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娘并不怯场,落落大方地与钱盛华握了一下手,便退到老板身后。 钱盛华与老板娘握完手,目光落到我的身上。 “这位是?” 老板忙道:“哦,他是我的司机小陈。” 钱盛华听说我只是司机,便没有再理会我,目光又转到老板娘身上。 “李夫人今天能来,真是太给我面子了。” “我先带你们去房间。五点以后,咱们去爬山。然后再带你们去吃烧烤、喝啤酒。 吃过饭,我们可以去看节目表演,也可以去泡温泉。” 我跟在老板和老板娘身后,帮他们提着行李箱。 安排好房间,钱盛华又带老板和老板娘去他的办公室喝茶。 我便回自己的房间,等着老板和老板娘的召唤。 这家度假酒店共有六层,下面三层主要是餐饮、娱乐一类,三层以上才是客房。老板和老板娘的房间在六楼,而我的房间则是被老板安排在了三楼,隔得相当远。 我感觉,老板就是故意的。 这样的距离,让我根本没办法保护老板娘。 如果老板娘他们那边发生点什么事,我也根本没办法知道。 最让我头大的事还不是这个,而是老板娘显然还没意识到危险,对于老板和那位钱总没有丝毫的戒心。 于是我又给老板娘发了一条消息。 “老板娘,小心提防这个钱总。他不是什么好人!” 我没办法直接告诉老板娘,她老公今晚很可能会把她卖给这个钱总当玩物,便只能这样提醒她。 要是我跟她直接说出实情,老板娘反而可能会认为我是出于嫉妒,故意诬陷她老公。 思想保守的老板娘根本无法想象,一个男人能无耻到如此程度。居然会为了讨好一个大客户,把自己老婆送给对方玩。 老板娘很快便给我回了消息。 “小陈,你不要听别人乱讲,就先入为主。我看钱总人挺好的。” 我见老板娘一直不肯相信我的话,心中有些气恼。但是转念一想,我又不那么气了。 毕竟,说钱总是好人的人,是她老公。而我不过是他们家的小司机。 虽然我前几天和老板娘发生过一些暧昧,还吻了老板娘。但无论我这几天的努力有多大成效,也不可能抵得过她和老板近十年的感情。 老板娘信她老公不信我,其实很正常。 想通这点,我也就释然了,也不再试图让老板娘相信我。现在我只想好好守着老板娘,别让她出什么意外就好。 保护好老板娘这两天不要出意外。等宋小丹出面,帮老板娘认识到老板的伪善真面目,老板娘自然就会更加信任我。 到那时,我才有可能在老板娘心里,替代老板的地位。 快五点时,老板给我打电话,让我买几瓶水和毛巾,在门口等着他们。 我买好东西在门口等了几分钟,便看到老板和老板娘陪着钱盛华出来了。那三个之前看到的漂亮女孩,也跟在钱盛华身边。 六人都已经换了运动装。 老板娘穿着一套灰色短袖运动装,两条长腿白嫩如玉,显得有点鹤立鸡群。 虽然那三个女孩都比老板娘年轻,也很漂亮。但是跟老板娘比起来,她们反而显得不起眼。 老板娘虽然年纪比她们三个大几岁,但无论美貌还是气质,都要压她们三个一头。 看到老板娘这两条半露的长腿,我顿时又想起那天晚上,在房间帮老板娘按摩的情景。 那天晚上,我以推拿为借口,曾经一遍遍地把玩这双美腿。 想到老板娘那天晚上对我的态度,心里对老板娘的最后一丝不满,也烟消云散。 为了老板娘的安全,我愿意默默守护在她身边。 一路上,钱盛华都很积极,很积极地爬山,也很积极和老板、老板娘聊天。老板则是一直陪在老板娘身边,时不时地递水、递毛巾,完全是一位体贴的好丈夫模样。 看到老板这副体贴模样,没有人会想到,这个男人准备在今晚,将她的绝色妻子送到别的男人床上。 我跟在老板他们身后,帮他们拿水、拿毛巾。 整个爬山的过程中,除了老板娘偶尔会找我说一两句,别人都不理会我这个小司机。就连老板都没有和我说话。 我知道自己与他们这些人之间的身份差距,也没有主动与他们搭讪。 我今天跟过来的目的很简单,就是要保护老板娘,别让她被老板当礼物送给了这个钱盛华。 天黑的时候,我们回到酒店。 稍作休息后,钱盛华带着大家来到一家装修豪华的餐厅。 一个圆脸女孩看着包间里金碧辉煌的陈设,忍不住笑着向钱盛华道:“钱总,您不是说要带我们吃烧烤吗?怎么带我们来这么高档的地方?” 钱盛华看女孩一眼,脸上带着几分自得。 “带你们来这儿就是吃烧烤呀! 你以为只有在路边摊,才能吃到烧烤吗? 路边摊那些烧烤都不干净,怎么吃?人家这地方做的烧烤,又干净又专业。这儿烤羊肉的师傅,都是专门从内蒙那边请来的。” 说到这儿,钱盛华又看向老板娘。 “再说了,今天难得李夫人赏脸,给我们这度假酒店捧场。我必须要招待好呀! 请你们去吃路边摊,那像什么话?” 老板娘忙站起来,跟钱盛华客气几句。 我默默陪坐在一旁,悄悄观察着钱盛华的一举一动。我发现这个钱盛华每次看老板娘,眼里都会带着一点不同的东西,仿佛一头猎豹看到了美味的绵羊。 这让我越发肯定,钱盛华对老板娘没安好心。 不过,看到钱盛华身边还有三个女孩,我暂时还不用太过担心。 就算钱盛华和老板想对老板娘做些什么,有这三个女孩在场,他们也不方便下手。何况,还有我跟在旁边。 老板和钱盛华毕竟都是有身份的人,他们要顾及影响,不可能把事情做得太过分。 跟在老板身后开了一年的车子,我对他们这些有钱有地位的男人,已经有了更深的认识。像老板李良才他们这种男人,就是要干坏事,也不会明目张胆,而是会在暗中使坏。 如果他们看中了哪个女人,往往也是一样。用各种阴暗手段得到那个女人,是他们常用的手段。霸王硬上弓的事情,他们绝对不会干。 钱盛华点了一桌子的山珍海味,外加一只烤全羊。 酒菜上齐,钱盛华首先拿起杯子,敬老板娘。 “李夫人,感谢你能给我钱某人面子。这第一杯酒,我敬你。” 看到钱盛华站起来给老板娘敬酒,我知道,他们对老板娘的猎捕——正式开始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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