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娘肯定地点头。 “我能确定!” 洛母虽然并不相信她女儿这话。不过,她也没有反驳。 “行,既然你对他的人品这么有信心,那我保持中立。咱们先交往着,行吧?” 客厅里,我坐了十几分钟,才看到老板娘她爸洛长志从书房里出来。 洛长志与我上次见他时一样,全身上下一丝不苟,头发梳得没有一根乱发,衣服没有一处褶皱。 看到他出来,我忙起身主动打招呼。 “洛叔好!” 虽然我尽量让自己保持镇定,但是手心还是冒起了汗。 洛长志“嗯”了一声,便在我对面坐下,那双锐利的目光开始打量我。 虽然洛长志已经退休,但他身上仍然保留着那股上位者的威严,让我倍感压力。 他就这么一言不发地盯着我,仿佛是要看透我身上的每一个细胞。 足足过了两三分钟,洛长志才终于收回目光,然后开始认真地捣鼓起茶几上那套工夫茶具。 洛长志一面泡茶,一面开始自言自语。 “工夫茶这东西,以前是岭南人的一种重要社交工具。最近这几年在我们蓉城,也开始流行起来。 我这几年退休了没事,就跟他们学着喝一点。” 洛长志一边说话,一边熟练地开始洗茶具、冲茶、倒茶。一套动作如同行云流水,非常娴熟。biqubao.com “这工夫茶就跟人一样,茶叶、茶具、水,都有很大差异。如果你用的水不好,就算茶叶再好,也泡不出好茶。只能白白浪费茶叶。 同样的道理,你用的水再好,茶叶不行,也同样泡不出好茶。 想要泡出好茶,喝得舒服,最重要的是茶叶和水的档次要匹配。门当户对,才能幸福。” 我知道,洛长志看似是在漫不经心地跟我聊泡茶经验,实际上是在暗示我,我和他女儿就像茶叶和茶水。我们两人的学历、身份、地位,都落差极大,强行扭到一起,也不会有什么好结果。 我无法反驳洛长志,他说的确实是事实。 但我又不能不表达自己的态度。否则,就等于是认同了他的观点。那就等于是同意放弃与老板娘继续交往。 “洛叔,我觉得人与茶还是有区别的。人与人之间的往来、合作,包括组建家庭,远比泡茶要复杂得多。 另外,人与茶还有一个最大的区别。茶和水的品级,从它们摆上茶桌的那一刻开始,便已经确定了。 但是人的学识、财富、地位,都一直在变化。 现在不匹配,不代表未来不匹配。 不是有那么一句话叫,‘莫欺少年穷’嘛!” 老板娘就在厨房里偷听。听我成功反驳她爸,老板娘悄悄向我竖起个大拇指。 我却担心地悄悄观察我这位未来老丈人的表情,生怕我的反驳,会引起他的不快。 我身为他女儿的男朋友,第一次来他家里,按说应该对他唯唯诺诺才对。但我现在却公然反驳他这位大局长的话。我很担心洛长志一生气,会直接将我赶出门。 洛长志脸上的表情,仍旧是那副波澜不惊的样子,这让我猜不透他内心的想法。 不得不说,洛长志这种曾身居高位的人,城府是真的深。 你根本无法从他们的表情变化,猜出他们内心的想法。这也让我倍感压力。 在我认识的所有人当中,洛长志是城府最深的一个。跟他相比,我那位聪明的前老板李良才,连他百分之一都赶不上。 就算同是公职人员的徐颖,城府也远远不及洛长志。 看着对面始终看不出任何情绪波动的洛长志,我感觉自己如同站在一个深不见底的深渊前面。我根本无法知道,这深渊里藏着怎样的凶兽! 面对如此可怕的未来老丈人,我的背后开始慢慢冒起冷汗,不知道自己刚才冒险的反驳,会给我带来什么后果。 洛长志就这么平静地看着我,一言不发、面无表情。 我心里的压力越来越大,终于忍不住主动拿起茶杯,打破这种尴尬。 “洛叔,您喝茶!” 洛长志这才将目光从我身上收回。 我心里暗暗松了口气。 厨房里的母女俩看似在做菜,其实她们也都在悄悄关注着,客厅里我和洛长志的谈话。她们都知道,我们俩看似是在闲聊,实际上是在暗自交锋。 洛长志没有接我递过来的茶杯,而是自己拿了另一杯,轻轻喝了一口。 “我承认,你刚才说的话,也有几分道理。 但你有这个想法,不代表你就能做到。我凭什么要用我女儿一生的幸福,赌你一个不确定的未来?” 老板娘终于忍不住了。 “爸,您这样说,有点过分了吧?” “小陈上次成功帮我从李良才手里,拿回属于我的一千五百万家产,不是已经证明了他的能力吗? 如果没有他,我这一千五百万家产,一分也拿不回来。 所以,这一千五百万,小陈至少能分一半吧!也就是说,他现在的身价相当于七百五十万。 他这样的身价,配你一个二婚的女儿,应该也差不多了吧?” 洛长志扭头看向他女儿,脸上依然是一副波澜不惊的表情。 “那一千五百万,你拿到手了吗?” 老板娘眼里闪过一丝慌乱,但却马上被她掩饰过去。 “当然拿到啦!” 老板娘语气坚定,但我却从她的脸上看到了心虚的表情。 看到老板娘脸上闪过的心虚,让我瞬间明白过来。老板娘分得这一千五百万家产,只怕还有问题。 我正想问问老板娘,到底是怎么回事,洛长志再次开口。 “晴晴,你还想骗我们是吧?李良才给你的一千五百万,只是一家空壳公司的应收账款。 如果我猜得没错,这些应收账,都是无法收回的死账吧?” 说到这儿,洛长志的目光从我脸上扫过,语气冷漠而无情。 “也就是说,他其实一分钱都没有帮你讨回来。你纯粹就是拿着没有的东西,在我们面前替他邀功! 我说得对吗?” 洛长志的这番话,如同一记重锤,狠狠砸在我的脸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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