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钱岚认识也有一个月了,这还是第一次看到她这样乖巧。 以前钱岚在我面前,都是各种捣蛋。那次我问她宋小丹的电话,她死活不告诉我,最后还找来柳梦云这个女妖精。 现在看到她突然变得这么乖巧,我反而有些不习惯。 我帮钱岚伤口消毒之后,又等了十分钟,却还是没看到女医生过来。我又给女医生打电话。 结果那女医生说,她正好接到一个急诊,暂时没空过来。让我帮忙,给钱岚包扎一下。 我总觉得,是杨芹故意让这个女医生找借口不来。但我也没办法,只好动手给钱岚包扎。 包扎过程中,我的手不免又碰到钱岚胸口好几次。 钱岚的胸不是特别大,但是非常软,和老板娘是属于一种类型,手感非常好!我极力压制着心里的冲动,才没有动手去捏上两下。 可是这种克制,也让我也出了一头汗。 终于包扎好,我赶紧站起身,心里暗暗松了口气。 钱岚见我出了一头汗,那张苹果脸上露出一个调皮的笑容。 “只是帮我包扎一下,你怎么出这么多汗?你是不是心里有什么猥琐的想法?” 我没想到,钱岚居然一眼便看出我内心的猥琐,赶紧掩饰。 “当然没有! 你昨晚不是说,如果咱们能活下来,就跟我做兄弟的嘛!我怎么会对自己的兄弟,有什么歪心思?” 钱岚听了我这话,眼中闪过一丝失望,但是马上便被她掩饰过去。 钱岚披好衣服,慢慢从床上坐起来,然后一搭我的肩膀。 “对哦,从现在开始,你就是我的好兄弟了!” “以后在蓉城有人欺负你,就报我的名号,姐罩着你。” 我看着钱岚这一副大姐大的模样,感觉有些好笑。 “报你的名号就好使吗?” 钱岚嘿嘿一声。 “那还是报我九叔的名号吧!虽然我九叔以前不在蓉城混,但他的名号,在江湖上还是相当响亮的。 就算是蓉城的地头蛇——沈墨,也不敢不卖他的面子。” 我听钱岚这样说,趁机道:“钱姐,那你能不能跟九叔讲讲,让他帮我跟沈墨打个招呼,帮我老板娘把那一千五百万的工程款讨回来?” 钱岚有些诧异。 “这事九叔还没帮你办吗?我现在就给他打电话。” 钱岚当着我的面,便打通了罗九的手机。 电话一通,钱岚便直接开口道:“九叔,陈林托你帮他老板讨笔款子的事,你能帮上忙吗?” 罗九马上去看他老婆杨芹。 杨芹轻轻点头,罗九立马便答应下来。 “没问题!” “我刚才就跟小陈讲了,这事包在我身上。保证帮他们把这一千五百万讨回来。要是少一分钱,我自掏腰包给他。” 我听罗九这样说,赶紧道:“那,九叔您什么时候能带我去找元乐山?” 刚才在办公室,罗九便答应帮我讨款。可他却没有讲,具体什么时候帮我。我不得不问清楚。 我怕罗九会一直拖着我。 眼下老板娘的公司,急等着这笔钱用。 有了这笔钱,老板娘马上便能招兵买马,把公司的业务做起来。凭她前几年在蓉城装修界积攒下的人脉,相信她很快便能将公司的规模做起来。 老板娘有了自己的公司业务,在李良才面前便可以挺直腰杆。 到时候,李良才再想欺负老板娘,就得掂量掂量了! 我再见老板娘她爸妈时,也可以更有底气。 罗九听到我的声音,笑着道:“小陈,真是不好意思。这几天因为秦虎死的事情,我还有些事情要处理。暂时没空陪你去找元乐山。 你等我三天行吗? 三天之后,我一定亲自陪你去找那个元乐山,帮你们把这笔款子讨回来。” 得到罗九的准信,我暗暗松了口气。 “那就太感谢九叔了!” “到时候我给您打电话。” 罗九见我要挂电话,忙急问,“我家岚岚背上的伤,恢复得怎么样了?” 我看了一眼钱岚。 “不是太好!有点发炎。你们一定要记得提醒她,这几天不能洗澡,伤口千万不能再碰生水了。 另外,不能喝酒,尽量少吃辛辣食品。” 罗九连连点头。 “好,我记住了!” 挂了电话,我又叮嘱钱岚几句,这才开车回到老板娘的公司。 我没有提前打电话给老板娘,告诉她,我已经帮她搞定那一千五百万的事情。 上次我以为搞定了这事,结果却没有成。 所以这一次,我要等拿到钱,再告诉老板娘。 回到老板娘的小公司,却没看到老板娘,只有孙婷在办公室里研究那些账本。 孙婷穿着一件黄色无袖雪纺衫,搭配着一条齐膝的百褶碎花裙,两条诱人的大白腿露在外面,让人总是忍不住想要多看两眼。 不过,我没有多看孙婷,直接走到她对面坐了下来。 上次我们一起吃饭时,这家伙拿我之前与她在KTV洗手间的事情,要挟我。让我对她格外警惕。 我现在时刻提醒自己,要跟她保持距离。 见孙婷还在看账本,我轻轻敲了敲桌子。 “怎么就你一个人在公司?老板娘呢?” 孙婷直接给我了一个白眼。 “自然是找人托关系去啦!一千五百万的款子,总不能真的就这么白扔吧?” 我一听孙婷说,老板娘出去托关系,生怕她被别人骗,赶紧给老板娘打电话。 “老板娘,你在哪儿呢?” 老板娘温柔的声音从对面传来。隐约还能听到一些嘈杂的声音。 “我跟几个朋友在外面吃饭。怎么了?” 我一听老板娘说,跟朋友在外面吃饭,马上便猜到,她肯定是在四处求人。 我赶紧道:“老板娘,你快回来吧!讨要那一千五百万的工程款,我已经有眉目了。 那个隆兴公司的老板叫元乐山,以前是笑面虎的一个手下小弟。 现在笑面虎被沈墨赶出了蓉城,他又投到沈墨门下。 他们这些人都是混江湖的人,想让他们服软,还是要用江湖手段。 你们家的关系网,都在体制内,跟沈墨他们这种不在一条路上,根本使不上力。 所以,你以后就别白费功夫了。 这事我已经找到了路子,应该有五成把握能把钱讨回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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