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空间回到五十年代_第97章 祭祖访友(8)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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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老刘的木雕作坊出来,两个人就在商量中午要吃什么。
  沧县最有名的小吃就是驴肉火烧、羊肠汤和羊骨头。羊肠汤不考虑,驴肉火烧昨天吃了,中午可以去尝尝羊骨头。
  两人找到沧县生意最好的饭馆,直接要了一份羊骨头。
  这里的羊骨头都是按份来买,不按斤。
  一份是两大盘,一盘子有四五斤,要想吃完怎么也要四五个成年壮劳力才行。
  饭馆里的服务员见他们只有两个人,还都是未成年,反复跟他们确认了好几次,是不是要一份。
  人家一来是担心他们吃不完浪费,二来是担心这俩孩子没钱,最后耍赖吃霸王餐。
  罗凯铭只能示意,让林雪纯先从斜挎包里“拿”钱和饭盒出来,先把饭钱给付了,并表示吃不了的,他们会带回家。
  这下饭馆的服务员没有了拒绝的理由,只能按照他们说的去上菜。
  很快,刚才的服务员就端着两个大盆子来上菜了。
  是的,是盆子,虽然刚才服务员说是盘,但里面有汤,分明就是盆。一盆卤的,颜色深一些,一盆清炖的,颜色浅一些。
  每个盆里都是羊脊骨、尾骨、排骨堆了一堆,卤的是红黑色,清炖的是黄色,看起来让人都很有食欲。
  这个时候也没有一次性手套,饭馆里也没有洗手的地方,看看周围的人,好像都是直接下手去抓着吃的。
  林雪纯偷偷的在斜挎包里拿了张湿纸巾递给罗凯铭,两个人擦了手,才去抓着吃。
  骨头上的肉其实并不多,但并不难啃,用嘴唇含住肉,再一吸,肉和骨头就分离了。看来真的是炖了很久,肉里也含满了汤汁,吃到嘴里,真是唇齿留香。
  卤的偏咸,清炖的正符合林雪纯的口味。罗凯铭喜欢吃骨髓,林雪纯就把自己吃完的骨头给他,让他去吸骨髓吃。
  可再好吃的肉,连着一直吃也是会腻的。其他桌的成年人都是用酒来搭配解腻,他俩只能用林雪纯从斜挎包里“偷渡”出来的冬枣来解腻。
  最后俩人实在吃不了了,骨头太大,铝制饭盒也装不下。他们直接去找老板,把两个盆给买了下来。
  一人端着一个盆离开饭馆的时候,还得到了好多人的注目礼。俩人本来想找个没人的地方,把这两盆羊骨头收进空间的,奈何一直有人跟着,他们也不方便一直端着,就直接回了佟氏祠堂。
  他们回来的时候,祭祀已经结束了,祠堂里的垂花门也上了锁,只有大门开着,应该是特意给他们俩留的门。
  张放和佟师傅都不在,看来是去族长家吃午饭还没回来。
  端着盆进了祠堂的倒座房后,俩人把盆放到桌上。
  林雪纯甩着胳膊,说:“哥,以后这东西再好吃,咱也不能要这么多了。一路端回来,手都酸了。”
  罗凯铭说:“嗯,希望下次遇到这样的情况时,你还记得这句话。”
  上辈子林雪纯因为父母重男轻女,家里的东西只有出现多余的时候,她才会有份。所以每次家里买东西,她都盼着可以多买一些,这样她就可以分到属于自己的那一份了。
  所以长大之后,她自己买东西的时候,也喜欢囤货,有时候甚至会囤过期了。之前罗凯铭也劝过她,但后来发现每次她买东西买少了的时候,就会觉得这东西不够用,用得特别省。
  与林雪纯相比,罗凯铭就没有囤货的习惯。他在sos儿童村长大,sos家庭的妈妈不管买什么都是按照他们家庭孩子的人头数量来买的,一人一个,不偏不向。
  属于消耗品的东西,sos妈妈会在快用完的时候,统一给大家补充新的,并不会一次性买很多,让大家按照自己的心情拿。
  所以他买东西的习惯就是用多少买多少,用完再买。
  但跟林雪纯生活在一起后,慢慢的也被她同化了。毕竟他买回家的东西,如果少了,林雪纯都不敢拿不敢用的。
  就比如说水果,他如果只买一盒,那这盒水果就算是放坏了,林雪纯都不会去碰一下。如果他买一箱,林雪纯就会特别开心的每天洗两盘,一份端到他的书房,一份端去自己的工作室。
  他不愿意看到自己的宝宝在自己家里,水果不敢吃,用个日用品也小心翼翼的。也就不再劝她少买了,东西都不贵,过期了就过期了。
  有些东西虽然过期了,正常的用途不行,用在其他地方也是可以的。比如说过期了的护肤品不能擦脸,可以擦脚。过期的面膜可以擦家具和鞋子,这样使用也不算浪费。
  更何况现在有了空间,不管什么东西,只要放到空间里,都不会坏掉,就更加不用担心这个问题了。
  现在也就是林雪纯胳膊累了,等她休息好了,以后肯定还是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的。
  两个人下午还打算再去县城的商店买些酒,不能一直留在祠堂。
  祠堂的大门是开着的,这羊骨头是入口的食物,不能就这样放在人人都可以进来的地方,万一有人从里面加上点儿什么东西就不好了。
  两人商量了一下,还是把这两个大盆收进了空间。
  这羊骨头是沧县的特色,晚上的接风洗尘宴上肯定也少不了,他们这个也没有拿出来的必要了。
  两人收好羊骨头,就又一起离开了祠堂。biqubao.com
  这里毕竟是县城,没有市里繁华,只在他们吃饭的饭馆后面有一家供销社,连副食品商店都没有。
  供销社里有六瓶茅台,八瓶西凤酒,另外什么老白干、逐鹿、三井、将军岭之类的都是散装的。
  林雪纯想把瓶装的包圆,明天给老刘送两瓶西凤,就算是《花团锦簇》的谢礼了。可供销社的人不同意。
  每种酒都要留下两瓶,以防领导们有需要的时候,他们拿不出来挨批评。
  最后他们买了四瓶茅台和六瓶西凤酒,两人买了两瓶汽水,喝完后用汽水瓶子打了两瓶老白干。
  林雪纯把茅台和西凤酒各留了一瓶,其他的全都放入空间,罗凯铭拿着两汽水瓶的散装老白干一起回到了祠堂。
  这次回来,张放和佟师傅已经在房间里了。
  佟师傅见到两人手里的酒,直夸他们会办事儿。找了跟绳子把四个瓶子都系起来,提着就去了佟族长家。
  临出门前,还嘱咐张放到五点半的时候,带着林雪纯和罗凯铭一起去佟族长家。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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