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妤只在calabeis拿了那条裙子走,有沃克的吩咐,导购竟真不收她钱了。 她还需要买一双鞋子和一个手包,便直接不在calabeis买了。 三人又在商场里逛了一会儿,宋妤选了一款黑色的小手包,精致小巧,但也好看,关键是便宜,一万多块钱。 这是参加宴会的必需品,宋妤不得不买。 买了手包,宋妤又去看鞋子,巴黎的奢侈品牌很多,样式齐全,也很好看,逛了一圈下来,宋妤早已眼花缭乱。 只是她不能穿高跟鞋,便只能选平底皮鞋,还必须穿起来舒服。 秦心倒是选高跟鞋选上瘾了,只是她平时不穿,也穿不习惯,可是高跟鞋有气质啊!她搞不懂宋妤为什么只挑平底鞋! “阿妤姐姐,你看这里的高跟鞋多好看啊,你为什么一个也不要!而且你明天是要去参加宴会,礼裙都买了,不穿高跟鞋穿什么?相信我,你穿上高跟鞋一定会更好看的!” 宋妤一边试鞋,一边无奈摇头道:“我穿不来高跟鞋,平底也行,只要舒服就行了。” “怎么会穿不来呢?我上次在宴会上就见你穿了!你试试嘛!”秦心直接把鞋递到她面前。 宋妤无奈,正要拒绝,她却忽然伸手摸了摸她的肚子,脸色有些惊愕。 “阿妤姐姐,你不穿高跟鞋不会是怀孕了吧!?你怀了我哥哥的宝宝?真的假的?” 她这惊讶的声音,简直要把全店的目光吸引过来。 秦岭脸色一顿,也连忙看了过来。 宋妤心里却咯噔了一下,神色微怔,抬眸看向她。 “没,没有的事,我只是不习惯穿高跟鞋,宴会的时间也太长了,我站不来,平底鞋就行了,真的不要高跟的。” 她直接否认道,心虚的避开了秦心的目光。 秦心却有些失望,“真的吗?我还以为你怀孕了呢,差点就以为我要有个很可爱的小侄子了,嘻嘻!” 宋妤扯唇笑了一下,拿起她刚试完的那双鞋转移了话题,对导购说:“就这双吧。” 她不敢告诉秦心,否则以她大张旗鼓的性子,肯定会让秦深知道。 到时候……只会扯出更多不必要的麻烦。 宋妤心烦意乱的拧了下眉。 买好了鞋子,她便准备回酒店了,逛了一下午,也够累了。 秦心知道她明天还有工作,也没再挽留她,只是挺可惜不能和宋妤一起吃晚饭了! 几人走到了楼下,北伐便忽然上前道:“宋小姐,我送你们去酒店吧。” 宋妤摇了摇头,“你先送秦心回去吧,我跟我朋友打车去酒店就好。” “我送您吧,您在这里也不熟悉,若是老大知道,也会责怪我的。” 他一句话就将宋妤的话堵了回去,她迟疑片刻,也不再拒绝。 可是心里,却还是被北伐那番话激起了千层浪。 他还会……关心他吗? 明明分手也没过几天,可对她来说,却像是度日如年。 而心里的那点难过,也真是半点都没有减少呢。 这次巴黎时装周,他会来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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