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高丽救国军的深入,他们在平壤城内也开辟了很大块比较安全的地带。 一些高丽士兵,也在清理城墙附近的废墟,以便清理出一条通道。 樱花国人在城内,依旧做着坚决的抵抗,不过他们的人数太少,掀不起多大的风浪,被消灭,也只是时间问题。 随着通道被清理出来,林逸也下令让装甲车进入到城市,配合士兵清剿残敌。 那些侥幸活下来的樱花国人,在面对装甲车这种新式武器,他们有一些慌乱。 毕竟他们手里的那些步枪,可没有办法对付装甲车的装甲。 不过,之前被武田广义分配下去的那些火炮,这个时候却突现出来了作用。 由于樱花国的火炮最大口径也才75毫米,而且炮口很短,这就让樱花国人的火炮异常的轻便。 就举个例子,现在樱花国的主流火炮全重也才400多斤。 可以说,这样轻巧的火炮,足可以让士兵们拆分火炮之后扛着跑。 同时,这样的火炮,也利于他们隐藏。 随着装甲车进入到平壤城,配合着高丽救国军拿下小半个平壤之后,那行樱花国的士兵也应了过来。 这些樱花国士兵就开始用火炮来攻击装甲车。 虽然这些火炮并不是专门的反坦克炮,但75毫米的口径,在近距离击中装甲车,爆炸的威力也不是装甲车那十几二十毫米装甲能够抵挡的。 不到半个小时,进城的二十辆装甲车被报废了一半的数量。 气的林逸双脚跳,可把他心疼坏了。 紧接着林逸就下令让第一师的士兵,带上一些轻便的火炮,也进城剿灭那些樱花国人。 随着精锐的第一师的士兵进去平壤城之后,占领平壤城的速度加快了不少。 可能会有人奇怪,为什么林逸不继续用火炮攻击平壤,直接把平壤炸平不也可以吗? 如果能行的话,林逸其实也想用炮直接炸平平壤。 但现实却是不行,原因也很简单,城内还没很多高丽百姓,林逸总不能直接下令开火吧。 他还想着在以后,将高丽并入帝国的版图呢。 这个时候在高丽地区大开杀戒,你心不是纯纯的大冤种,在高丽人的心里埋根刺吗? 所以,林逸只能是下令让步兵进城清剿。 不过,打头阵的,还是高丽救国军,这就是所谓的有好处是我的,送死你去。 第一师的士兵进入到平壤城的主要任务,也只是给高丽救国军提供火力支援。 进入到平壤城内,以单个炮组配合高丽救国军对于樱花国人的据点,暗堡实行精准爆破,那效率是妥妥的高。 而高丽救国军呢,虽然他们依旧干着最危险的排头兵的任务,可是他们用第一师的士兵跟着他们一起行动。 在遇到难以攻破的据点之后,直接呼叫第一师的炮兵,进行精准炮击。 这也让他们的伤亡降了下来。 同时,让这些高丽救国军对第一师的人,感恩戴德。 要知道他们还在樱花国人手里时,面对这样的情况,樱花士兵绝对不会帮忙,反而让他们快一些进攻,根本不管他们的死活。 同时,以前他们是帮着樱花国欺负自己人,而现在,他们是在解救自己的同胞,这就让救国军的士气高昂。 即使他们受到再多的伤亡,依旧敢于对樱花国的据点发动攻击。 因为他们觉得自己是在做一件神圣的事。 那些被解救出来的平壤城居民,则开始给高丽救国军当起了带路党。 告诉他们那里有樱花国的据点,哪里可以绕过去。 有了这些人的协助,高丽救国军在城内则越发越有优势。 第一天的时间,救国军就占据了平壤的五分之一的面积。 第二天天黑之时,就占据了三分之一。 第三天,高丽救国军已经推进到了平壤城的核心区域,在这里,他们突然就推不动了。 因为,他们发现了武田广义的指挥部。 武田广义作为一名总督,还是一名樱花国大将。 他的虚荣心不允许他后撤一步,他在很早之前就下定决心,要跟平壤同存亡。所以,他在选择自己指挥部的时候,将他的指挥部安置在在了一栋四层楼高,由钢精水泥建造的要塞。 这座要塞,正是他三年前下令修建的。。 由于高丽的建筑多为木质结构,所以在武田广义的眼里,高丽人的建筑物根本不符合小袋子战争。 为了更够更好的控制平壤,控制高丽的西北地区,武田广义才下令在平壤城内,修建一座要塞。 原本武田广义可不认为这座要塞会真的有一天能够用的上。 它的象征意义,要大于实际意义。它象征着樱花帝国,在高丽地区的统治。 但是,谁能想得到,这座要塞,真的用上了。 现在武田广义可以庆幸自己在修建这座要塞的时候,没有偷工减料。 作为一栋要塞,他还有东西都有,想什么射击孔,火炮都有。 武器弹药,食物,饮水都不缺。可以容纳一千多人的巨大内部空间。 而且这座要塞,光是墙体就有三米厚,里面还有钢筋支撑,每个房间都有一道铁门。 要塞的出入口,一共就两个。 武田广义想破脑袋,也不知道面对这样的要塞,能够有什么办法攻破它。 这不,崔东旭的高丽救国军第二师团发现这座要塞之后,就对着这座要塞发动了进攻。 结果就是丢下几百具尸体之后,仓皇而逃。 崔东旭知道,面对这样一座坚固的要塞,光凭他的第二师团,根本就没有办法吃得下。 他又不愿意将功劳让给郑在旭,所以他就直接选择了上报。 当林逸得知,在平壤城内,有一座军事要塞,他就突然来了兴趣。 立马带着赵熥和薛定山来到了要塞附近。 赵熥作为一名半路出家的新手,虽然他对于副官的工作做的很到位。 但是说实在的,他自己本人,并没有在第一战场看过打仗。 所以,赵熥这一路上都挺兴奋的。 此时,他看着不远处耸立的要塞,他就立马发出感慨。 “这么大一座要塞,我们真的能攻破它?”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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