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的包厢内。 酒桌上坐满了人,气氛正酣。 所有人都喝的有些上头,唯独陆司城,还是保持着一贯的矜贵。 高高在上的清冷模样,和这满屋子的酒池肉林格格不入。 明明是这里年纪最轻的,但是上位者的气势与威压却死死压着满桌子的四五十岁的中年男人们。 坐在他对面的浩业精工的曹孟德借着酒意喊道:“小陆啊,前几天我和你爸爸一起吃饭的时候还聊起你,你爸爸真是好福气啊,有你这么优秀的儿子,难怪可以买买游艇玩玩就可以了。我看你这一晚上都没怎么喝酒呢,来,我们干一杯。” 陆司城淡淡一笑:“不好意思啊,我胃不好,医生不建议喝酒,您自便吧。” “你这是不给曹叔叔面子啊——嗝——”曹孟德打了个酒嗝,顿时臭气熏天的,周围人纷纷皱起了眉头。 裴锦兰见状,便端着酒杯朝着曹孟德敬道:“孟叔叔,瞧您说的,陆总身体不好,您就别为难他了,我替他喝嘛。这今后的合作,还要仰仗各位叔叔多多照顾,我先干为敬。” 她冲着众人落落大方举杯,然后端起酒杯一饮而尽,豪爽的姿态赢得了阵阵掌声和赞美。 “锦兰不但人美,酒量更好啊。” 一晚上,裴锦兰已经挡陆司城挡了不少的酒,此时双颊酡红,双眼迷离,双唇嫣红,微微张开,像是诱人的信息素,看着包厢内的男人莫不口干舌燥的。 裴锦兰放下酒杯,却因为不胜酒力,打了个趔趄,幸好及时扶住了桌子,才没有摔倒。 她目光幽幽忘了陆司城一眼,发现他正在看手机,丝毫没有注意到她,不由得咬了咬下唇。 “小陆啊,你可真是好福气啊,有锦兰这样的贤内助,你看看你,让她喝了多这么多酒,你可要多怜香惜玉几分啊。” 曹孟德的话,让裴锦兰脸上的娇羞又多了几分。 也有人说:“今儿个沈家迎回了一个什么长孙,有什么用呢,要我说啊,这裴总和陆总成了一家人,咱们南城的天怎么变都变不出你们两位的五指山啊。” 瞧众人已经将自己和陆司城联系在一起,裴锦兰唇边的笑意更深:“各位见笑了,我不过就是一个女流之辈,这做生意,哪能跟各位比呢,还是要靠各位多照顾。” “锦兰就是谦虚,和小陆好事将近了,到时候可别忘记邀请我们啊,我们可还都等着喝你们的喜酒呢。” 陆司城闻言,蹙眉抬起头来,刚想开口,裴锦兰却红着脸道:“曹叔叔,你就喜欢看我的玩笑,咱们还是一起干一杯,预祝我们合作愉快吧。” “行,那就喝一杯吧。小陆,这杯你可不能不喝啊,要是不喝就是不给我们面子,咱们这合作可没法进行下去了啊。” “哪能啊,司城,咱们一起和曹叔叔喝一杯。” 裴锦兰的称呼也悄然变了。 她在底下偷偷扯了扯陆司城的袖子。 希望陆司城可以给对方一个面子。 陆司城端起酒杯,嘴角微勾:“曹叔叔您都开口了,这杯酒我肯定得喝,那我先干为敬。” 见陆司城喝了酒,裴锦兰马上道:“我也敬各位一杯,预祝我们合作顺利。” 裴锦兰十分豪爽,也是一口干了。 曹孟德等人这才将酒喝了。 陆司城的手机传来几声震动。 他看到了苏皓风发来的视频,俊眉微敛。biqubao.com 而裴锦兰这杯黄汤下肚后,明显是不行了,她身形一晃,朝陆司城方向跌坐下去,竟直接坐在了陆司城的大腿上面。 她纤纤玉手按着太阳穴,手扶着陆司城的肩膀,越是想起来却越是站不起来。 在座的可都是千年的老狐狸啊,看着美人投怀送抱,纷纷露出心照不宣的暧昧笑意。 曹孟德更是笑道:“春宵一刻值千金啊,小陆,锦兰醉了,就辛苦你把她送回房间去休息吧。” 裴锦兰听到曹孟德的话,嘴角微微一笑。 * 棠宁和许闻歌一起离开了酒会。 打车回了许闻歌下榻的酒店。 一路上,许闻歌白皙的俏脸都凝结成冰了。 “真是可恶,下次别再让我碰到这个人渣!看我不打得他满地找牙!”到了酒店房间,许闻歌尤不解气,赤脚站在复古华丽的地毯上,又对着空气踹了好几脚。 “好了,别生气了。”棠宁倒了杯水给许闻歌,“犯不着和这种人一般见识。” 许闻歌喝了水,将玻璃杯往茶几上一放,勉强平息了几分怒火,然后走到一边的酒柜上,开了一瓶红酒。 “……”棠宁见状,急忙上前,“你这是干什么,刚才酒会上的酒还没喝够啊。” 许闻歌不顾棠宁的阻拦,将一杯红酒下肚后才说:“宁宁,陪我喝一杯呗。” 棠宁是了解许闻歌的:“是聂医生惹你不高兴了?” 不提聂廷深还好,一提,许闻歌又干了一杯酒,然后走到房间的全身镜面前,单手叉腰,踮着白玉般的脚尖侧着身体站在镜子镜子面前:“宁宁,你觉得我穿旗袍怎么样?” 棠宁闻言挑了挑眉。 许闻歌的穿着向来大胆而性感,如她的个性一般,热烈而火辣,像旗袍这么温婉的衣服,确实没见她穿过,但棠宁毫不犹豫点头:“肯定是非常好看啊。” 她胸是胸,腰是腰,再配上一双白皙修长大长腿,若穿上旗袍,必定是风姿绰约,千娇百媚。 “那你觉得,聂医生会喜欢吗?” “……你是你,傅青丝是傅青丝,你们是不一样的,你没必要和她比。” “原来她叫傅青丝啊,凝碧池边敛翠眉,景阳台下绾青丝,真是个好名字呢。” 棠宁没想到,这个时候许闻歌还能吟诗呢,不由得宽慰道:“闻弦歌而知雅意,睹远物而知情意,你的名字也很好听啊。” 许闻歌转过身来,一把搂住棠宁的脖子吃吃笑道:“宁宁,我就知道你最好了。来,陪我喝一杯嘛。” “不行,我不能喝酒。”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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