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静雯低估了张艺对唐科的欣赏。 在确定好股份价格以后,张艺又对唐科说,“既然你是做金融的,待会儿我帮你引荐一下马太太,她的路子很广,或许以后有机会用得上。” “谢谢张姐!”唐科有点小激动。 马太太的资源,他简直太用得上了! 几人闲聊一阵子,大概见到马太太那边不是很忙的时候,张艺便带上潘静雯和唐科,走到马太太身边。 “王姐,给你介绍一个小帅哥!这是小雯的弟弟唐科,目前是一家储能公司和一家贷款服务公司的老总,是个不错的年轻人,希望你可以给他一下指点。” 原来,马太太姓王! 唐科还是第一次听到。 私底下,张艺更喜欢叫王姐,不喜欢叫马太太,可能是马太太的称呼,多少有一点从属于她丈夫的味道。 作为独立女性,张艺还是喜欢称呼马太太本身的姓氏。 马太太看似气场强大,实际上很温和,并没有因为唐科是个小卡拉米而看不起他,反而微笑着伸出手,跟唐科握了一下手。 对唐科说,“唐总是做金融的,正好咱们有些共同话题,以后要是用得着,你尽管找我,能帮一定帮。” 说着,伸手从助理那里拿来一张名片,递给唐科,名片上什么都没有,只有一个名字,一个电话号码。 唐科受宠若惊,恭敬的接过,并呈上自己的名片,感觉有点不好意思。 相比之下,马太太的名片才够霸气。 反观唐科的,显得有些花里胡哨,虽然只印了汇融创投一家公司,但是背面却把开展的业务印在上面。 马太太也不介意,反而低声读一遍,可能为了加深印象,大概也是出于礼貌。随后,才把名片交给助理。m.biqubao.com 不管从此以后马太太记不记得自己,唐科都对她佩服不已。 单是这举止和尊重,足够他感恩。 所以说,成功的人之所以成功,必然有其独到之处,马太太小小的动作,让唐科感受到极大的尊重。 试想某一天唐科能够飞黄腾达的时候,他心里肯定会铭记马太太这份尊重。 …… 既然是非正式聚会的晚宴,活动必然不少,这群富婆有的是钱,娱乐项目搞得有声有色。 活动过程中,唐科甚至还看到几个粤港明星的面孔,有男有女。 每个人上台,都客客气气的唱了两首歌曲,惹得台下年的富婆们尖叫不已,好像很多追星的女子。 毕竟,富婆也曾年轻过。 唐科甚至恶趣味的想,今天晚上参加活动的那几位明星里面,会不会有人像赵礼用一样,在活动结束以后,成为某位富婆姐姐的入幕之宾呢。 脑子里正想着事情,神游于天外的唐科,突然感觉到一道追光落在自己身上,特别的刺眼。 没等他反应过来,现场主持立即尖叫道,“哇喔!抽到一个帅哥!那么,有请那位帅哥走上台来,开始你的节目表演。” “呃——” “啥情况?”唐科一脸懵逼的看着旁边的潘静雯。 隔壁的张艺见状,抢着告诉唐科,“现在是游戏环节,追光在后落在谁的身上,谁就上台表演节目。” 好吧,中招就要认。 唐科还是很有游戏精神的,懵懵懂懂的走上不是很高的小站台,配合主持人的工作,看她怎么说。 美女主持人问道:“先生怎么称呼?” “唐科,唐朝的唐,科学的科。”唐科按照一贯的作风,认真介绍自己。 主持人:“按照活动规则,被抽到上台的嘉宾,需要完成一个节目,可以展示你的任何才艺,如果什么都不表演,也可以和你今晚的舞伴亲吻三十秒钟,你怎么选?” 唐科笑道:“我倒是挺喜欢接吻的,尤其是和美女。不过,照顾到女孩子会害羞,我还是唱首歌吧。” 既然有机会展示自己,肯定是要积极表现一番。唐科不是迂腐的人,明白现场非富即贵,能够多展示自己,未来保不齐还能有更多合作的可能。 况且在潘静雯面前,唐科还没有展示过唱歌呢,今天不正好是机会! 于是,他毫不迟疑选择唱歌。 舞台留给唐科。 音乐缓缓响起,他用自己独特的嗓音,开始自己的表演。 一首经典老歌《痴心愿记取》。 “从没有试过这么痴醉, 凝望你教我梦魂别去, 就算这根本错, 经已不想对, 我不懂有离愁别绪。 情共爱放进你的手里, 还望你永远热情未退, 就算你的手帕飘进沧海里 ……” 粤语歌有很强的时代风格,而且也有着独特的魅力,现场有很多粤省,或者会讲粤语的人,能够听懂歌词。 再加上现场也有投屏,听不懂的人也能看得清清楚楚。 听粤语歌就怕看歌词。 因为你看懂意思,很快就会沉迷其中,《痴心愿记取》是一首深情而经典的老歌,也是很多粤港音乐迷的时代回忆。 唐科才演唱完主歌部分,已经活得好几次掌声,现场反应格外强烈。 甚至台下很多年纪稍大一点,还在偷偷抹眼泪,大概是回忆起年轻的时候的某一个人,或者某一段情吧。 整首歌唱完,唐科获得了热烈的掌声,足足持续差不多三十秒,直到他走回位置上坐下,掌声才停息。 潘静雯拉一拉唐科的手,说道:“唐科,你唱得真好!如果知道你那么会唱歌,我早就请你去音乐吧了。” 张艺也笑着说,“确实,小唐总的粤语歌唱得很正宗啊,你是不是会讲粤语啊?” 唐科摇摇头,飙出一句“识听唔识讲啊”,都得张艺但不知呵呵笑。 确实不会讲! 唐科说粤语的发音,远远不如唱的时候准。其实他就是乐感好,加上是演唱自己喜欢的歌曲,曾经下过苦功夫。 经过刚才的小小环节,唐科的曝光率大增,在最后自由交流的时候,唐科收到的名片或者微信增加了不少。 里面可能有些怀着其他目的的,但大部分是正经人。 唐科是做生意的,需要扩大圈子,自然不会带着有色眼镜看人,反正就是交换微信和联系方式,又不是要他陪睡。 遇到不单纯的,决定权在唐科手中嘛。以他的尿性,如果是漂亮性感的,估计不在乎谁扑谁;如果遇到长得比较抱歉的,那对不起,咱是个正经人! 做人的多面性,不都这样吗? 唐科并没有可以掩饰自己,而且基本上可以做到和光同尘,不像某些愤怒青年,动不动就仰天大笑出门去。 本质上,他还是个商人。 ……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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