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七零再高嫁_第162章 你脱够了没有?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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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爷爷给她苦口婆心地分析了,她去读复大经济系的好处。
  首先是唐爷爷在沪上和复大都有认得的人,虽然有些老学生早已跟他这个老师反目成仇。
  但也有些人没有伤害过唐爷爷的,那就是人脉,也是机遇。
  她如果想做买卖,不是沪市就是粤省,要不就是京城。
  京城她是现在绝对不会考虑的,沪市虽然一开始没有粤省特区开放得那么直接。
  可它未来是全国最重要的金融中心,哪怕现在也是国内经济条件最好的地方之一。
  不管去那边卖什么东西,都不担心市场。
  等到粤省口岸开放,她就当倒爷,把那边的东西倒腾到沪市来卖。
  她会说粤语,这就是优势!
  宁媛琢磨了半天,发现上大学几年,确实沪市比粤省羊城更合适她发展!
  还有一点就是……
  她眼神幽幽一闪。
  宁南离开粤省很近,荣昭南在这里似乎有他要进行的工作,也就是他的活动范围会主要在两广。
  他们闹得那么不愉快,此刻有点距离也是好的。
  毕竟距离产生美,不见面,也许感情会生疏,但时间会冲淡不愉快。
  宁媛垂下眸子,暗自叹了口气
  他应该也不想看见她吧……快两个月了,他都不曾给她说过只言片语。
  想到那双看着自己变得异常冰冷的眼睛,宁媛不由自主捏紧了手里的钱。
  倒是欧明朗知道宁媛要去沪市读书,顿时高兴极了:“我在交大英语系!到时候我带你在沪上玩!”
  宁媛一愣,欧明朗后来不是飞行员吗?
  她不动声色地问:“你为什么决定去交大读英语系?”
  “交大今年才开始招英语专业学生,我英语太差了,家里人希望我能把英语学好,以后能外派西方——师夷长技以制夷!”
  欧明朗垂下漂亮的丹凤眼,轻咳一声。
  其实他不好意思说,也有被宁媛英文比自己好打击到了的原因。
  宁媛心情复杂地看着欧明朗,到底是外交官家庭出身,眼界不一样。
  是的,还有十年,苏俄解体,俄语日渐式微,会英文就能有更多机会接触西方先进技术,将它们带回自己国家。
  欧明朗很高兴自己的好朋友不用分开,一边打气泡水,一边开始盘算要带宁媛吃家乡特产——
  “我带你去外滩玩,再带你去吃松鼠鳜鱼、吃蟹粉、还有白脱蛋糕,可好吃了!”
  宁媛看着他高兴的样子,也弯了弯明媚乌黑的眼角,笑了笑:“好的呀!”
  单纯少年人的快乐,总是很容易感染人的!
  不远处,一辆军用吉普路过,老徐看了一眼正在后座看资料的男人:“要去见小嫂子吗?”
  荣昭南绒薄漂亮的眼皮都没抬,翻阅着手里的资料,淡漠地道:“不用。”
  老徐暗自叹了口气,开着车离开。
  ……
  暑假周日的饮料很好卖,中午,宁媛就把所有的气泡水卖光了。
  欧明朗帮着她收拾东西:“我有事儿,得先回家!”
  “行,我顺便把三轮车和这缸子什么的都給章二哥送招待所去。”宁媛笑了笑。
  两人挥手告别,各自分开,谁都没有注意到一道消瘦的人影正怨毒地盯着宁媛的背影。
  “过得可真开心啊,一定很期盼上大学吧……凭什么呢?”
  她低声呢喃着,转身消失在人群里。
  宁媛不曾察觉,骑着三轮车到了县招待所。
  她把自己买的二手三轮车送给了章二。
  章二挺高兴的,叫了好些菜和送货的满花、华子一起吃:“咱们小宁要上大学了,今天哥请客!”
  满花隔一个周末就能见到宁媛,早知道她要去沪上读书,心里很不舍得,给宁媛送了不少她做的炸米花和山货。
  不光她,老支书和方婶子都给她杀鸡宰鸭,带了很多好吃的,甚至还给她不知道哪里凑了全国粮票。
  有了往县城里好几家单位供应山货的活计,村里参与狩猎的人家,生活水平都好了不少。
  老支书他们对宁媛更是感激,当然出手大方。
  除了这个好消息,满花还按捺着激动告诉宁媛——
  “咱们村搞的包产到户的人家,都可卖力了,看这势头十月秋收的时候,绝对大丰收!”
  对于农村人来说,粮食就是命根子,干啥都没有地里大丰收值得高兴和骄傲啊!
  宁媛很高兴:“没有人私下搞破坏或者举报吧?”
  华子认真地对宁媛道:“放心,那些刺头儿,我爹都找人牢牢盯着呢,包括那个王三姨,还闹过!”
  宁媛放心下来:“那就好!”
  她想了想,对华子和满花还有章二道:“以后,我去了沪上,还是要做买卖的,咱们要常联系,有什么事儿给我打电报!”
  满花姐能盘会算,章二哥头脑灵活,华子哥为人踏实,各有长处,但都是好心肠的人。biqubao.com
  如果她真能做成买卖,他们都是值得信任和可以用的人。
  满花算是宁媛亲手带出来的,也做了半年买卖,立刻就明白了宁媛的意思,她甚至没有犹豫就点头:“到时候我给你寄特产!”
  章二眼睛一亮,也笑:“有啥需要的,跟哥说就是。”
  宁媛这小丫头,是有点“才”和“财”在身上的!
  一顿午饭,大家都吃得很高兴。
  章二又踩着三轮车帮宁媛把村里人送的东西和她一起送回了院子,然后才离开。
  夏阿婆和唐老不在家,去百货大楼买东西去了。
  宁媛锁好院子门,哼着小曲,搭着毛巾端起一盆温水进房间,把小包往门口架子上一挂,然后开始脱衣服。
  大热天,擦个澡,舒爽凉快地睡个午觉是人间一大享受。
  她刚脱下内衣,忽然听见身后一道清冷的声音响起:“你脱够了没有?”
  宁媛吓得尖叫,猛地转身:“谁!”
  一转头,她才看见窗口书桌边坐了个人!
  她一愣,瞬间涨红了脸,手忙脚乱地拿衣服盖住自己:“你……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在房间怎么也不出声?”
  他……他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跟个鬼一样!
  荣昭南合上手里的卷宗,没打算回答她,冷漠地看着她:“我有话跟你说,穿上衣服。”
  宁媛被他淡漠的目光一扫,心里不由沉了沉。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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