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么接电话的一会儿功夫,凤里栖又不知道跑哪里去了,李靖琪跑出院子四处张望,发现她老人家居然带着小妞妞去溪水里抓小鱼。 神仙这么喜欢小孩子? 李靖琪举起手想大喊凤里栖快回来,商量百万生意的大事,却见进村的路口一辆面包车开了进来。 呃,老爸回来清理门户了?找什么山神,找爷爷保命要紧! 李靖琪院里转了一圈都没看到爷爷,不知道爷爷去哪家大爷家串门了,又不敢大喊万一被老爸听到,会死得更快。 李靖琪这边急的火烧眉毛,手机再一次响起来,号码备注苟老板,又是一位财神爷的电话,不能不接,李靖琪接通电话,一边小跑在乡路上。 “喂,苟哥啥事啊?”李靖琪瞅了一眼梅花婆婆家,没人!再去村长家看看…… “喂,小琪兄弟,你跑什么?我带着佳肴楼的采购连夜过来找你谈大生意,怎么才到村口就看见你往村子里面跑,你可别跑远了,别弄得没信号我们找不到你……” 佳肴楼?采购?能够看见他跑起来,也就是说进村的这辆车不是老爸。 李靖琪长吁一口气,“苟哥,你眼神太好了吧,这么远都能看清是我!”警报解除,李靖琪也不用瞎跑求救了。 土狗嘿嘿一笑,他刚才闷了一觉,老朱和运货的司机快跑到坐标位置了,他们估计看自己睡得香,这一路走的这么辛苦都没叫自己,眼见到目的地了,不叫醒自己去做中间人不行。 土狗刚被摇醒睁开眼,一路睡过来那是一点都不晕车,一摇一晃还挺舒服,再加上他有水,比起老朱铁青隐忍的面孔,他不要太轻松。 “你想多了,就算你苟哥我吃再多的鱼头鱼眼睛也不可能八百米开外看清是你,还不是你们村全是老年人,就你一个大小伙子和一个小姑娘,小姑娘跑起来可不像你一样撒丫子乱窜,老爷子们没你这速度,所以,除了你还有谁!” “苟哥你的逻辑思维真强,我看到面包车还以为是我爸回来收拾我让我回去考公,吓死我了,你不是才回去吗?怎么又回来了?” “瞎,还不是你那几条鱼!”土狗看了一眼一脸菜色的老朱,“给你朱大哥准备点水,你们这路哦,晕车了,让他下车缓口气,他想跟你谈收购鱼的事儿,当然如果你们地里的菜愿意划拉给他,他也收,不过我只是个带路的,你去把你们村能做主的叫来,坐下来慢慢谈!” 土狗说完挂断电话,假装把自己的水倒一点给老朱,却悄悄给李靖琪发了消息:小琪,别说哥不照顾你,鱼低于150别卖,菜低于20别卖,他们家昨天收购我的鱼,110一斤,当天一斤520卖的,抛开各种成本利润最少280,别给哥面子,宰他! 李靖琪直接吸了一口凉气,卖这么贵的鱼能卖的出去?苟哥叫什么土狗,他才是实打实的土狗,真没见过世面。 土狗是没看见李靖琪的表情,要是看见了不得嘲笑他,小伙子没见过世面吧,老于也是大方,第一条做的整鱼,就清蒸,说是新菜让当天的几桌客试菜,每人分那么一小份,当即征服在场所有的客人。 那种鲜香嫩滑的滋味,用一位客人老母亲说的话,就是小时候河里鱼的味道,那时候河里的水都可以喝,没有污染,没有垃圾,没有腥味,鲜得让人恨不得把舌头都吞下去。 这不,当即就有人定了明后天的全鱼宴,老于老朱是又高兴又担心,高兴是这些老饕没有一个差评,都觉得鱼很鲜美,至于担心什么?连货源都没确定,却把订单下了,怎么不担心? 所以这鱼是志在必得,本来这种一天就定十来条鱼的小单子,老朱的徒弟出面就行了,现在看来不行,必须他亲自出面,还亲自把合同签好了才稳当,不能错过这个招牌菜。 李靖琪觉得自己大约是不能做这个主,要是自己天天卖鱼,村里的老人们看见不拿拐杖敲死他,哪怕他说他是为了给山神娘娘做事情,也得挨骂,况且还有菜,菜可没有一根是自己的。 李靖琪快速回了土狗消息:收到,苟哥,我家门开着,水缸随便喝,生意太大,我得找我爷爷做主,你们先自己坐会儿,我叫我爷爷和村长回来,让他们跟你谈! 顺便把山神娘娘扒拉回来,虽然自己提前和山神娘娘说好了一切,可她要不当面跟爷爷他们点头,给他们一百个胆子他们都不敢卖山神潭的鱼,摸一下都是亵渎! 李靖琪到处去摇人,老朱下车和土狗他们之前下车是一个下场,那是一个大吐特吐,司机也是一脸菜色,不想多说一句话,土狗连忙拿葫芦瓢给他们一人打了一碗水,一口水下去,老朱才敢喘口气,要不他真的怕自己把胃都喷出来。 “苟总,我是真服了你们了,这么偏僻的地方你们怎么找到的,我老朱也算是走南闯北的人了,这么多年难得被一条路给折腾成这样!” 土狗嘿嘿一笑,“如果不是偏僻路这么难走,你觉得这么好的鱼轮的到你我?朱哥,别说兄弟我没提醒你,你最好把合同价格什么的都跟人谈好,要不等你们把名气打出去,那嗅觉灵敏的鲨鱼闻着味儿找过来,地方瞒不住事儿小,被人截胡事儿大!” 老朱蒲扇一样的巴掌拍拍土狗的肩,“兄弟,瞧你说的,我又不是奸商,跟人做生意都是诚信为主,再怎么样我们也不至于欺负地里刨食的乡亲,价格你放心,不会让乡亲们吃亏。 这边辛苦你带路,你和张总他们以后在我们佳肴楼永远可以有一个vip包间,欢迎大家随时来给我们提个醒,不忘初心,当然我也会在合理的价格范围把合作时间拉长!” 老朱说话很诚恳,也给土狗说了大实话,土狗很欣慰,现在这个世道奸商不好做,一次人家就不跟你打交道了,弄不好还曝光你,还是老朱他们这种,给人真诚实在的感觉,路才走得远!要不是经常接触老朱这人,他才不会家都还没回直接带人过来采购。 哎,像他这样不图回报的绝世好人,都快绝种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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