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着一大包蚕茧的江雅旭看见史密斯只用荷叶遮住关键部位就跑下来,完全不顾全村的老弱妇孺。 立刻丢下蚕茧转头捂住杜蔓眼睛。 “你干……”杜蔓只觉得啥都还没看清,就被遮住眼睛,真是,关键部位遮住了这样的男人有啥看点嘛。 再说这个老外年龄还这么大,她要是真想看完全可以看跳水队嘛。 不过,男友纯情她不至于表现的太好色。m.biqubao.com “雅旭,怎么了?” “没事,前面有暴露狂,你稍微等一下!” 江雅旭怒视史密斯,示意他赶紧去穿上衣服,他毫不怀疑,这丫的荷叶下面什么都没有。 “先生!”威廉傻眼,用力揉了揉眼睛。 如果说哈力恢复在他预料之中,毕竟已经有个托尼的当参考。 可眼前的史密斯拥有一双完美无瑕的双腿,坚毅站在所有人面前。 强壮有力,连腿毛都和健康的那条腿一样浓密。 威廉用力揉了揉眼睛,史密斯展开双臂认为他最好的伙伴,一直陪伴他的朋友威廉会给他一个爱的拥抱。 威廉却直接对着山神山匍匐在地。 “神迹!伟大的神灵,尊贵的山神真的显灵,请接受你虔诚的仆人献上卑微的信仰。” 凤里栖站在不远处看着威廉不断祈祷,嘴角忍不住上扬,没想到最先宣布效忠的居然是完全没有收益的人。 史密斯看着威廉虔诚到低微的有些微愣,他醒来后发现自己光裸泡在山神潭,耳边有一些老妇碎碎念祈祷的声音,最初是有一分气恼。 这个华医把自己打晕就这么不管不顾,他已经有多久没有睁眼看见天的狼狈。 还有那么粗鲁把自己打晕,太不礼貌了。 等那群拜神的老妇走开,史密斯很生气站起来,突然发现他没有借助任何力量就站起来了? 再然后他发现自己自从截肢后已经很久不看自己这具残缺的身体,出行都是长衣长袖。 突然发现这具白到发光的身体是完整的,身体下面的两条腿仿佛从没发生过截肢。 就是一直长在自己身上,截肢反而是自己的错觉,史密斯尝试行走,完全没有问题,两条腿都很挺听话 史密斯先是傻笑一分钟,又啪啪给了自己两下,再一看完整的双腿,爱恋的抚摸截肢的那条腿许久。 抬头看向水潭中面带微笑慈爱看着自己的山神像,史密斯心中的感谢自是无法言喻,只是心里不断说感谢山神,感谢神医,感谢神奇的华国。 史密斯在山神潭待了许久,直到新的游客上来,一声尖叫打断他的沉思。 几位游客对他指指点点,史密斯听不懂也知道她们多半说他在山神面前不穿衣服,不敬神灵。 在山神潭站着,山神潭的水源是饮用水源。 公共场合暴露,是变态这类的话。 史密斯看向山神,他这样不是您的神使干的,真不怪他不礼貌。 史密斯却意外感觉刚才还非常慈爱微笑的山神变得有些戏谑的笑容。 实在是几位信徒吵嚷声太大,还在呼叫别人来阻止他这种暴露行为。 史密斯有自己的尊严,不想被人当成变态,他环顾四周没有发现自己的衣服,手机也不在没办法联系威廉送衣服上来。 游客越来越多,纵使史密斯再坦然处之,看大家都开始掏出手机,这种在国外社死的感觉会让家族股票暴跌。 无奈,他看见一张很大的荷叶,一把摘下捂在关键部位,挤开对他指指点点的大叔大姨,快步走下山。 所幸这一路都是年迈的长者,只是略有些诧异没有多说什么。 要是有年轻的女孩或者小孩,他真的成了暴露癖,影响孩子们身心健康。 他以为回到李靖琪家,威廉和哈力会震惊他的腿恢复,没想到却是他先震惊哈力已经开始尝试行走。 缙谷村真的太神奇,他花了那么多钱资助那么多实验室,花了那么多时间都没有好消息。 没想到他们才来到缙谷村第三天就已经康复。 还是以那么廉价的医疗费,他说出去恐怕他的朋友们都不敢信,让他的腿恢复如此,治好哈力的渐冻症,只需要五十万美刀一个人。 他自己都不好意思说出这价格,所以那些礼物算什么,必须加倍,好朋友家里的收藏都必须拿出来一部分他们放仓库堆灰的运过来。 既然他们不会保管,放在缙谷大博物馆展览才是对世界人民的交代,毕竟一个经过那么长时间战乱的国家还能把这些东西都保管好。 交给能报官人才是正确的选择。 而史密斯听见大家的惊呼,不管是惊呼他的暴露,还是他完美到让人嫉妒的双腿,身材。 他已经完全什么都顾不上,径直走向哈力面前,半蹲下,“哈力你可以走了?” “嘘!”庄天材妹妹再次吹响一声口哨,年轻的女士们有默契把头转开。 “dad,我能站起来,也能走了,威廉说我瘫痪太久不会控制肢体,这点还要慢慢适应,我会很快适应行走跑步的,太神奇了,我的手脚开始听我指挥。” 哈力完全没顾上看史密斯的双腿,他的注意力完全在自己康复上。 史密斯也很激动,真好,做梦都不敢梦的一天居然都实现,就算是做梦,他都希望他们父子能够继续做下去。 这个梦太美,他不愿意醒来。 凤里栖见父子都沉浸在喜悦中,史密斯是完全没有去穿衣服的打算。 “小旭,把蚕茧放缙谷小筑去!”凤里栖忍不住出声提醒试图用眼刀杀人的江雅旭。 “好的老师!”江雅旭立刻拎起地上的蚕茧,拉起杜蔓便离开。 史密斯几人也听见凤里栖的声音。 威廉匍匐的方向立刻跪向凤里栖,“参见神使大人。” 凤里栖忍不住翻了一个白眼,这人信仰之后好卑微。比她所有信徒都卑微。 “凤doctor!”史密斯也站起来看向凤里栖。 凤里栖挥挥手,示意他冷静,不用这么激动,“去把衣服穿上再说,反正你们一时半会儿也不打算离开。” 史密斯再一看自己这一身野人般的打扮,也是忍不住笑了。 “我太失礼了,请容许我先去换衣服。” 史密斯刚想上楼,突然想起只有哈力的衣服在这里,他的行李全部在璟和家,他还要这样穿村走回去。 接受众人眼神洗礼就算了,璟和隔壁好像还有电视台在录制节目,这种异国他乡社死一定会传回自己国家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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