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明稀里糊涂交出了一血,内心却毫无波澜,这种事搁在未来很正常,搁在当下可能有点棘手。 松树林里放在一张熊皮,熊皮上躺着熟睡的李传英,大黄用尾巴驱赶他脸上的苍蝇,时不时有几声喜鹊叫声透过树丛。 薛明拔一根狗尾草插在牙缝里,仔细考虑娶她为妻的可能性。 想必1966年之前应该过得幸福美满,赵村大队的社员看薛明的面子不会因为她的出身歧视她。 但是1966年之后就很危险,到那个时候政策是以阶级斗争为纲,她的小资出身会被批斗,甚至因此连累整个薛家。 “我该怎么办呢?走一步看一步?”薛明深思熟虑决定把选择权交给李传英,她说结婚就结婚,她说不结就不结。 大黄狗突然汪汪叫,李传英坐起来伸个懒腰,然后与薛明四目相对脸上升起一股红霞,“我睡了多久?” “差不多两个小时。”薛明看看手表然后盯着她,“你我都知道昨天晚上发生了什么,想不想跟我搭伙过日子。你考虑清楚再回答。” 李传英一愣,双手抱着膝盖陷入沉思,爷爷刚去世她就嫁人是不合适的,可是不嫁人就会孤苦伶仃,那样的生活太艰辛。 十分钟后李传英抬头,“我们结婚会不会影响你的名声?结婚后我们会过什么样的生活?” 这下轮到薛明发呆,沉思良久说道,“我会带着你们离开光明县,找个没人认识我们的地方开始新的生活。” 必须举家搬迁,结婚和恋爱是两个概念,薛明绝不容许自己的孩子一出生就被贴上“资本家后代”的标签。 “之前你说用我当诱饵猎杀棕熊,咱们先去打熊呗。我爷爷刚去世我怎么能考虑嫁人呢?至少守孝三年。”李传英脸上竟然有了笑。biqubao.com 她的笑令人头皮发麻,薛明突然想到了什么急忙说道,“你不要做傻事,给我点时间我会安排好一切。” “我是死过一次的人不会再自杀的,赶紧去打熊嘛,我要偿还你的棺材钱。”李传英站起来折叠地上的熊皮,叠得整整齐齐交给薛明。 “我书包里有剪刀和针线,你用这张皮子给我和我妈做两件熊皮大衣。”薛明悄悄从空间里拿出剪刀和针线装进书包里,然后摘下书包递给她。 李传英把熊皮装进书包,薛明又说,“我送你去我家做衣服,给你爷爷做棺材我只花了150斤小麦,你做熊皮大衣的手工费就是棺材钱。” “我爷爷刚去下葬,头七之前不能去你家,咱们先去打熊吧。”李传英的声音很温柔语气却很倔强。 死人没过头七还在丧期之内,按照老礼她确实不能去别人家,薛明只能带着她去溜达去找熊,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两人一狗在森林里行走,黄昏时刻竟然找到一个山洞,薛明马上安排大黄过去探路,有山洞就有了晚上睡觉的地方。 薛明打了一只野猪,李传英清理山洞里的蜘蛛网,在洞口生一把火烤野猪肉。 晚上躺在草堆上睡觉,大黄趴在火堆旁边警戒,女人变得热情主动,男人不知道什么是拒绝,干柴烈火水到渠成。 接下来的几天两人搜索山洞周边的密林,渴了喝灵泉水饿了吃野兔肉,白天搜索棕熊的踪迹,晚上相拥而眠。 这天晚上李传英终于做好了熊皮大衣,“你试试衣服,看看哪里不合适。” 一件熊皮棉袄穿在身上,扣子还没扣完身上就出了汗,薛明赶紧脱下来,“现在穿棉袄太热了,我相信你的手艺。” “回家放在衣柜里等天冷了再穿,剩下的熊皮我再给你做个棉裤。”李传英笑着说道。 到了晚上两人相拥而眠,李传英趴在薛你破坏身上小声喘息,“如果我们在这里生活一辈子该有多好,就我们两个。” “在森林里当一辈子野人吗?这是不可能的,人是群居动物,你我都不是荒野求生专家。”薛明摇摇头,不到万不得已不想退出江湖。 “我就是说说而已,你怎么还当真了。”李传英嘻嘻一笑又抱住薛明。 “听我的不要胡思乱想,我会在一年内安排好一切。”薛明怀疑她可能已经怀孕,毕竟这几天没有采取任何安全措施。 第五天上午薛明终于找到了新鲜的棕熊粪便,看粪便分量绝对是千斤以上的大熊,薛明忍不住兴奋起来,“我先送你回山洞。” “嗯。”李传英表现得十分乖巧,自己的男人说什么她就听什么,从来不跟他唱反调。 此处离山洞不到三里地,薛明先把她送回山洞,把大黄留下来保护她,然后独自一人来到棕熊出没地点架枪。 山洞里的李传英泪如雨下,大黄跑到她身边舔她的脸,她轻轻躲开摸大黄的头,“多好的狗啊,你以后一定要好好陪伴你的主人。” 大黄嘴里呜呜几声,李传英擦掉眼泪打开薛明的背包,拿出一份报纸和一个铁盒。 报纸是人民日报的切片,上面是薛明发明脚踏式脱粒机的专题报道,还有一张他的黑白照片。 当时薛明嫌弃这张照片不吉利,特意去照相馆给自己拍了一张彩色的,李传英打开铁盒看到了那张彩色照片,背后有薛明的签名。 铁盒子下面是个暗格,打开暗格里面装满了麦子,昨天夜里薛明把这个盒子送给了她。 李传英把盒子装进贴身口袋里,眼泪又是止不住地流,“对不起,你娶了我会给你带来灾祸的。你是我最重要的人,我宁愿自己死不能害你。” “再见了薛明哥,怪我配不上你。”李传英泣不成声捂着嘴跑出山洞,大黄马上跟着他跑了出去。 李传英在前面走,大黄在后面跟,等她迷茫时大黄跑到她前面带路。 幸亏山洞距离森林外边并不远。一人一狗在天黑之前走出了森林,没有大黄带路她根本就走不出这片原始森林。 “大黄你回去吧,他一个人在森林里很危险。”李传英仰起头看着连绵起伏的丛林,转身向着光明镇方向奔跑。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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