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骁复读大半年,虽然其间偷空谈个恋爱,还做成两笔生意,总的来说,在学习上他还是付出心血的。 从高考后就成败已定,今天只想知道一个结果。 程骁、父亲、母亲和娆娆每人一部手机,但是他们都嫌手机的声音不够响,大家想通过电话查询,只要按下免提,一家人都能听个清清楚楚。 程骁亲自操作,他连拨了几遍,终于拨通,在报上自己的考籍号之后,电话里传来:“考生程骁,语文131分,数学137分,英语129分,理综220分,总分617分。” 6月初的那次三模,程骁考了642分,当时班主任乔明齐跟他说,高考试卷的难度会大于三模,他能考到580分就不错了。 这次,程骁的分数超过了600分,不过,这分数是怎么来的,他心中虚得很。 如果没有前世的记忆,他最多只能考到560分。 “617?我没听错吧!比去年高了一百多分!”于惠敏兴奋地大笑。 去年,程骁考了498分,可以上本省的二本院校。 这小子为了跟苏玉凤在一起,偏偏选择了大专——彭城师专。 “够一本了!”娆娆叫道。 “那就好、那就好!他反正有的是钱,我也不用操心了!” 程大印虽然也很高兴,却没有什么成就感。 学习上他没帮什么忙,学费儿子也不会用他的钱,他感觉自己提前废了。 程骁似乎理解父亲的心情,他一把搂住程大印的脖子:“从现在开始,你跟阿妈好好锻炼,有个好身体,将来带孙子!” 程大印一听,顿时又挺直腰杆:“连你我都能教育得这么好,孙子更是不在话下!” 于惠敏撇了撇嘴:“儿子教育,都是你一个人的功劳?” 程大印的腰立即塌下来,连忙改口:“军功章有你的一半,也有我的一半!” 娆娆在旁边“噫”了一声:“阿哥,你将来可别跟阿爸一样,在老婆面前永远直不起腰!” 程骁心想:“我前世还不如阿爸呢!” 就在一家人互相开玩笑的时候,程骁的手机响了,他拿出来一看,却是秦葭打来的。 “程骁哥哥,你查分了吗?” “查了,617!你呢?” “比你多6分,623!” 程骁暗自佩服:“这小姑娘的脑子真好使,我比人家多学一年,还不如人家考得多!” 他笑着说道:“好厉害,值得庆祝!我还欠你一顿饭呢!你哪天想吃,只要给我打个电话就行!” “那就明天吧!”秦葭笑道,“我明天打你电话!地点我定,菜我点,你只管付钱就行,咯咯!” “都听你的!” 两人又开了几句玩笑,这才挂断。 程骁收起手机,见一家人都在盯着他看,就随口解释:“是秦山的妹妹,秦青林的闺女。她曾经帮过我的忙,我请她吃饭,表示感谢!” 如果是别的女孩,于惠敏或许会鼓励儿子跟人家多聊聊,尽快从谢逅失踪的阴影中走出来。 听说是彭城首富的女儿,于惠敏什么也没说。 在她看来,程家与秦家一个在地,一个在天,有些事情,想一想都有点过分。 一家人各自回房间休息,只有程骁的手机响个不停,不外乎同学之间互相通报分数的。 很快,他就知道班里大部分人的分数。 郝迪,641分;陈瑶瑶,628分;姚倩倩533.5分;胡元庆,490分;张家南,509分;何小雨,512分…… 幸亏他现在是有钱人,要不然,这一晚上他的话费就扣光了。 双向收费真害人! 第二天下午,程骁接到秦葭的电话:“程骁哥哥,你到‘塞纳河西餐厅’来,我已经到了!” “又是‘塞纳河’?”程骁脱口而出。 “怎么,你经常来吃?是不是吃腻了?要不,我们换一家?”电话那头的秦葭笑道。 “不用换,就是它吧!好找!你要是换个别的地方,我可能还找不着呢!” “那好,我等你!” 程骁洗了个澡,换一身短袖衬衫、西裤、皮鞋,夹着皮包,走在大街上,像个街道干部。 他开着“桑塔纳2000”,来到“塞纳河西餐厅”门前的停车场。 刚刚从车里出来,他就看到二楼的窗户里有人向他挥手,仔细一看,正是秦葭。 程骁上到二楼,见秦葭已经站在楼梯口等他。 秦葭秀发高挽,一张俏脸虽未施粉黛,笑容却是明艳动人。 她今天穿着一件月白色旗袍,将身材勾勒得凸凹有致,宛如一朵白色的牡丹。 她的脚下是一双白色细高跟皮凉鞋,使她不由自主地抬头挺胸,又像个骄傲的小孔雀。 秦葭净身高就将近一米七,现在有了高跟鞋的加持,眉毛几乎和程骁平齐。 程骁心中暗叹:“大家闺秀,果然不同于小家碧玉!问题是,像她这种不从事体力劳动的女孩,身材竟然不输谢谢。她是怎么做到的呢?应该练过瑜伽吧!” 本来,秦葭吸引了二楼众多男人的目光。 现在程骁的到来,有些男人开始盯着他看。 不过,男人们看着秦葭的目光是爱慕,看着程骁的目光却是赤果果的羡慕、嫉妒、恨。 程骁顾不得这些,他笑着问道:“你今天真美!” 跟所有的女孩一样,秦葭也会挑男人的刺:“你的意思,我先前就不美了?” 程骁自然有法子应对:“你先前只能是漂亮,今天是真美!” “有什么区别吗?” “自己琢磨!” “哥哥,你好狡猾!” 秦葭轻轻地捶了程骁一拳,然后挽着他的胳膊走向她预订的桌位。 在走动的过程中,程骁问道:“看你走得这么稳,应该不是第一天穿高跟鞋吧?” 秦葭微笑点头:“我们女孩子,只要母亲有高跟鞋的,都喜欢偷偷穿着玩,体验一下女人的感觉。十六岁的生日那天,阿妈就为我订做了旗袍、晚礼服和高跟鞋。我跟那些领导和老板的孩子聚会的时候,大家都这么穿!” 程骁前世听人这么说过,也从电视剧中看到官二代和富二代聚会的场景,却没有亲眼看到。 他笑道:“下回再聚会,你把我也带上,既能开开眼界,也能混点好吃的!” 秦葭抿嘴而笑:“我劝你还是别去的好!” “为什么?” “领导的孩子,聊的都是父母亲又怎么高升了,又结识了某个大领导;老板的孩子,在一起不做别的,就是炫富。其实,他们的父母也并没有多大的权力,或者也没有多少钱,只是看着光鲜而已!” 程骁说道:“他们跟你肯定没法比!” “他们说出来的话大气,做事就不行了。你是大老板,看着他们那样,你会吐的!” 程骁问道:“你怎么知道,我是大老板?” “听阿哥说的!阿哥和川哥、飞哥在一起聊天时,都说只要抱紧你的大腿,就不怕赚不到钱!” 说话间,他们来到桌边。 程骁装得像个绅士,他在秦葭走到桌边的时候,假模假式地帮她拉了一下椅子,然后自己才坐到对面。 秦葭把菜单递过去:“我刚才已经点了这几个菜,你看看还有什么想吃的,再点!” 程骁只看一眼:“你点的我都爱吃,这就够了!” 他对西餐没兴趣,只要秦葭吃好就行。 这时,旁边传来一个声音:“小子,请马子吃饭,应该大方一点。如果你怕钱不够,可以走开,让我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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