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妹,你觉得当总裁难,还是去要账难?”郑亦涵故意把这两件事情,做成二选一的选择。 郑亦菲下意识就道:“当然是去要账难啊。现在公司已经蒸蒸日上,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走,一切都变好起来了。” “可去要账,那可是一个死账,根本要不回来的。” 郑亦涵故作可怜道:“姐姐这么难的任务,给许诺一个总裁的位置,也合情合理吧?不然姐姐凭什么去要那个死账?” “待会进了里面,等爷爷问起后,你就答应吧。” 郑亦菲迟疑了,她也犹豫了。 然后,就被郑亦涵推着进了里屋。 其实郑亦菲内心里,是怎么都不愿意让出这个总裁的位置的。 毕竟公司能有现在的境况,一大半功劳都是叶扬带来的。如今让出去,她心里有点不舒服。 可现在已经架在这里,叶扬又不在身边,她脑子有点乱乱的,拿不定主意。 一进去,郑亦涵就道:“爷爷,亦菲也觉得去要账的难度太高,所以她已经答应,把总裁位置当做奖励了。” 说完,还朝郑亦菲眨眨眼。 郑老爷子看向郑亦菲:“你答应了?” 郑亦菲迟疑了一下:“爷爷,这去要账,确实是难度很高,基本就是一个死账了,现在过去,谁还认呀。” 郑亦涵笑着接过话头:“是啊,所以谁要是能要回来,那就是咱郑家的大功臣,这样的大功臣,理所应当掌握公司总裁的位置吧?” “一旦要回来后,那公司的流动资金就能翻五倍,到时候怎么掌控这笔资金,也应该是要回来的人说了算吧?这合情合理,对吧二妹?” 郑亦菲最终,轻轻点头。 “那就说定了。”郑亦涵一锤定音,笑道:“爷爷,那我这就去要账。” 等郑亦涵出去,郑老爷子道:“亦菲,你怎么就真答应她了?” 郑亦菲只能道:“爷爷,我就是觉得那就是个死账,即便是我大姐出马,也不可能要回来的。” 郑老爷子点头道:“这倒是,那……就随她去折腾吧,反正是一个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 郑亦菲回到大亚湾别墅,转头就把这件事情给忘了。 毕竟她内心里也觉得,这个任务就是爷爷空口许诺给大姐郑亦涵的,根本就不可能实现的。 “叶扬。” 郑亦菲找到叶扬:“走,我带你去买点好的。” 叶扬疑惑:“什么好的?” 郑亦菲嘻嘻笑道:“你帮了我这么多忙,还救了我的命,我不得犒劳犒劳你呀?” “作为你的未婚妻,一点都不表示,只是让你单纯的付出,这种婚姻怎么能维持的长久呢?” “夫妻关系是双方的,需要双方共同付出才行呀。” 叶扬哑然失笑,“那你要给我买什么好的?”m.biqubao.com 郑亦菲看看叶扬手腕上空空如也。 “我听说,女人要是表达自己已经占有了一个男人,就要往他的手腕上带点东西。“ “可以是自己的头绳,也可以是一块手表。” “头绳嘛,你毕竟还认识那么多大佬,在重要场合出席不太合适。” “我就给你买块表吧。” “也不用多贵的,就上千万的那种百达翡丽就行了。” 叶扬想了想,便也就答应了。 这毕竟也是郑亦菲表达谢意的一种方式,如果拒绝的话,郑亦菲恐怕会很难过。而且以现在郑亦菲的身家,拿出这一千万来,也就是毛毛雨了。 “那我们出发!” 郑亦菲突然脸红红的道:“自从我们认识以来,好像每天都在为家族的事情,生意上的事情奔波。” “好像还没有过小两口的浪漫生活呢。” “就连一起逛街都是奢望。” “今天,终于能和你享受一次浪漫的逛街了。” 叶扬淡淡一笑,这就是他只愿意呆在幕后,懒得去做亲身管理者的原因。 那样会让自己过的太忙,没有时间做自己的事情。 人嘛,悠闲一点就好。 不论是庄园,还是名下资产,亦或者是叶神殿,都是有人在帮着叶扬管理者。 他自己,只愿意做个游手好闲的甩手掌柜。 这样可轻松太多了。 旁边林亚楠捂嘴轻笑道:“那我今天公司的事情,就不去打扰你们啦!” “能拖到明天需要决策的,尽量拖,好吧?” 郑亦菲给了林亚楠一个“你真懂事”的眼神。然后高高兴兴的和叶扬出门了。 直奔全省最繁华的街道,去百达翡丽专门店! …… 与此同时,另外一边,大姐郑亦涵也做好了出门的准备。 这时,一辆劳斯莱斯停下,浑身上下名牌的焦家大公子焦中杰,摘下了墨镜:“亦涵小姐,看来今天能有幸得到美女的主动召唤,这是要去哪?” 郑亦涵露齿一笑:“我们今天去要账,去一趟百达翡丽专卖店。” 这焦中杰,是郑亦涵在苗家寿宴上,认识的备胎。 本来打算和邹存润邹大少结成良缘的。 没想到对方不理会自己。 那郑亦涵就只能找这个备胎了。 焦中杰所在的焦家,也是响当当的上流家族。虽说比起邹存润所在的邹家来说,要差了一筹,但也已经是比郑家高上许多个档次了,活脱脱的社会名流。 毕竟,能凭借自身的实力,去参加苗家寿宴的,怎么可能只是普通家族? 这焦中杰,喜欢的就是郑亦涵这款成熟的,身材丰满一点的。所以看到郑亦涵,直接就沦陷了。 “行,我陪你去。” …… 省城最繁华的街道,百达翡丽专卖店。 郑亦菲精心挑选。 “这块……很配你的气质唉!” “这块也不错。” 郑亦菲拿出一块块的手表,在叶扬的手腕上比画着。 她是真心想要送出一块最满意的手表。争取能让叶扬,一看到这块手表,就想到自己。 “这块也挺好看的,和你的气质挺搭配的,那就……就这块了吧!” 终于,郑亦菲下定了决心,给叶扬挑选了一块搭配着蓝宝石的。 叶扬倒是无所谓,这表他平常也懒得戴。 两人正买好,要离开的时候。 “你大姐怎么来了?”叶扬眉头一皱。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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