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明来到刘村大队部时也看见了人山人海,他们也在召开全体社员大会,懒得浪费时间扯着嗓门大喊,“大舅,刘建强大舅。” 会场瞬间鸦雀无声,所有人都把目光聚焦过来,刘村大队干部都认识薛明都不敢呵斥,这可是发明脚踏式脱粒机被人民日报点名表扬的人民发明家。 支书刘运起不知道从哪听说薛明有落户刘村的想法,急忙从主席台上站起来嘿嘿笑两声,“小薛同志是找你大舅要家具的吧,建强快跟小薛回家。” 刘建强站起来拍拍屁股走人,爷俩慢悠悠往家走,到家门口时刘建强说,“等下我去接你姥姥回来,你们大队肯定不让她吃食堂。” “行,等下我去姥姥家给她收拾房间。”薛明迈步走进院子里。 刘建强掏出钥匙打开西边柴房,里面放着一些家具,有两大三小五张架子床,有两个写字台两个大衣柜和八个椅子。 大舅的手艺很好,甚至在衣柜上雕刻了龙凤。千年银杏木的材质更好,这些家具给人雍容华贵的感觉。 做这些家具一定很辛苦,刘建强的手上有明显的伤疤,应该是做家具时受的伤,整个人比之前瘦了很多。 “剩下的材料只能做个梳妆台,咱们先把这些拉到你家,你说还差什么我再给你做。”刘建强说道。 薛明掏出十块钱塞进他的口袋里,“本来想给你粮食,现在只能给钱。” “给粮食没用,以后家里不能生火做饭,我也不跟你客气了。”刘建强说道。 “把姥姥家的钥匙给我,你去我家把我姥姥接过来,这些家具我找人运走。”薛明指着院子里的架子车说道。 刘建强去堂屋拿被子铺在车上,拉着车离开家,外甥说的话他向来言听计从。 薛明直接把家具收进空间,把竹屋里的小竹床放进仓库,扔进去一张大号架子床。 把小方桌换成写字台,把小竹凳换成大椅子,把小竹柜换成大衣柜,一番折腾后竹屋变得高端大气上档次。 剩下家具全部扔进库房,离开空间来到姥姥的小院,打开堂屋门时一股潮气扑面而来,整个堂屋竟然阴暗潮湿。 “这是人住的地方吗?”薛明咬咬牙开始打扫卫生,小木床摇摇晃晃马上散架,床单被褥又脏又烂又潮。 “我的两个舅舅真不是东西。”薛明把床和被褥收进空间将来搭狗窝用,拿出小架子床给姥姥睡,床单铺盖枕头全部换成新的。 打开抽屉放进去两包饼干,再掏出一把两角五角的零钱放进去,骑车去供销社买一把新锁换掉老锁。 这时大舅刘建强二舅刘建国拉着姥姥回来,薛明赶紧走过去扶她下车。 郭秀花进屋看见新床新被褥时不禁老泪纵横,“好孩子把这些东西都拉走,我这个快死的老太婆不配用。” “您看您说的什么话,我姥姥肯定长命百岁。”薛明扶着她坐在床上,“等我回家让小玲给你做一身新衣服。” “早就做好了。”郭秀花擦一把老泪解开随身携带的包裹,拿出来一件用苏联大花布做的衣服,甚至还有冬天穿的棉衣棉裤。 刘家兄弟眼里都流露出贪婪,崭新的架子车被褥和衣服加起来能卖七八十块钱呢。 薛明用眼角余光看看他们,握着姥姥的手说道,“我会经常过来看望你的,到时候你想要什么就跟我说。” “好!好!”郭秀花感动得稀里哗啦,“孩子啊,到了我这个岁数啥都不想要,你要是心疼我就给我一个重孙让我带。” 一句话把薛明干得直挠头,郭秀花脸上终于有了笑容,“传英丫头勤俭持家温柔体贴,屁股大奶水足是个良配,千万不能错过。” “好端端的说这些干啥,结婚生娃这种事以后再说。”薛明陪她好好聊天,一直从中午聊到日落西山,刘家兄弟坐在旁边静静地听着。 最后薛明悄悄把钥匙留给姥姥,嘱托她千万不能把钥匙给别人,搞得两个舅舅一脸尴尬。 薛明还是不放心,临走时用半认真的口吻说,“这些东西都是给我姥姥的,等她百年之后才是你们的,如果我下次过来发现东西少了就别怪我翻脸不认人。” 大舅刘建强闷着头不说话,二舅刘建国露出一丝不屑,郭秀花轻轻打外孙一下,“不能跟你舅舅这样说话,快回家吧。” 薛明骑着自行车回家,总觉得刘家兄弟会搞事,希望他们不要把我的话当成耳边风。 接下来的日子挺无聊的,大队食堂的建设如火如荼,大队给薛家留下了十天的口粮,为此老妈又伤心了好几天。 薛明只能安慰她,“这种事不是咱们这种小老百姓能应对的,胳膊拗不过大腿嘛。” 大队征收家畜家禽粮食的行动也进行得如火如荼,每天都能听见街上传来的吵闹声和孩子的哭声,干这种事肯定会起冲突。 这天晚上吃过晚饭刘月娥来到儿子的房间,关上门小声说道,“朱春花病倒了,听说躺在床上下不来床,都是那两头猪闹的。” 又过了两天薛明听到了朱春花去世的消息,老薛家并没有过来报丧,薛明跟她没有感情只能一声叹息。 村子里越来越乱,薛明也越来越心烦,拿出十块钱给老妈,“我想去森林里打几天猎,你在家照顾好自己。” “听赵谟龙说传英家的烦心事也挺多,你们一起出去散散心。”说到这里刘月娥一声叹息,“我也想去荒山野外散心,可惜走不开。” “带上我妹妹咱们一起去,十八队的小队长不当也罢。”薛明说道。 “不了孩子,你们好好出去玩。”刘月娥说完回房睡觉,也不点灯直接关门。 第二天一大早薛明骑车去公社养蜂场,途中去刘村看望姥姥,新床新被褥竟然还在,看来两个舅舅不敢放肆。 公社养蜂场已经暂时关停,蜜蜂在天冷时也会冬眠,一路打听来到李传英家,看见了比姥姥家更加寒酸的房子。 李传英跑过来扑进薛明怀里放声大哭,“哥,我爷爷走了,他走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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