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老婆关了我的呼吸机_第140章 有人错过一场泼天富贵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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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骁又唱了两句,竟然就睡着了。
  “你继续唱啊!哥哥,你怎么不唱了!”秦葭只听了四句,实在不过瘾。
  倒不是这段快板有多好听,实在是她觉得太有趣了。
  程骁会开车、会赚钱、成绩好,这些固然都是他的优点,但是,秦葭认识的优秀青年实在太多,这些优点谁没有?
  经过这段时间与程骁的相处,秦葭本以为已经对程骁足够了解,没想到他还有这么土到掉渣的一面。
  不,这叫淳朴,很多人已经丢掉了的品质!
  秦葭侧过身来,与程骁来了个面对面,只是,已经熟睡的程骁根本不知道。
  她伸出右手,轻轻地抚摸着程骁的脸,从额头到眉毛到面颊再到下巴。
  她拉过程骁的一条胳膊,枕在自己的脖子下面,就这么静静地端详着他的脸,直到自己慢慢也进入梦乡。
  “叮咚叮咚……”
  一阵手机和弦的声音把秦葭从睡梦中吵醒,眼开眼来,她发现自己竟然被程骁搂在怀里。
  好在,程骁还在酣睡,这么羞羞的场面他看不到。
  室内一片漆黑,看看窗外,已经是万家灯火。
  这一觉,睡得时间不短,她从来没有在白天睡这么久。
  “唉,都是那一碗白酒闹的!”
  秦葭虽然酒量还行,但是一口气喝下半斤53度的茅台,没有当场醉倒就不错了。
  手机还在响,秦葭急忙推开程骁的胳膊,摸索着找到身边的挎包,从中翻找手机。
  电话是表姐张嫣打来的。
  “表姐,你找我?”
  “都这么晚了,也不回来吃饭?”
  “我跟程骁在外面吃了,吃完就回去!”biqubao.com
  “从早晨一出门,就一个电话也不打来,你就不怕我担心?”
  “哎呀,表姐,我都这么大人了!再说,我还身边还有程骁呢!”
  “葭葭,你是不是已经跟程骁住到一起了?”
  “没有、没有,我很守规矩的好不好?”
  “深市这边的小女孩,很多还没上高中就已经跟男生同居了!我以为……嘻嘻!”
  “你别瞎以为,我才没有那么乱呢!”
  “好、好,我们葭葭是好姑娘!那好,你就跟程骁吃吧,我跟你姐夫就不等你了。吃过饭,早点回来!哦,不回来也行,程骁这么能挣钱,还这么帅,你们一定会幸福……”
  秦葭不待表姐说完,就先挂了。
  通过手机屏幕的微光,她找到房间的开关,“啪”的一声,房间大放光明。
  她看向程骁,突然发现这家伙正目光灼灼地看着自己。
  “你醒了?”秦葭大羞。
  她刚才跟表姐的通话,声音可不小。
  程骁缓缓从床上坐起:“刚醒!”
  “是不是我打电话的声音太响,把你吵醒了!”
  “不是,是灯光太强,把我给刺醒了!”
  秦葭这才放心:“起来吧,我们出去吃点东西!”
  二人洗了把脸,一起走上大街,在一家专业做粥的店铺,喝了两碗粥,养养胃。
  “葭葭,你今晚还去你表姐家吗?”
  “现在不急,我想你陪我逛一会儿街!”
  “好啊,逛一晚上都行!”程骁笑道。
  他们走出不远,就看到路边有一家ktv。
  这个年代,内地已经有了卡拉ok和练歌房,至于装修豪华、音响设备齐全、有公主少爷服务的量贩式ktv还没出现,起码彭城就没有一家。
  秦葭说道:“哥哥,我想听你唱一首歌!”
  程骁不用猜也知道秦葭的心思:“你想听《披着羊皮的狼》?”
  秦葭含笑点头:“可以吗?元旦那天,我和张明月去新河中学,恰好在窗外听到你唱这首歌,此后就再也听不到了!你还能不能再唱一遍?”
  程骁说道:“只要你想,那我就一定能!”
