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色满园_第一百八十三章:奇葩道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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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蓉突然提出要离开,的确让秦阳有些措手不及。
  但对方提了,他也表示祝福。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这个道理总是没错的。
  青山村很不错,但要想留住沈蓉这样的高端人才,肯定很难。
  甚至几乎不可能!
  小山村有小山村的美,大城市有大城市的魅力!
  二者不同风格,只是要做一些取舍。
  秦阳特地赶到附近的铺子里,定了两块大石碑!
  他打算将沈蓉的字,拓在石碑上,算是留个纪念了。
  定好了石碑,又带着纸张和毛笔回了家里。
  “说吧,写什么字?”
  沈蓉准备好了,一手捏着毛笔,开口问道。
  “先写青山村三个大字吧!”
  秦阳想了想,道:“我打算在村口的位置立个界碑,以后人来了,也能知道这块地方的名字。”
  这个提议好!
  沈蓉听完,立马在纸张上,一阵笔走龙蛇,写下了青山村三个大字。
  “好字,一看就是有十几年的功底!”
  秦阳看着字体,非常的满意,道:“你以后一定能做个书法大师!”
  “别吹了,我就写着玩玩!”
  沈蓉白了一眼,道:“下一张写什么?”
  “青山村中心小学!”
  秦阳想了想,直接说了出来。
  什么玩意?
  小学?
  沈蓉瞪大着眼睛,提醒道:“你还要建小学啊?”
  “不是说,小学建不起来吗?”
  沈蓉无语了,她当时要建,秦阳劝说她时机不成熟,但她依旧坚持,后来出了事,她决定放弃。
  结果这时候秦阳又要题小学名字。
  “当然要建了。”
  秦阳笑了笑,道:“你建不成,不代表我也不行啊!”
  这……
  沈蓉一阵翻白眼,这小子纯粹是要气自己吧?
  “要不……你留下来跟我一起?”
  秦阳继续说道:“你不是一直想在这里干一番事业吗,咱们一起,把青山村小学建起来,怎么样?”
  留下来?
  沈蓉的确是有些心动,她出现在青山村,一来,是为了向父亲证明,她是有能力做一番事业的,二来,的确是想过一些田园生活,特别是熟悉青山村之后,就更想留在这里,让孩子们有学上。
  但想离开,也是认真思考过的!
  住久了农村,谁不想去城里,喝点奶茶,喝点小酒,和朋友聚餐,唱唱歌,过一些没有蚊虫的生活。
  “不怎么样!”
  沈蓉不想就这么轻易的答应了秦阳,这小子现在想把自己留下来,那不得好好谈点条件啊?
  最起码,也要让秦阳付出点代价吧?
  “那行吧,你先题字。”
  秦阳悻悻的说了一句,虽然被拒绝了,但秦阳知道,沈蓉的心里是想留下来的,只是缺少一个契机。
  青山村中心小学,七个大字,完完整整的写在了纸上!
  “真不错!”
  秦阳夸赞了一句,然后将纸张收好,道:“我这就去安排人给拓在石碑上!”
  他这边刚走,王玉兰就赶了过来。
  “小沈啊,你真要离开村子了啊?”
  王玉兰一脸惊讶的问道:“你和小阳住的不是好好的吗?是不是听到什么闲话了?”
  闲话?
  沈蓉一阵皱眉,她还真的没听说过什么闲话,但玉兰嫂这么问了,那就说明,是真的有。
  “玉兰嫂,你是不是听说了什么啊,快跟我说说。”
  沈蓉好奇的问道。
  这……
  王玉兰一阵为难,她还以为沈蓉听说了,但看她的样子,明显是没有听说过。
  “早知道不跟你提这个了……”
  “没事,我受得住,反正都要走了,这又没关系!”
  沈蓉笑了笑摆摆手,直接问道。
  既然这样,那就说吧!
  王玉兰想了想,道:“其实也没什么,就是有几个碎嘴子,说你和小阳早在一起住过了,是属于互取所需的一对,只是没有名分罢了!”
  “现在走,是因为秦阳和陈悦要结婚了,所以要跑路了,给陈悦让位子!”
  这……
  沈蓉脸色一黑!
  之前在秦阳家住,她就想到了有这种可能,那时候没怎么在意,现在真的有了这种议论声,心里还是有些难以接受。
  “谁说我是要跑路腾位子了。”
  沈蓉一阵无语,忍不住说道:“我就是在这边呆的腻了,准备回去了!”
  对于这点,王玉兰倒是十分理解。
  她从秦阳的口中知道一些沈蓉的情况,那是大家族的千金大小姐,能在村里住一个多月,已经是非常难得的了,要回去,也是无可厚非。
  “那你和小阳以后可就不好见面了,你舍得吗?”
  王玉兰又问道。
  “有啥舍得不舍得,在江州,想找帅哥,容易的很。”
  沈蓉微微不屑的说着,“等我回去,我一天晚上点三个男模陪我!”
  三个男模?
  王玉兰虽然不知道沈蓉口中的男模是啥样的,但能让有钱人家大小姐都这么说了,那说明对方肯定很帅很带劲。
  “男模那啥能力也很厉害吗?”
  王玉兰忽然说了一句,“你确定那些男模比小阳还厉害?”
  额……
  对于这点,沈蓉就不知道怎么说了。
  “我又不知道他有多厉害,怎么……等等……玉兰嫂,你似乎对这个事情很了解啊?”
  沈蓉忽然想起来,之前她就觉得秦阳和王玉兰关系不一般,现在又听玉兰嫂主动提及,那就说明,玉兰嫂和秦阳之间,肯定是有了不可告人的秘密。
  “这个……我还以为小阳跟你说过呢!”
  王玉兰满脸害羞,道:“而且,你和小阳住这么长时间,都没真正的在一起?”
  臭男人!
  沈蓉在心里偷偷骂了一句,这小子,果然是背着自己在外面偷吃,问起来还什么都不说。
  “哼,反正他就是不喜欢我!”
  沈蓉带着点不满和怨气,说道:“我有时候,也不明白,本姑娘好歹也是个千金大小姐吧,长相也不错,家世也挺好的,怎么就不行动起来,放在他嘴边的肉,竟然都不吃!”
  听到这话,王玉兰却是笑了。
  “小沈,那你就想错了,小阳是因为喜欢你,对你重视,才不去行动!”
  王玉兰认真的说了一句。
  啥玩意?
  真喜欢我,重视我才不行动?
  真的假的?
  沈蓉反正是不理解,这年头,还能克制自己,不对喜欢的姑娘下手?
  这又是什么奇葩道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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