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传英洗完澡穿上衣服,一回头看见写字台上有个红包神情瞬间紧张,急忙双手抱胸环顾四周。 屋子里没有人影,她在洗澡之前刚打扫堂屋卫生,百分百确定洗澡之前写字台上没有红包。 纠结片刻慢慢走过去,看见红包上赵雪的名字就是一愣,拿起来翻来覆去看一圈就打开了红包。 六十张拾元大钞,一百斤粮票,二十尺布票,这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一笔巨大的财富。 李传英放下粮票布票研究钞票,发现每张钞票的背面的右上角都被钢笔点了个蓝点,渐渐的嘴角勾起了微笑。 “几年过去了你的毛病一点没变,总是喜欢在拾元钱上做记号,果然赵雪没有跟你隐瞒我和宝宝的消息。” 李传英百分百确定这笔钱票是薛明的,如果是赵雪的她肯定退回去,孩子他爸给抚养费那是天经地义。 把红包贴身装进兜里,打开门处理洗澡水,“小明,妈妈明天带你去百货大楼买枪。” “真的吗?太好啦!”李思明飞奔而来扑进妈妈怀里,整个人挂在妈妈身上开心地又喊又叫。 李传英也很开心,马上带着孩子去领导家请假,第二天一大早母子俩步行去百货大楼。 走着走着她突然回头,发现身后只有几个素不相识的路人,但她总感觉有人跟踪。 牵着孩子的手继续向前走,走到十字路口拐弯时眼角余光发现果然有尾巴,两个穿着列宁装的大汉一直跟踪着。 李传英果断抱起儿子钻进小胡同,她是盗门的接班人,左躲右闪轻而易举就甩掉了小尾巴。 两个大汉像无头苍蝇到处乱撞,其中一个小胡子直接爆粗口,“她奶奶个腿儿,没想到这娘们儿也不是一般人。” “赶紧找吧兄弟,完不成任务就等着被金二爷收拾吧。”鹰钩鼻大汉也是一脸郁闷。 忽然他们两个原地消失,半分钟不到又躺在原地,伸直右腿大声喊救命,他们的右边裤腿上都有一个明显的弹孔。 头戴鸭舌帽和口罩的薛明从隔壁胡同来到大路上,这是对金不二的最后一次警告,薛明很想见识一下在空间里饿死人的全过程。 现在的破案技术不发达,薛明不相信省城警方拥有弹道鉴定的技术和设备。 两人的呼喊很快引来众人围观,小胡子从兜里掏出证件,“我是省城金家的亲戚,请不要报告公安帮忙通知金家。” 省城人民基本知道金家,路人不敢怠慢马上去金家报信,半个小时不到一辆吉普车来到现场把两个大汉拉走。 坐在副驾驶的金铁柱黑着老脸,“你们来这里干什么?谁派你们来的?” “报告老爷子,金二哥派我们监视一个小寡妇。”小胡子金大升出了一头冷汗,强忍着钻心的疼回答问题。 “那个小寡妇很漂亮?”金铁柱皱起眉头暗骂孙子不争气,省城那么多黄花大闺女你不要非要打小寡妇的主意? “金爷,她确实好看,不过还带着一个三岁的儿子。”金大升弱弱地回答。 “看见枪手没有?”金铁柱气得吹胡子瞪眼,堂堂金家可以接受小寡妇进门,却不能接受带孩子的小寡妇。 “对不起金爷,我们没有看见他长什么样,他是从背后开的枪。”金大升当然不会承认中枪过程,他自己都不敢相信那是真的。 人在路上走着天突然黑了,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里挨了一枪,眨眼功夫天又亮了,这话要是说出来估计鬼都不信。 金铁柱心中一惊,这两个保镖都是从尸山血海里爬出来的狠人,现在被人偷袭竟然毫无还手之力? 吉普车回到金家大院,司机把两个伤员交给人处理,然后拉着金铁柱去第一人民医院。 扶着老爷走到病房门口听见撕心裂肺的惨叫,每次换药二少爷都会撕心裂肺,浑身伤口令人头皮发麻。 汗流浃背的医生护士走出病房,集体向金铁柱鞠躬然后快速离开,直到惨叫声消失金铁柱才进门。 盯着狼狈不堪的孙子不由得阵阵心疼,“你好好养伤不要再节外生枝,不要再去打那个小寡妇的主意,我觉得有一股神秘力量在针对金家。” 金不二的话在金家就是圣旨,金不二没胆子反抗,这意味着他不能找薛明的麻烦,越想越气突然气急攻心就昏了过去。 省城阳光大道,薛明远远跟在李传英身后,母子二人手拉手向前走,孩子活蹦乱跳的画面看起来很温馨。 “还是给她买辆自行车吧,从家属院到百货大楼有六里路,舍不得坐人力车是折腾我儿子啊!”薛明有些不爽。 不过买自行车是大事,必须征得赵雪的同意,同时他又担心赵雪闹脾气,一时间颇为纠结。 李传英带着儿子来到二楼玩具专柜,指着货架上半米长的塑料电枪说道,“服务员同志麻烦帮我拿一下那把枪。” 女服务员一愣指着电枪问,“确定要这个吗?这是从南洋进口的玩具,装上电池可以发出声音,整个省城只有一个。” 李传英拿出二十元钱,“我儿子一直缠着买,价钱还是二十元吧,我买了。” “同志稍等。”售货员急忙把枪拿下来打开包装,在枪柄里装四节干电池,一扣扳机竟然发出了仿真枪声。 仿真枪入手那刻李思明的脸都笑花了,手舞足蹈不停地抠扳机,玩具枪一边闪灯一边发出各种各样的枪声,惹得顾客们纷纷围观。 李传英笑着把二十元递给售货员买单,又拉着儿子的手去青菜柜台买菜。 二十元的玩具枪说买就买,四分钱一斤的蔬菜舍不得买,只买两分钱一斤土豆,在旁边柜台假装购物的薛明直摇头。 七八分钟后李传英买了一兜子土豆,付完钱却发现儿子不见了,“小明,小明!” 喊两声没听到回应,她瞬间脸色大变,“售货员同志看见我家孩子没有?” 售货员一脸懵逼,买菜的人很多她也没时间留意小孩子。 李传英脚下一个踉跄差点摔倒,拎着菜篮子发疯似的在二楼奔走。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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