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老婆关了我的呼吸机_第526章 第526章祝云仙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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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月霞的前老板?
  程骁记得,宋月霞说过,她退伍之后,在南方边境跟一个做玉石生意的女老板干了十年。
  因为母亲身体不好,宋月霞离开那个女老板,回到金陵,经过石磊的介绍,给秦葭当保镖。
  也就是说,宋月霞的前老板只有一个人。就是那个女老板。
  不仅是宋月霞,“好网”的保安里,阿成、阿媚、段虎、马蜂、老汪等人几乎都曾经给这个女老板做过保镖。
  边境上不太安全,时不时动枪动炮的,这些保镖跟着女老板出生入死,深受磨炼。
  那个女老板好像姓祝,叫什么名字程骁已经忘了。
  “难道就是她想见我?看在几个保镖的份上,我也得见见她,感谢一下!”
  程骁想到这里,直接说道:“好啊,你让他来‘天缘大酒店’,我请她吃饭!”
  一个小时之后,宋月霞和毛辣子带着几个陌生人走进“天缘大酒店”的大堂。
  陌生人一共是三女两男,为首的是一个四十多岁的妇人。
  这妇人衣着光鲜,珠光宝气,一看就知道是做珠宝首饰生意的。
  她身后的两男两女,都是目光犀利,一看就是她的保镖。
  程骁和秦葭出来,也是带四个保镖,有男有女,做什么都方便。
  程骁牵着秦葭的手,迎上去说道:“这位就是祝总吧?我是程骁!”
  那个光鲜妇人笑道:“程总,你好,我是祝云仙!”
  程骁和祝云仙握了握手,接着介绍秦葭:“这是我媳妇秦葭!”
  祝云仙和秦葭拥抱了一下,又把秦葭和程骁总体打量:“真是一对璧人!”
  “谢谢,祝总!”程骁和秦葭齐声说道。
  秦葭让酒店把最高档的包间打开,他们两口子要请祝云仙吃个饭。
  程骁和秦葭两口子都是头脑灵活、伶牙俐齿,祝云仙也不差,她见多识广,阅人无数,大家喝了点酒,聊得十分投机。
  程骁问道:“祝总,你跟我们宋总监还有联系啊!”
  祝云仙笑道:“程骁不要多心!自从月霞离开,我们就没有联系。她今天是去首饰城买玉坠,偶尔遇到我的。我听说她在你的手下工作,当然替她高兴,就想跟你见一面!”
  秦葭说道:“我们不会多想,祝总尽管放心。宋姐跟我相处和谐,只要她不走,我是绝不会让她离开‘好网’的!”
  祝云仙已经看出程骁和秦葭两口子十分洒脱,也愿意相信秦葭说的话。
  程骁又问:“祝总把生意都做到深市来了?”
  祝云仙连连点头:“深市有钱人多,我们做珠宝首饰的,肯定要到这里来开专柜!”
  说到这里,祝云仙突然轻轻地叹了口气。
  “祝总叹什么气?是遇到什么麻烦了吗?”秦葭问道。
  祝云仙也不隐瞒:“有一个内地的客户在我们柜台上订了总价2000万的玉石饰品,并且交了200万的定金。我让人把货品发到专柜上,专柜上的小姑娘一时疏忽,竟然被那人把货品带走,却没有支付尾款。小姑娘悔恨得要跳楼,我这才从总部赶过来!”
  “原来如此!”程骁也很同情那个小姑娘的遭遇,“现在的骗子太多,防不胜防!”
  秦葭问道:“有骗子的资料吗?”
  祝云仙摇头:“那家伙用的是假名、假身份证!”
  “商场应该有监控吧!”
  祝云仙从随身的挎包里拿出一张照片,递给秦葭:“这是监控截图。但是,监控拍得也不太清楚,警方也无法识别!”
  秦葭拿过照片,大致看了一眼,也叹息道:“商场的监控质量是真不行!”