  他又说:“其实,元旦那天如果张明月用商量的口吻跟我说,我也会唱。但是,她却用了命令的口吻,让我很不爽!”
  秦葭说道:“算了,再也别提这事,她跟阿哥已经分手,听说现在移民去北美了!”
  程骁主动牵起秦葭的手:“走,进去!我唱给你听!”
  两人走进ktv,程骁让服务生开了个小包。
  秦葭一进包间,就让服务生打开选歌机,为她搜索《披着羊皮的狼》的伴奏曲。
  服务生一愣:“小姐,你说的这首歌,我从来没听过!”
  秦葭不肯相信:“我这个朋友就会唱,你怎么连听都没听过?”
  服务生又来问程骁:“先生,真的有《披着羊皮的狼》这首歌吗?”
  程骁这才想起,这首歌刀郎还没有写出来呢,怎么可能有人知道?更没可能有它的mtv。
  可是,他现在都没法向秦葭解释,别人连听都没听过的歌,他怎么会唱?
  想了想,他只好撒谎:“我曾经写过一首小诗,诗名就是《披着头皮的狼》。后来,我天天没事就哼着玩,居然就哼成一首歌了!”
  原本,张志凯父子找程骁要这首歌的著作权时,程骁骗他们,这是他的朋友作的。
  现在,程骁却对秦葭说,这是他自己瞎哼哼出来的。
  之所以要撒一个新的谎,是因为秦葭将来会长期跟着他,总有一天会知道,他的身边根本没有这样的朋友。
  既然如此,还不如现在就说是自己瞎哼哼的,不管对方信不信,自己先咬死口。
  秦葭果然不相信:“那你再哼一个给我看看?”
  程骁笑道:“这首歌你想不想听?不想听,就算了,我送你去你表姐那!”
  “听、听!”秦葭只好妥协,“没有伴奏,你还跟上次一样,清唱吗?”
  程骁点了点头:“又不是没唱过!”
  他拿过话筒,先咳嗽一下,清了清嗓子,然后慢慢唱道:
  “我小心翼翼的接近,
  怕你在梦中惊醒,
  我只是想轻轻的吻吻你,
  你别担心。
  我知道想要和你在一起并不容易,
  我们来自不同的天和地,
  你总是感觉和我一起,
  是漫无边际阴冷的恐惧……”
  包间的音响比元旦时高三九班的音响强出起码两个档次,而且,这里除了秦葭,就是服务生,也没有同学们咳嗽声的影响。
  程骁唱得十分投入。当他唱到“我确定我就是那一只披着羊皮的狼”时,心中情不自禁就想到了谢逅。
  就在这一瞬间,他双眼湿润,眼前的人物也开始变得朦胧,他看到谢逅就站在他的面前。
  他不由自主地伸出手,轻拂着“谢逅”的秀发,并且想把“谢逅”搂进怀里。
  “别,哥哥,还有人呢!”
  这一声“哥哥”,立即让程骁清醒过来。
  眼前哪是谢逅,分明是秦葭,是自己产生了幻觉。
  程骁心中一叹,继续唱道:“……你确定看到我为你披上那温柔的羊皮,是一个男人无法表露脆弱的感情,我有多爱你,就有多少柔情,我相信这柔情定能感动天地!”
  一曲终了,程骁颓然坐到沙发上。
  秦葭也坐到他的身边:“哥哥,你是不是想起她了!”
  “她”是谁,秦葭没说,程骁也不想承认。
  倒是那个服务生,突然疯狂鼓掌:“先生,你唱得太好了!这首歌你卖不卖?”
  “不卖!”程骁站起身来,拉着秦葭就走。
  服务生一惊:“先生,别走嘛!不是我买!我给你介绍音乐人!我还认识唱片公司的人!”
  一个服务生能有这方面的人际关系,已经很不容易。
  但是,程骁就算要出卖这首歌,也不会卖给他。
  这是刀郎的歌,程骁就算要卖,也要补偿刀郎。
  服务生追出包间,见两个顾客已然走进电梯,电梯门也慢慢闭合。
  他的心凉了一半,感觉自己错过一场泼天富贵。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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