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兄,你说兆儿怎么跑到这么个地方来?”开车的任启悠闲的打量着前方的道路,两个作为见多识广的中年人,眼前的风景已不是太在意。 “他们在寻找有神明的地方,缙谷村信奉山神很久了,村里人都相信有人,所以他们来了!”半躺在副驾驶的裘言漫不经心说道。 “那不是去海边更好吗?那里可是有龙神出没的地方!”任启根据剧本差不多的意思问道。 “龙神昙花一现,这么久了,谁又再见过龙神的影子,可缙谷村不一样,以前村子与世隔绝,现在的村子道路打开,里面有很多堪称神迹的地方。” “是这样吗?”任启有点二呆二呆的样子,熟悉他的粉丝已经开始吐槽。 【涉及到启哥的盲区了,言哥要么赶紧科普,要么转移话题,否则启哥会比我十万个为什么还多的儿子还烦。】 【是啊,我也好奇为什么启哥那么多问题,怎么会是学渣,按理说问题多的人不应该成绩很好吗?】 【他们是亲师兄弟,一起帅过,一起油着,会有办法的。】 【楼上,你别逗我笑,我的功德很重要。】 可是真的憋不住,曾经的校草二人组怎么就人到中年如此油腻呢,连发胖都这么一致。 眼见任启真的嘴一张要开始发问,裘言立刻拿出邀请函开始介绍,“这个村子最出名的是隐藏在山中有一道瀑布,瀑布下面有一泓潭水,潭水中间有一尊女神像,是村民们供奉千年的山神,山神千年历经风雨,依旧栩栩如生,保佑着村民。” “据传说,只要喝了从潭水流下的溪水,可祛百病,延年益寿,身体健康,缙谷村的溪水流进田地里,田地里面的庄稼会长得茂盛,又好吃,故此,缙谷村就靠着种植蔬菜达到发家致富。” “对比起只满足了一个人愿望的龙神,这样润物细无声的山神,更值得大家追崇!” 裘言,我怎么感觉自己在打广告,要不是看他们展示的效果特别好,他真的,要收取天价广告费的。 “龙神也不是只满足一个愿望啊,今年沿海居民都说了,连台风影子还没看见过呢,他只是通过一个人的愿望把所有人的需求都满足了,沿海没有台风,没有天灾,这是多少普通人希望的事儿。”任启小声为龙神辩解,他是龙神迷,作为龙的传人,相信龙神会庇佑所有人的,哪怕不在沿海地区。 见裘言要反驳他,任启马上指了一下前面的村庄,“哇塞,这次的节目组很有良心啊,我已经做好了下田插秧的准备,没想到居然让我们住这样的豪宅。” 还不知道里面是清水房的两人被缙谷村房子的外表所欺骗,看见黎兆发的消息,说最中间最高那栋,根据指示把车开到地下停车上,一路上还跟地里的老人打招呼。 “嘿,这村子温度真不错,市里面都快四十度了,这里的风居然凉丝丝的,不得不说是个避暑的好地方。” 任启拎着行李大喊一声,“兆,姗妹妹,来客人了,还不快来迎接。”任启一边走一边大喊。 霍奕婷啃着一截黄瓜从院子里跑出来,“言哥,启哥,你们这么快就到了?” “叫叔叔,没礼貌!”裘言见到霍奕婷手里的黄瓜老长一截,嫩嫩的,一路开车过来烦躁的心忽然感受到丝丝凉意,“丫头,我要渴死了,黄瓜你肯定吃不完,分我一半。” 霍奕婷囧,她知道裘言和任启是娱乐圈的老大哥老好人,没什么架子,喜欢照顾新人,可是这么没架子从小孩子手里抢吃的也太过分了,这是她精心挑选出来的黄瓜,不想分。 可没办法,娱乐圈辈分大的吓人,如果她今天不分,裘言不会说什么,粉丝都能喷死她。 霍奕婷只能掰断后面一截黄瓜递给裘言,“言…言叔,你们辛苦了,热不热,启叔,你要不要也来一根黄瓜,我摘了好几根准备晚上吃拍黄瓜,不过如果你不想吃水果我可以去地里摘一个西瓜,缙谷村的西瓜特别好吃。” 霍奕婷还没尝过西瓜,就非常肯定西瓜好吃,毕竟生黄瓜都好吃成这样,西瓜能差到哪里去。 任启本来想说自己对黄瓜没啥兴趣,就想吃肉,可看见师兄跟猪八戒吃人参果一样哼哧哼哧就把半截黄瓜吃完,话说,也不用这么早就开始演吧,要不后面怎么层层叠加。 任启却不知道裘言这还真不是演,他本来就是逗逗孩子,外加这黄瓜看起来真的很好吃,没想到一入口,那种黄瓜独有的清香脆甜,好像整个味蕾都被打开,舒服的他恨不得一口把黄瓜全部吞下,然后再来一根。 缙谷村手册第一条,缙谷村菜非常好吃,石锤,裘言已经开始期待别的食物,一听霍奕婷说有西瓜。 “好啊好啊,小婷婷,西瓜种在哪里,我去摘,你是一个小姑娘,肯定抱不动西瓜,我来摘就好了!” 霍奕婷想了一下,缙谷村的西瓜确实很大,一个有二三十斤,但也不至于她抱不动的地步吧,言叔在说什么夸张的术语,她不是走柔弱小姑娘的可爱人设。 可霍奕婷还是条件反射给裘言指了一下甘蔗林旁边的地块,“那个位置种的地瓜,要不带个背篼过去……哎,言叔,不着急,你可以先把行李放下……”再去! 裘言哪里还能听见霍奕婷的声音,直接抛下箱子就往西瓜地跑去,任启也有些傻眼,“呵呵,呵呵,小婷婷,你言叔叔平时不是这样的,他是太饿了有点神志不清……” 任启也不知道怎么编下去,饿你找饭吃去,跑人西瓜地干嘛,都知道西瓜是不顶饿的,前脚吃的很撑,下一秒上个厕所就没了。 所以,能让师哥这么冲动,一定是…… 任启对上霍奕婷手里的西瓜,霍奕婷一口塞进嘴里,吧唧吧唧咬完了,就剩这么一点了,要吃自己摘去,别想她分出来。 任启也觉得不好意思,被小姑娘当成土匪强盗了。 “那啥,我来拎行李,我们家在哪里呢?你兆哥和姗姐呢?来客人了都不知道迎接下?” “杀鱼呢!” “杀……”任启囧,这我不是看不起任何人,让影帝两口子杀鱼,他们今晚能吃到鱼吗?他深表怀疑。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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