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世路躺在病床上,阴狠道:“我们现在最紧迫的,就是逼迫老二,立下遗嘱。” “只要他一死,卢氏集团就得给咱俩。” 老三卢世初想了想,眯着眼睛:“这好办啊大哥,二哥他最在乎的是谁?不就是妻女吗?佟艳萍和卢佳悦,就是他最在乎的人!” “咱只要威胁她俩,二哥肯定会就范的!” “唯一的问题,就是那个小白脸,没想到他还认识赤龙势力的人,那说明,他也是混迹地下势力的人啊。” 老大卢世路躺在枕头上,看着白色的医院天花板。 “我们只要不让地下势力参与,就行了,那个人就拿捏不到我们。” “我们这次,改用明面上的手段,玩明的弄死他。” “比如……” 卢世路阴险一笑。 “比如直接对外公布,咱家老二患了骨癌的消息,我相信公众一旦知道这消息,公司的股票肯定会狂跌!” “到时候,公司董事会还能坐得住?估计分分钟就会站在你我这一边,强行要求老二把股权和执掌权让出来!” “还有……” 卢世初接过话头,嘿嘿笑道:“我可是查到了,二哥知道自己是骨癌后,专门悄悄的给他老婆和女儿,办了个基金做为退路。” “咱直接过去,把那个基金经理给收买了,把他的基金转让了所有权!” 卢世路也有了新的主意。 “还有,咱可以收买个记者,去造谣,就说佟艳萍已经出轨了,绝不能继承咱卢氏集团,不然就会进来外人腰包,干脆就说卢佳悦也和别人睡了……” 两人越说越兴奋! 主意是越说越多! 三言两语间,感觉他们就已经把老二卢世才给搞下去,他俩继承了集团的所有股权! …… 叶扬几人在花盛楼吃完饭之后,卢世才问道:“叶扬,这么晚了,要不你别回去了,就在叔叔家住吧?” “反正家里还有个空的客房。” “咱们一家人这么多年没见了,好不容易重新聚在一起了,你阿姨和我真是感觉有说不完的话,想和你聊聊。” 叶扬稍稍一想,道:“也行。” 这也算是久别重逢,叶扬心里也挺开心。 之前从江海来到这省城,叶扬最初的目的,只是过来退掉婚约的,没想到和郑家纠缠了这么久。 现在他在省城见到了卢世才和佟艳萍夫妻俩,终于是对这省城产生了一股归属感。 一家人开上布加迪威龙,回到高档小区。 “看着这些老照片,就仿佛咱们还是在江海啊。” 卢世才感慨道:“后来我们实在是找不到你,这才离开江海,来到这省城打拼,我也回归了我卢家,在当年我爹的扶持下,逐渐接手了卢氏集团。” “生活才逐渐有了起色。” “像是悦悦,以前过的也很是朴素,甚至上小学的时候,要买几只铅笔,家里都没钱给她买。” “也是到了省城,生活逐渐好起来之后,她才能买到自己想买的东西。” 卢世才和佟艳萍忆苦思甜,说着当初的那些苦日子。 叶扬也捡着一些他的生活碎片,和卢世才一家人分享。 通过这些碎片,一家人也逐渐了解到了叶扬这些年的经历。 到了洗漱时间,卢世才和佟艳萍都去厕所洗漱刷牙了,卢佳悦悄悄朝着叶扬勾勾手指头。 “叶扬哥哥,你来一下。”她躲在自己的闺房里面,开了一条小小的门缝。 叶扬失笑道:“你这偷摸的要干吗?” 他进了闺房里,顿时闻到一股女孩子特有的幽香味。 “这个送给你!”卢佳悦把一个小小的香包拿出来。 “我听说,女孩子如果看中哪个男孩子的话,就要把这种小香包送给他。” 她拿出一个抽拉盒子,一拉开,里面竟然满满的全部都是香包。 “自从和你走散之后,我每年都要绣一个新的香包。” “想着等遇到你了,就把最新的一个香包给你,毕竟放的时间久了之后,香包就不香了嘛……” “你数数这香包的数量,我每年都要绣一个呢,从未落下过。” “这是今年最新的,送给你了!” 卢佳悦开开心心的,把小香包放在叶扬手里,顿时一股好闻的味道,涌入叶扬鼻子里。 这是一股带有清香茉莉花的味道,闻着让人精神一震。 “今年的香包,我还以为又要呆在这盒子里了,没想到真的送出去了耶。” 卢佳悦显得特别高兴,她也是高兴于能和叶扬久别重逢了。 “对了叶扬哥哥,今天我父母说的话,你考虑的怎么样了嘛……” 叶扬把玩着小香包,装入自己的口袋里:“什么事?” “哎呀,就是那个事情嘛。” 卢佳悦脸色发红,“就是说咱俩的事情,年轻人的事情不是让咱们自己考虑吗?你考虑的如何了嘛。” 叶扬笑道:“你呢?” “我……”卢佳悦满脸通红,就仿佛一个红透的西红柿:“我当然是愿意啦!” 叶扬心里一动。 可他暂时还不行。 按照老头给他定的计划,他这种特殊体质,必须得完全解掉,或者是找一个互补体质的女人结婚才行。 而所有互补体质的女人,老头都给他安排了婚书,这卢佳悦,显然不在婚书上面。 叶扬曾经大概看过那几封婚书,这江省省城,只有郑家一家。 而且只有郑亦涵。其他女人,是不具备那种特殊互补体质的。 所以叶扬的路只有两条,要么,和一个互补体质的女人结婚,要么,就是他的医术有了进步,自己把自己的特殊体质给治好,到时候,他想和谁结婚就和谁结婚。 正在这时,就听到外面客厅惊呼一声! “怎么了?” 卢佳悦和叶扬连忙来到外面客厅,就看到卢世才看着手机,满脸震惊! “爸,什么事啊?”卢佳悦感觉到,恐怕发生了什么大事,才会让向来稳重的父亲竟然出声惊呼。” 这时,在洗澡的佟艳萍,也赶忙中断了洗澡,围着一条浴巾就匆匆忙忙的出来了:“世才,怎么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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