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榆穿针引线,开始为陆厌缝身体。 尖锐的针刺进他的皮肉里,将他身体的断裂处缝合起来。 黑色的缝合线纵横交错,在他苍白的肌肤上像是诡异的纹身。 “看来我的技术还不错。” 桑榆很满意自己的杰作,她修长的手指触碰到陆厌的皮肤,死人的皮肤没有一丝温度,凉得彻骨。 “小榆,我的身体已经被你看遍了,也摸遍了,你要对我负责到底了。” 陆厌坐起身,薄薄的毯子披在他的身体上,但露出大片精壮的胸膛,他耳根子泛红,眼睛偷偷地瞥向桑榆。 桑榆嘴角抽了一下,她只是帮陆厌缝合身体,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把他上了呢! 但看到这张与陆离一模一样的脸,桑榆长长叹了一口气:“唉~~~” “小榆,你为什么要叹气?是因为你不想跟我在一起了吗?”陆厌顿时委屈巴巴地说道,眼神无辜可怜,仿佛被主人抛弃的大狗狗。 “不是,我只是想起我前男友了。”桑榆如实说道。 她有点想哥哥了,毕竟哥哥是邪神,他的血可以用来炖骨头。 但现在的陆厌只是个厉鬼,血没点用处。 她到现在也没放弃炖髌骨大补汤的想法。 但这话在陆厌的耳朵里,那就是……桑榆怀念自己的前男友。 作为一个占有欲极强的小心眼鬼,他眸子瞬间猩红如血,眼神阴冷道:“小榆竟然有前男友,我要杀了他。” 桑榆嘴皮子抽的更厉害了,她说道:“我前男友已经死了。” 陆厌阴冷的眼神瞬间明媚如春,“死了好,死了就没有人跟我争小榆了。” 桑榆看他这个愚蠢的样子,忍不住提醒道:“有没有一种可能,你也已经死了。” 陆厌:“……” 【可怕,做榆姐的前男友真是一种高危职业】 【前男友:我死了,然后我重生了,重生后的我竟然想杀死曾经的我,这个大傻der】 【有重生文那味儿了】 【陆厌真的是曾经的哥哥吗?】 【根据目前的证据来看,他们就是同一个人。】 【什么证据?】 【一模一样的长相,一模一样的恋爱脑,一模一样的小心眼】 【我竟然无言以对】 【cp粉已经喜极而泣】 带着陆厌,桑榆晚上无法再回女生宿舍。 反正现在学校是停课状态,她带着陆厌光明正大的去学校对面的小宾馆。 小宾馆老板看到两个学生模样的人来开房,已经见怪不怪。 不过这个女生还真是漂亮,年纪小小就跟男人来开房,真骚。 他的目光停在陆厌的身上,眼底闪过诧异。 这个男生的皮肤真白,白得跟死人一样,尤其他脖颈处纹着一圈奇怪的纹身。 凑近了,又好像是医院手术的那种缝合线,看起来怪异又瘆人。 “老板,你在看什么?” 陆厌猛地抬头,眼睛直勾勾盯着老板。 小宾馆的老板突然吓了一大跳,因为他看到陆厌脖颈纹身的地方,还有一片猩红外翻的皮肉。 想到对面学校闹鬼的传闻,老板的额头冒出一层细细密密的冷汗。 他这是……见鬼了吗? “老板,你是不是发现了什么?”陆厌嘴角咧开,笑容阴森恐怖。 “没……我什么都不知道……”老板战战兢兢地说道。 但下一秒…… 他看到面前的俊美男生从脖子上摘下了自己的头。 密密交错的缝合线扯裂伤口处的皮肉,鲜红的血喷溅在老板的脸上。 小宾馆老板发出嗷一声惨叫,直接被吓晕了过去。 见陆厌玩恶作剧,桑榆撇撇嘴道:“我刚给你缝好的脑袋,你一点也不珍惜我的劳动成果。” 陆厌委屈道:“他看小榆的眼神让我不舒服,所以我才想要吓吓他,给他长个记性。” “算了,先回房间,我再把你脑袋重新缝上去。”桑榆对陆厌的委屈眼神抵抗力有点低。 陆厌顿时开心地说道:“我就知道小榆对我最好了。” 他乖乖巧巧地抱着自己的脑袋,跟着桑榆去小宾馆开好的房间。 —— 凌晨三点的男生宿舍。 李亚凡被一泡尿憋醒,他在床上辗转反侧,被这泡尿憋的睡意全无。 在惊悚游戏里,厕所可是玩家死亡的高发生地。m.biqubao.com 他没有跟辰轩与王魏阳一个宿舍,如果单独上厕所的话,很容易发生意外。 “厕所就在宿舍对面,只去两分钟的话应该没啥事。现在那个鬼物正忙着谈恋爱,应该不会再对我们玩家下手了。” 简单分析一下后,李亚凡决定起床尿尿。 “咯吱——” 宿舍的门打开,走廊的声控灯瞬间亮起。 空荡荡的走廊两边好像没有尽头,安静得可怕。 李亚凡心中腾起一丝惧意,他快步走向对面的厕所,厕所里的声控灯也随之亮起。 灯光瞬间驱散黑暗,也让李亚凡感觉到安心。 但下一秒,李亚凡脸上的表情凝固住。 只见小便池的位置,一个穿着红色背心的男生正背对着他。 李亚凡心脏砰砰剧烈跳动。 是人? 还是鬼? 突如其来的惊吓,差点让李亚凡直接尿出来。 不过看到灯光下的影子,李亚凡又长处一口气。 鬼物们都是没影子的,他应该是个人。 李亚凡走向靠近门口的小便池,开始脱裤子准备撒尿。 他用眼角的余光偷偷瞥向那个穿着红背心的男生。 真奇怪,这个男生应该是在对着小便池撒尿,可是为什么没有水声? 李亚凡即恐惧但又忍不住好奇,他频频看向那个男生。 突然,声控灯熄灭。 李亚凡吓得下意识大叫一声,声控灯又瞬间亮起。 然而李亚凡的瞳孔猛地骤缩,眼神中充满恐惧。 那个穿着红背心的男生……不见了!!! 李亚凡来不及思考,直接提起裤子,想要离开厕所。 突然,一道红色的身影挡在李亚凡的面前。 一张血肉模糊的脸与李亚凡面对面,阴冷沙哑的声音缓慢响起: “你想要红马甲吗?” 李亚凡这才发现,这哪里是穿着红色背心的男生,而且一个被剥了皮的尸体……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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