的房子,所以租赁的房子少,求租的客户更少。
  屋子一旦长时间无人居住,蛇虫鼠蚁横行,房子很容易就会破败不堪。
  院子的主人托好友留意着,若是能租出去,房租也不需多少,每月有个两三百文即可。
  因布店老板与胡均熟识,便向胡均推荐了这个房子。
  既然原房主是做生意的,那房子应该拾掇的不错,程丽心想。
  果然,小院子里铺满了青石板,既容易打理,又不会像土院子一样,下雨了弄的屋里屋外脏兮兮的。
  房子还是个两层小楼,每层有三个房间,只不过一楼左厢房被个铜锁锁住了,里面是原房主的东西,不能擅动。
  这么算下来,能住人的房间一共有五间。
  另外院子前面还有个厨房和柴房。
  只一点不好,这院子里没有打井,若是想吃水洗衣,还得到镇上的水井旁。
  程丽说出了自己的意见,“没有水井平日洗衣做饭都不方便。”
  布店老板早知胡均亲妹子寻回来了,却不知道胡均这莽汉的妹子长的这么如花似玉,娇媚可人。
  一想到这么个漂亮姑娘居然还要自己动手洗衣做饭,布店老板就内心感叹。
  “真是浪费了这般好容貌,凭这身段和脸,哪家的姨奶奶做不得?届时吃香喝辣,岂不美哉?”
  但这话他只敢内心腹诽,若是说出来,让人家好好的小寡妇去给人做妾做小,说不得就要被胡均一顿好打!
  胡均大手一挥,“些许小事,无需烦恼,我每日挑水便是。”
  程丽在何家村时出门便是池塘,洗衣洗被极为方便,只是家里吃的水需去村里的大水井统一打。
  她细胳膊细腿,哪里能挑的起那么重的木桶。
  第一次试着挑水时,程丽连人带扁担一起飞了出去,小腿还被木桶砸了一下。
  后来,还是石头看不下去,一大一小两人费劲巴拉合力抬了一桶水回家。
  她自觉挑水是个苦差事,闻言眉头紧锁,“水桶那般沉,每日挑水岂非要累坏了?”
  “一担水的事,哪里算得上累!”胡均不甚在意,“妹子,你看这院子可喜欢,若喜欢我们就定下。”
  布店老板撇下自家生意陪着他们看房子,且这房子除了没有水井,其他都无可挑剔,程丽是只能不甘不愿道,“哥哥做主便是。”
  胡均是个大大咧咧的汉子,没注意到程丽的低落,和布店老板勾肩搭背的走了,说要请布店老板吃饭。
  院子里只剩石头和她。
  程丽看了看眼前的新家,总体还是颇为满意的。
  房子干净整洁又向阳,屋里的桌椅板凳居然还是桃木做的,床是松木床,上面铺了棉絮被褥。
  两人合力把房间里的被褥都取下来拿到院子里晾晒。
  不出半个时辰,胡均精神抖擞的回来了,还给她们买了热腾腾的烤鸡和酥脆可口的锅盔。
  呜呜呜呜呜呜呜还是外面的饭好吃,程丽和石头大快朵颐。
  三人又合力把马车上的行李一样样搬到到院子里。
  幸亏石头有先见之明,让他们把过冬的被子都拿来了,否则他们还得现买。
  棉花被子可不便宜,真要一人一条过冬的大被子,少说得一两银子。
  除了棉被,三人的衣物鞋袜,家里储藏的各种蔬菜和锅碗瓢盆都拿来了。
  忙活了一天,天黑时,三人终于如愿躺在了新家的床上。
  石头和胡均住在一楼,程丽住在二楼。
  程丽睡前还迷迷糊糊的想,好像忘了什么事?
  到底什么事呢?算了不想了,还是睡觉吧。
  一觉睡醒,胡均已经驾着马车去主家干活了。
  程丽在床上听着院门关闭的声音后知后觉想起来,卧槽,石头学堂的事还没着落呢。
  胡均半月才休沐一次,石头又得晚半个月上学了。
  她没了睡意,穿衣下床,石头已经在厨房吃饭了,“你快梳洗吧,等会黄伯伯要来了。”
  什么黄伯伯?程丽一脸迷茫。
  “昨日陪我们看房的布店老板啊,他叫黄忠。他等会要带我去学堂看看,你也跟着去认认路。”
  啊,原来胡均都安排好了。
  程丽对胡均又增加了一丝好感,果然是个稳重靠得住的男人。
  虽然昨日忙的脚不沾地,他却忙里偷闲,把所有事情安排的妥妥贴贴。
  甚至去干活前还做了早饭在厨房大铁锅里温着。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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