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周四。 一早就约定好了,二四六三天,白雪会去温淮之家补习功课。 但,今天下班准时。温淮之就站在白雪家楼下的小树林里,等白雪回家,然后两人一起回家。 温淮之的心思很简单,如果“二四六”这个习惯能坚持的话,自己和白雪的关系,那就稳固了。 温淮之抿着嘴,心中高兴。 谁知,一个小时后,等到天都快黑了,温淮之还不见白雪的影子。 一种隐隐的不安,在温淮之的心头升腾起来。 按理说,七点半了,这个点按照平时,白雪早就回家了。 温淮之站在楼下,遥望白雪位于四楼的家。那个家里,昏黄的灯光已经亮起,就像所有的家庭一样,忙活晚饭的事情。 他们或许以为自己和白雪在一起吧? 温淮之也不再犹豫,他蹬上自行车,来到了前进市场。 时针划过八点大关。 前进市场空无一人。 大楼里,没有一家商户的灯亮起。唯一的灯光,只有前进市场大门上,吊着的那盏白炽灯泡。 白炽灯幽幽地泛着昏黄的光,在夏夜的微风下摇摆。 温淮之盯着灯泡,心里头更是不安。 如果白雪是按时下班,她应该早就到了家了……她如果没下班,那么她应该就在市场里加班。 市场没人,难道白雪在回家的公交车上? 不! 温淮之摇摇头,他不能要有侥幸。 温淮之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走到公交车站附近摆摊的大爷跟前。 白雪是大爷这里的常客,温淮之一问,老大爷就想起来了。 “哦!你说的是十六号门市部里,卖鞋的那个漂亮的小姑娘吧?” 温淮之苦笑,漂亮确实是白雪外在最大的标签了。她走上路上,很难让人不多看她两眼。 但是,深入接触白雪之后,温淮之才感觉到,漂亮两个字,反而是白雪身上最不起眼的标签。 “对,就是她。喜欢扎马尾辫,” 大爷豁着牙,笑得很开心。 “对对,就是她。她扶着一个孕妇,往那边走了。” 大爷扬手,指向马路左边。 温淮之的眉眼顿时紧张起来,在温淮之的印象里,白雪可从来没有孕妇朋友。 “孕妇,是哪里来的孕妇?” 老人告诉他, “好像,也是做生意的孕妇。才搬进来不久。” 温淮之谢过了老大爷后,就朝着老大爷指明的方向走去。 他有了老大爷这个成功经验,便一路走一路问。有的人记得,一个女孩扶着一个孕妇过来。有的人不记得,也不能提供具体位置。 每当走到岔路口时,温淮之就不由自主地紧张起来。 这,是一个十字路口。 路口破败的房子附近,有一个小餐馆。店主正坐在小板凳上嗑瓜子,他左顾右盼的,像是在等什么人。 “你好同志,请问你见过一个女孩,扶着一个孕妇走过去吗?” 漂亮姑娘,在温淮之这里,已经不是最显著的特征了。现在他寻找的目标,就是一个女孩和一个孕妇。 店主收起瓜子,一脸笑意。 “巧了,我也在等她呢!” 店主仿佛打开了话匣子,“你说的是个高个儿女孩,长得很好看。喜欢穿一件白衬衣,运动鞋的。在对面市场里做生意的那个?” 温淮之双眼炯炯有神, “对,就是她。” 店主起了警觉之心,上下打量眼前这个衣着不凡的男人, “你是谁啊?” 温淮之脸色微红,一本正经回道。 “我是她对象,她还没回家,我找她来了。” 温淮之害羞,但是焦急的神情就要从两只眼睛里飚出来了,店主被烫伤了似的,起身。 “我也在等她呢。她走的时候,说一会儿就回来的啊。就把孕妇送回家,她就回来教我煮粥。” 温淮之心头一凉,白雪把和自己有约的事情都忘了…… 但,这不是重点! “同志,她去了多久了?”温淮之的眼神就要贴在店主脸上了。 店主皱了皱眉,看了一眼自己小店里墙上的挂钟。 “过去都两个多小时了!她还没回来,我还在等她呢?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情啊?那孕妇走路不是很稳,精神不太好的样子。” 温淮之真的急了。 白雪从来不是不守信的人,她在那么短的时间答应这个店主,没回来的话,肯定就是有事! 温淮之的眉眼更加着急了,他一把抓住老店主,把老大爷吓了一跳。 “您知道他们往哪个方向去了吗?” 温淮之眼中,殷殷切切。 他似乎把店主当成救命稻草。 店主指了一下不远处的那栋白顶的楼, “别着急小伙子。就是那栋楼,姑娘临走前亲口对我说的,说他就去那栋楼送孕妇,让我等着他,他马上就回来。” 温淮之的眼睛稍微缓和一些,现在,已经很清楚了。这是白雪在留信号。 她是个很警觉的人,时刻在为自己留信号。 温淮之向店主说了一声谢谢,便甩开步子,用最大的步伐,往那栋楼去了。 温淮之站在白顶楼楼下时,就听见白雪大声喊着火的声音。 此时,确定白雪中气十足,温淮之的嘴角狠狠扬了一下。 他站在楼栋门口,就是为了迎接白雪。 此时,白雪头发上淡淡的香气,涌进了温淮之的鼻腔。 温淮之心疼极了,他的手,不由自主地在白雪头顶上摩挲着,言语间显现出前所未有的温柔。 “没事了。” 白雪颤抖的手,搂住温淮之的腰,怎么也不肯撒手。 她暴哭起来,她的情绪很复杂,一时间不知道怎么表达。 她为自己的蠢悲伤,也为自己劫后余生而庆幸,同样为温淮之和自己的合拍激动。 但,所有情绪里,最大的那种情绪,还是伤心。 她从来不是什么圣母,但为什么,今天做了一次圣母,就这么倒霉呢?差点被人先奸后杀?biqubao.com 她后怕极了。 就在这时,温淮之闻到了一抹异常的气味,那是人血的味道。 温淮之小时候闻过最浓烈的这股味道,这辈子挥之不去。 他心跳加速,紧紧搂住怀中的白雪。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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