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爱军看这情形,已经明白了,牛翠花让自己跟着过来的目的。 眼看着这人哭的声音越来越大,他二话不说,直接上前一把拉住李爱民。 “你和她说那么多干啥,既然人都送到了,还不赶紧走,在这磨叽啥?” 李爱民觉得他说的在理,就是呀,现在都已经把人送到了,自家还在这干啥? 再说,今天都已经掏过钱了,没必要再出血了! 就这样,两人趁着刘婆子不注意,飞一般的驾上驴车离开了。 刘婆子看他们俩上车了,就要跟在后面辇。 可是她那双腿,怎么可能会赶的上人家的驴车呢? 她在后面跟着喊了几声,眼看着撵不上了,只好作罢! 只不过,看着两人离开的身影,她心里止不住的抱怨起来。 她还要再说几句呢,这人咋就跑了? 因为心情不好,到家之后,她又说了三妮一顿。 因为三妮的事解决了,这天晚上老李家终于吃了一顿舒心饭。 这天,李明曦想着古董的事,就要去县城看看。 结果还没出门呢,董思思就找来了。 看着突然出现在家门口的董思思,李明曦心里诧异的不行。 她记得今天是周三呀,按理说,闺蜜应该是在上班呀,咋现在突然出现在自己家门口了? 心里这样想着,她直接就问了出来,“思思,你咋来了?你今天没上班吗?” “找你有事!” 听着董思思的声音有些不对,李明曦就抬头看了一眼。 结果这一看不当紧,她就发现着董思思脸色难看的不行,眼睛四周好像还有黑眼圈。 这表情,一看就是出事了! 李明曦急了,当即就要问她出了啥事。 董思思刚要开口,李明曦直接制止了她。 “一会再说!” 李明曦说完这话,就拉着董思思进了自己房间。 一进房间,她就赶紧问了起来,“到底咋了?” 结果董思思没有说话,竟然先哭了起来。 看着抽抽嗒嗒的闺蜜,李明曦急了,“到底咋回事呀?你别哭呀?” “之前我不是和你说过,我爸想要让我相亲,我没同意!” 李明曦知道这事,点了点头,“然后呢?” “上次发生了那事,我想着他应该放弃了,毕竟这段时间他都没找过我,而且上次他丢了好大的人,按理说也没脸找我了!” 说到这里,她又开始哭了! 李明曦看她这个样子,急的不行,“然后呢,你爸又找你了?” 董思思摇摇头,“不是,他没找我,可是这两天,有个男的老去厂子里找我,说我是他媳妇!” “可是,我根本不认识这人呀,结果,那个人说,这事是我爸和我那个后妈同意的!” “他还说本来前段时间,他就该来,可是有事耽误住了,这不现在才过来找我!” “他天天找我,弄的我都没法上班了!” “现在厂子里应该都知道这事了,我不想回去上班了,太难看了!” 李明曦听着董思思断断续续的把这事说完,心里恼的不行。 这是啥人呀,为啥一直盯着董思思不放呢? 尤其是她那个后妈王芳,董思思又碍不了她的事,为啥她非得整天找事呢? 可李明曦再恼也没用,这事还得看董思的态度。 于是,她直接开口问了起来。 “那你现在想咋弄?这事已经发生了,咱们也不能就这样放任不管吧?” 董思思摇摇头,“我也不知道!” 李明曦明白董思思,这种事不管发生在哪个人身上,都会受不了。 尤其是年轻女孩,一旦被男的这样说,那不管你承不承认,都会对名声有影响。 这要是在村子里,直接去大队部找领导教育一下就行。 问题是董思思现在是在纺织厂,厂子里那帮人不管,那该找谁呢? 管妇女事的,对了,妇联! 李明曦想起来了,上次在妇联碰到的那个赵燕,还挺好的! 要是跟她说,她肯定会帮忙吧? 再说,思思这个事,已经违背了恋爱自由和婚姻自由。 那要是去找妇联的人,人家应该会管吧? 于是,李明曦就给董思思说了自己的想法。 董思思听着李明曦的建议,有些疑惑。 “这能行吗?人家会不会不管呀?” 李明曦明白董思思的意思,虽说国家提倡婚姻自由,但大多数人结婚,还都是由家里做主的。 就董思思这种情况,人家一般情况下不会管的,毕竟大家伙都是这样呀! 觉得按照父母的安排结婚,挺正常的。 从来都没人会站出来说这事呀! 李明曦觉得既然上面都这样说了,那这事肯定就行。 于是,她就笃定的开口,“肯定行的,放心吧,那个同志还挺好的,到时候,让他们妇联的人,去你家说!” 董思思点了点头,随即想到来找自己的那个男人。 “那个男的咋办?他老是找我,还对着人家嚷嚷说我是他媳妇!” “那个好办,到时候,我跟着过去看看,实在不行,我就找四毛哥去看看!” 李明曦不用想,通过董思思的描述,她也能猜出来,那个男的八成是看董思思长得好看,又有份工作,就想赖上! 董思思听着李明曦这样说,放心啦。 她是知道的,那个四毛在县城混的挺好的,之前见过几回,反正给她的印象就是吓人。 事不宜迟,李明曦当即就决定和董思思,一起去县城看看。 “奶,我和思思一起去县城了!” 牛翠花看着小孙女和董思思两人,有些担心。 刚才她没有偷听,但也知道肯定是出事了。 毕竟刚才董思思进来的时候,脸色不是一般的难看。 现在听到小孙女说,要和董思思一起去县城,她就有些担心。 但她也不拦小孙女,而是对李明曦提议。 “要不,我找人跟着你一起去吧?” 李明曦直接拒绝,“不用,到时候,我去找四毛哥,他不是在县城吗?” 牛翠花一听也是,四毛就在县城,要是真的出了啥事,四毛跟着肯定比队里的人跟着管用。 就这样,李明曦和董思思两人骑着自行车,往县城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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