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太太手艺很好。” 宋妤有些不好意思,浅浅一笑,嘴角路露出两个小酒窝,“熟能生巧而已。” 秦深深邃的双眸睨着她,轻笑出声。 察觉到他的目光,宋妤脸上一热,连忙别开脸道:“我要上班,你先走?” “我去旁边等你。” 他指了指角落的位子,转身走了过去。 宋妤愣了愣,没反应过来,这会儿刚好有客人来,她做了一单咖啡,再抬头时就看到秦深面前不知何时多了一台电脑,他正认真的处理着工作。 头顶的暖色调灯光倾泻下来,照在男人英俊立体的脸上,仿佛镀了一层金,让他看起来比平日里少了几分冷清。 都说认真工作的男人最帅,果然如此,他穿着一件纯手工白色衬衫与修身西裤,熨烫妥帖的衬衫贴合着男人精壮有力的身躯。 修长的双手搭在键盘上,手指筋骨分明,纤细好看,手腕上微微凸起的腕骨,无一不彰显着男人的魅力。 手腕上一块价值数万的江诗丹顿腕表,更是衬出男人不凡的身价。 每一处,都散发着男人特有的魅力。 宋妤一时竟看的出神,直到有客人过来她才回过神来,反应过来自己刚刚做了什么,有些懊恼。 她竟然对着秦助理犯起了花痴? 不不不,一定不是这样! 有几个同事忙完手上的活儿,走进吧台打量着宋妤,开口问道:“宋妤,刚刚那个男人是谁啊?长得好帅!你怎么认识这么多这种优质帅哥?” 她们都是看过顾以恒的,自然知道这个男人不是宋妤的新婚丈夫! 宋妤低咳了一声,扯唇道:“他……是我的远方亲戚,表哥。” “啊!你们家基因都这么好的吗?那他有女朋友了吗?方便牵个线吗?” 宋妤惊讶的回头看她,有些震惊,这又是一个被秦深迷上的? 想到之前秦深警告过她的话…… 宋妤摇了摇头,“他已经有女朋友了。” “啊,好可惜,这么帅还这么有气质!该不会是你自己藏着掖着不舍得给吧?” “……” 宋妤撇了她一眼,懒得说话。 她有什么好藏着掖着的? 又不是她的。 咖啡厅到了十点多,人就陆陆续续变少了,好容易挨到下班时间,几人做好收尾工作便准备离开。 宋妤留下做最后一遍的检查。 秦深见人都离开,收了东西便看向她问道:“下班了?” “嗯。” “你在这儿等我,我把车开过来,先别出去。” 宋妤一边关了所有机器一边说好,心里微暖。 他下班了也不回去,特意在这里等她直到下班? 五个多小时…… 是担心她? 这种事情,就连顾以恒都没做过,以前不管她下班多晚,顾以恒都不会来接她,更不可能担心。 她反而会担心他开车来回不安全,让他不必来。 哦,她怎么就忘了顾以恒根本不是她男朋友?假装跟她在一起,还委屈了他。 那个时候,他在干什么呢?跟宋静娴浓情蜜意?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68_168266/736395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