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七零再高嫁_第102章 她的身世真相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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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荣昭南慢条斯理地吹了下杯子里的茶叶:“嗯,说反了,我现在你的户口本上,别人看着,我就算你男人才对。”
  宁媛耳朵更热了,干巴巴地道:“又不是真的。”
  “不管真假,以后我的工资都给你管,我相信你会让它们很快翻倍。”荣昭南唇角浮出一点似笑非笑的表情。
  宁媛这下明白了,这小哥哥是打算让她“操盘”投资呗。
  说话那么暧昧干嘛?大佬也有扭扭捏捏的一面,害她多想。
  宁媛卸下防备,有些纳闷:“你哪来那么多钱?以前藏的箱底钱?”
  这小哥哥前几年落魄得穿破衣草鞋,上山打猎才没饿死,不可能攒下来那么一大笔钱。
  荣昭南垂下睫羽,在他冷白的面孔上落下幽暗的影子:“家里让人寄来的。”
  宁媛忍不住感慨:“你家里人还是挺在乎你的。”
  不是在乎的话,也不会一下子寄那么多钱。
  荣昭南嘲讽地扯了下唇角,没说什么。
  只是,他看到宁媛听到钱就亮晶晶的大眼睛,轻描淡写地补充一句:“以后应该还会有更多。”
  宁媛顿时笑眯眯地道:“看来,南哥这是指望我帮你投资做买卖啊,行呀,三七分,你三,我七,怎么样?”
  荣昭南淡定地道:“行,亏了算我的,赚了三七分。”
  宁媛听得一呆,做买卖不就是漫天要价,就地还钱吗?
  这哥居然答应得那么干脆,还附加一个听起来很无脑的条件——亏了都算他的?
  宁媛顿时差点没忍住笑出来。
  嘿,这买卖划算得很,稳赚不赔啊!
  荣大佬很信任她嘛,按照他的背景和发展来看,以后的工资只高不低,何况他最值钱的可不是工资。
  她到底没忍不住大眼弯弯,灿烂地笑出一口漂亮小白牙:“成交!!!”
  未来名字会在《人日》报纸头版上时常出现的大佬,最值钱的是“势”,帮他理财,她能借势而上!
  荣昭南看着觉得占了大便宜一样,暗自得意笑意难藏的姑娘,他垂下眸子,淡淡地一笑。
  图利的兔子,大概不知道战场上还没人能占他便宜,又不付出代价的。
  两人相视一笑,达成共识。
  一个算计人,一个算计钱,大家都有光明的未来。
  ……
  但也有人算计失败,很恼火。
  比如宁南市内,第一医院的走廊拐角处,吵成一团的两姐妹。
  “你算计人有一套啊!大姐是觉得小妹知道她不是我女儿,就会把你当亲妈养?”
  宁锦云看着自家大姐,尖酸地冷笑。
  白锦拉长了严肃的脸:“谁算计你了,我已经告诉过你,宁媛会知道这事儿不是我透露的!”
  这个妹妹是个没什么脑子的女人,自己伤筋动骨一百天在医院养着,还被拉着到这角落看她犯蠢!
  宁锦云扯了下唇角:“不是你是谁,小妹总不可能自己突然发现这事儿!”
  她讥讽地上下打量白锦:“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总想要小妹当你女儿是为什么呢,姐夫如果知道你心里还记挂那个男人……”
  “宁锦云!”白锦刻板的脸瞬间变得阴森,也顾不上的肋骨还疼,胖呼呼的身体一下子逼到她面前。
  宁锦云看着自家大姐扭曲的脸,顿时喉咙紧了紧,没有再说话。
  白锦死死盯着她:“宁锦云,管好你的嘴,再敢瞎扯,别以为你是我妹妹,我就会放过你!”
  宁锦云看着自家大姐的脸色,心中生出惧怕来,干巴巴地道:“知……知道了。”
  白锦这才松了手,阴沉地道:“小妹整个人态度都变了,说明她已经很确定她不是你生的。”
  她顿了顿:“你想好说辞,别真让宁媛真跟我们生分了。”
  宁锦云不甘不愿地道:“我知道了,但是女生外向,被男人睡舒服了就不想着娘家了。”
  白锦不悦地拧眉道:“你说话总是那么低俗,难怪小妹会我们一直找的翡翠辣椒在小妹那里。”
  宁锦云三角眼都瞪大了:“什么?谁给她的!”
  白锦扯扯唇角:“除了我们老妈子,还有谁!”
  宁锦云深吸一口气,还是没忍住破口大骂:“那个死老太婆真是给宁家当了一辈子佣人,奴性不改啊!”
  她越想越气:“好东西都不想着留给我们这些女儿,居然留给宁媛那个小野种!”
  白锦拉了脸,冷冷地道:“什么小野种,你要不想当小妹的妈,当初就别养她,我来当她妈!”
  宁锦云翻了个白眼:“还不是我们妈那个老太婆说谁养大小妹,她当初偷藏的宁家那些宝贝就是谁的,你以为我稀罕养个外人?”
  她们妈以前是宁南市最出名的世家宁家小少爷的奶妈子。
  据说,解放前,宁家跑去香港时一片混乱,她们妈趁机偷偷拿了不少值钱的东西。
  白锦恼火:“你就是这种态度,小妹才会变了个人!”
  宁锦云也恼火了,嘲讽地看着白锦:“大姐,我一家六张嘴,穷得揭不开锅的时候,也不是没想把小妹送给你养!”
  “可你是想当小妹的妈,她也不愿意啊。”
  自己对小妹很一般,但也就是漠视小妹。
  偶尔心烦,那死丫头撞枪口上,才没好脸色地打骂一番。
  吃穿上,大家都穷,最多就是从来没有新衣服穿,有点好东西吃轮不到那死丫头,从小要帮家里多干活做家务。
  可现在哪家儿女多的不这样?也算不上太刻薄吧?
  可她这个大姐,喜怒无常,为人一直严苛到病态。
  假期送小妹去大姐家,说是当自己亲女儿管,吃喝穿住,看似不错了。
  小妹动辄得咎被罚跪、罚打、罚抄东西、一犯错不也没饭吃?
  “宁锦云,你懂什么,我是把小妹当大家闺秀培养!”白锦愤怒地说。
  宁锦云又翻了个大白眼:“大姐,你快闭嘴吧,咱们都是红五类的无产阶级好成分,你扯什么资产阶级大家闺秀,那可是黑五类,早几年你也要被拉去改造下放!”
  说白点,她们和爹妈都是佣人出身,去哪里学培养大家闺秀。
  大姐就是脑子有病,不想承认自己宁家佣人出身,非要把名字颠倒过来,改姓白。
  明明现在,这个出身让他们过得多舒坦!
  什么进厂、转干、当兵的好事,甚至结婚都要讲成分!贫下中农、无产阶级都是顶好的!
  白锦被堵得脸色难看:“你……”
  “我什么我,大姐,别以为你拉着小妹,到时候找到老妈子从宁家弄的那些宝贝,你就能多分!”
  宁锦云叉腰,从鼻孔里哼了一声。
  说什么真心对小妹好,其实还不是为了老妈子藏起来的好东西。
  不然大姐问小妹要那只翡翠辣椒干嘛?!
  还不是因为翡翠辣椒是唯一能找到老妈子留下宝贝的线索!!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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