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件旗袍的颜色,都十分的出挑。 傅青丝却介绍道:“这是朱樱,绿沉,青金石,相信我,这几个颜色非常适合你。” 她们眼中平平无奇的红绿蓝,竟然都有这么好听的名字。 许闻歌看向棠宁,棠宁冲她点了点头。 “那好吧,试试就试试。” 反正试试也不要钱,要是不好看,说明傅青丝的眼光不咋地。 许闻歌拿着衣服去了二楼的更衣室。 楼下只剩下棠宁和傅青丝。 傅青丝领着棠宁走到了一边的成衣架子上,指着挂在上面的旗袍道:“棠小姐,您看看,若是有什么喜欢的款式的话,也可以试一试。” 棠宁的手指抚过这些面料丝滑的旗袍,夸赞道:“傅小姐的手艺真是好。” “喜欢的话,可以试一试。”傅青丝从里面挑了一件沉香色的旗袍,递给棠宁,“前不久司城来这里定制过一件旗袍,和这个颜色也差不多,棠小姐穿了应该挺好看的吧。”m.biqubao.com 棠宁挑了挑眉,岂会听不出傅青丝的弦外之音,她点了点头:“哦,原来那件衣服,也是傅小姐亲手制作的啊,难怪手艺那么好呢,更难得的是,傅小姐对我的尺寸把握的还那么精准,我穿了非常的合身呢。” 傅青丝原本只是想试探一下棠宁,结果棠宁的话,让她越发难受了。 尺寸把握的精准,只能说,陆司城对她的身材尺寸了如指掌。 “你喜欢就好。”傅青丝的笑容有些勉强了,她拿起架子上另外一件旗袍,“这件款式也挺适合你的。” “这件适合我吗?”棠宁拿在身前比划了一下,可一点儿也没看出来适合自己,“要不我还是拍张照片问问司城吧。他眼光好,知道什么适合我。我让他帮我选吧。” 棠宁拿起手机,状似要拍照。 傅青丝见状,阻拦道:“这个时候,他正在上班呢,你这样拍照片过去,会打扰到他的。” “这样啊,”棠宁轻笑了一声,“确实还是傅小姐了解他,傅小姐知道他喜欢什么颜色吗?” “他喜欢简单的素雅一些的颜色,不喜欢太过花里胡哨的。” “哦。那衣服款式呢。” “他喜欢端庄典雅,大方得体的。” “比如傅小姐这样的吗?”棠宁打量着傅青丝问道。 傅青丝面色一僵。 “我说的是傅小姐身上的衣服款式。”棠宁又微笑补充道。 傅青丝深吸了一口气,保持住脸上的笑意:“没错。” “这么说傅小姐一直是按照他的喜好在打扮自己咯。” 傅青丝脸上的笑意再一次凝固。 这时候,二楼的楼梯上,传来了高跟鞋踩着木质的地板发出的哒哒声。 棠宁和傅青丝循声望去。 就见穿着一袭绿城的许闻歌腰肢款摆从楼上走下来。 丝滑的面料完美贴合在许闻歌玲珑有致的身材上面,高开叉的下摆衬得她的两条白皙修长美腿若隐若现,水滴领的设计,露出了胸前一片引人遐想的雪白,举手投足充满了女人味,看的店内的人不约而同将目光集中在了她的身上。 随手一拍,都是惊艳大片。 明明是差不多的款式,穿在傅青丝身上是高贵端庄,穿在许闻歌的身上,就是性感纯欲,一颦一笑,风情妩媚,看了让男人腿软的那种。 “傅小姐的眼光还是真不错的。”许闻歌走到一楼,便在众人面前转了个圈。 其实女人穿旗袍,不能太胖,但也不能太瘦,太胖容易将腰间的肉都堆在一起,显得虎背熊腰,太瘦又撑不起这件衣服,显得空荡荡的,许闻歌这种纤浓有度凹凸有致的身材,将旗袍的美,发挥到了极致。 “主要还是许小姐身材好。”傅青丝将许闻歌上下打量了一番后说道,“旁人穿的话,肯定穿不出这样的韵味来。” 这倒也不是什么客套的恭维话,而是事实如此。 这件旗袍,就像是为许闻歌量身定制的,就连尺寸,都是非常的合适,曲线毕现,连许闻歌都爱不释手。 “还有两件,许小姐也可以试试。” 许闻歌看了棠宁一眼,棠宁点了点头,表示确实很美。 许闻歌便又上楼换衣服去了。 楼下的几名客人见了,纷纷要傅青丝帮她们挑选一下款式。 傅青丝帮客人挑选旗袍去了,棠宁反倒空闲下来,坐在沙发上,刷着朋友圈,等许闻歌换衣服。 微信上突然跳出来一条陆司城的信息,问她晚上有没有时间,一起吃个饭。 棠宁有些意外,这还是陆司城第一次主动约自己吃饭呢,直接就答应下来:好啊,还有其他人吗?我和闻歌在一起,可以带她一起吗? 陆司城倒是爽快:可以,聂廷深也会去。 棠宁想许闻歌知道这个消息的话,肯定很高兴。 陆司城接着问:你在哪儿,我过去接你。 棠宁拍了张店铺的照片过去。 陆司城一眼就认出来了:你在青丝那里? 棠宁:是啊,闻歌来做旗袍,我陪她。 陆司城:你们在那儿等着,我过去接你们。 楼梯上又传来高跟鞋的蹬蹬声。 有的人,适合素雅一些的颜色,而有的人,就是天生淡妆浓抹总相宜,比如许闻歌。 穿得了时装,也穿得了旗袍,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妩媚,却不会让人觉得风尘,而那些艳丽的颜色,也丝毫不会抢走她的风头,全部沦为了她的陪衬。 许闻歌下楼时,棠宁拿着手机帮她拍了好些照片。 “怎么样,怎么样,都拍好了吗?”许闻歌低声问棠宁。 棠宁点了点头,选了几张最美的,发到了许闻歌的手机上。 没想到她也这么适合穿旗袍,将所有身材的有点全都展现了出来。 许闻歌很满意,悄悄对着棠宁比了个大拇指,然后趁着上楼换衣服的时候,将这些照片发到了聂廷深的手机上。 聂医生,你帮我看看,到底哪件比较适合我呢。 可惜信息发出去许久,犹如石沉大海,半天没有回应。 许闻歌不禁有些泄气,拿着三件旗袍下了楼。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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