  程骁也看了看照片,照片上的人脸虽然模糊,他却感觉有点面熟。
  “咦,怎么有点像他?”
  “像谁?”秦葭和祝云仙同时问道。
  “邹槐!”程骁一口叫出名字。
  “邹槐?”秦葭又看一遍,“是邹兰的哥哥吗?”
  “征程电脑”建设新厂房期间,程骁的绝大多数时间都在老朱那边,而秦葭却在“好网”盯着。
  那段时间秦葭几乎就没见过邹槐,就算见过,只要不熟悉,也看不出照片上的人就是邹槐。
  只有程骁跟邹槐接触过好几次,只看着照片上的人脸轮廓,就认出是他。
  祝云仙已经十分惊喜了:“程骁,这个邹槐是谁?”
  程骁犹豫了一下,还是说出实情:“这个邹槐是我朋友的大舅哥。前一段时间,邹槐给我建厂房,厂房刚刚建成就倒塌。邹槐逃离金陵,我也没有追究。没想到,他居然来了深市,还是那么贼心不死,又骗到你祝总的头上!”
  祝云仙说道:“程总,我跟你不一样!几百万的损失,你可以不计较。我做的是小本生意,损失1800万,已经伤筋动骨了。我是绝对不能放过他的。不然,今后道上的朋友也会笑话我!”
  程骁点头:“祝总,我非常理解你的心情!我可以确定地告诉你,这个人的真名就叫邹槐,邹城的邹,槐树的槐,金陵户口。接下来的事,你自己查!”
  祝云仙大喜:“有程总透露的信息,我一定能把邹槐抓住!”
  程骁笑道:“我相信祝总有这个实力。但是,我有两个要求!”
  “程总尽管说!”
  “第一,抓住邹槐之后,千万不要让他知道是我透的底儿:第二,你们拿回货品后,不要杀他,把他带出国境,弄个苦力活给他干,这辈子别给回来!”
  祝云仙大笑:“我肯定不会把程总的话泄露出来。而且,我也不会直接杀人,那样就太便宜他了。我要把他送到缅甸,让他下半辈子就生活在矿坑里!”
  说到这里,祝云仙的眼中透出凶光,俨然是个女枭雄。
  程骁和秦葭对视一眼,都是一个感受:“没有一股狠劲儿,在那个边境地带根本生活不下去!”
  晚饭之后,祝云仙带着保镖回她先前下榻的酒店,程骁两口子也洗漱休息。
  “哥哥,你刚才跟祝总说,抓住邹槐后,千万不要让他知道,是你透的底儿。既然你不想暴露,为什么不直接让祝总把邹槐杀了?”
  秦葭说这事时,是刚刚和程骁亲热之后,还带着娇喘,像个人畜无害的小绵羊。
  程骁却吓了一跳:“你是谁?你还是我的宝贝葭葭吗?”
  秦葭噘着小嘴:“我当然是你的宝贝葭葭!”
  “那你怎么能出说这样的虎狼之词?”程骁故意皱着眉头,“你怎么能让祝总直接杀人呢?”
  “我不是为你好吗?万一邹槐逃出去,把你透底儿的事情告诉他妹妹,你可就惨了!”
  程骁笑道:“你多虑了!首先,祝云仙不会把我透底儿的事告诉邹槐;其次,邹槐一旦被投进矿坑,就再也逃不出来,有人手持AK47在外面看着呢!”
  说到这里,他问秦葭:“你知道那个矿坑在哪里吗?”
  “你们不都说在缅甸的嘛!”
  “就是啊!你以为邹槐还能活着出来?都说我们国家有的地方没有人权,缅甸才是真的没有人权呢!”
  “好吧!你这么说,我就放心了!睡觉、睡觉!”
  “别忙睡!”
  “你还有事吗?”
  “看你这么关心我,我再奖励你一次!”
  “这算什么奖励?”
  “那就是补偿!我这几天爱你爱得还不够,这一次就算是补偿吧!”
  ……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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