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出狱,七个娇妻轮流上门_第134章 问你的看法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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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妹,你觉得当总裁难,还是去要账难?”郑亦涵故意把这两件事情,做成二选一的选择。
  郑亦菲下意识就道:“当然是去要账难啊。现在公司已经蒸蒸日上,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走,一切都变好起来了。”
  “可去要账,那可是一个死账,根本要不回来的。”
  郑亦涵故作可怜道:“姐姐这么难的任务,给许诺一个总裁的位置,也合情合理吧?不然姐姐凭什么去要那个死账?”
  “待会进了里面,等爷爷问起后,你就答应吧。”
  郑亦菲迟疑了,她也犹豫了。
  然后,就被郑亦涵推着进了里屋。
  其实郑亦菲内心里,是怎么都不愿意让出这个总裁的位置的。
  毕竟公司能有现在的境况,一大半功劳都是叶扬带来的。如今让出去,她心里有点不舒服。
  可现在已经架在这里,叶扬又不在身边,她脑子有点乱乱的,拿不定主意。
  一进去,郑亦涵就道:“爷爷,亦菲也觉得去要账的难度太高,所以她已经答应,把总裁位置当做奖励了。”
  说完,还朝郑亦菲眨眨眼。
  郑老爷子看向郑亦菲:“你答应了?”
  郑亦菲迟疑了一下:“爷爷,这去要账,确实是难度很高,基本就是一个死账了,现在过去,谁还认呀。”
  郑亦涵笑着接过话头:“是啊,所以谁要是能要回来,那就是咱郑家的大功臣,这样的大功臣,理所应当掌握公司总裁的位置吧?”
  “一旦要回来后,那公司的流动资金就能翻五倍,到时候怎么掌控这笔资金,也应该是要回来的人说了算吧?这合情合理,对吧二妹?”
  郑亦菲最终,轻轻点头。
  “那就说定了。”郑亦涵一锤定音,笑道:“爷爷,那我这就去要账。”
  等郑亦涵出去,郑老爷子道:“亦菲,你怎么就真答应她了?”
  郑亦菲只能道:“爷爷,我就是觉得那就是个死账,即便是我大姐出马,也不可能要回来的。”
  郑老爷子点头道:“这倒是,那……就随她去折腾吧,反正是一个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
  郑亦菲回到大亚湾别墅,转头就把这件事情给忘了。
  毕竟她内心里也觉得,这个任务就是爷爷空口许诺给大姐郑亦涵的,根本就不可能实现的。
  “叶扬。”
  郑亦菲找到叶扬:“走,我带你去买点好的。”
  叶扬疑惑:“什么好的?”
  郑亦菲嘻嘻笑道:“你帮了我这么多忙,还救了我的命,我不得犒劳犒劳你呀?”
  “作为你的未婚妻,一点都不表示,只是让你单纯的付出,这种婚姻怎么能维持的长久呢?”
  “夫妻关系是双方的,需要双方共同付出才行呀。”
  叶扬哑然失笑,“那你要给我买什么好的?”m.biqubao.com
  郑亦菲看看叶扬手腕上空空如也。
  “我听说,女人要是表达自己已经占有了一个男人,就要往他的手腕上带点东西。“
  “可以是自己的头绳,也可以是一块手表。”
  “头绳嘛,你毕竟还认识那么多大佬,在重要场合出席不太合适。”
  “我就给你买块表吧。”
  “也不用多贵的,就上千万的那种百达翡丽就行了。”
  叶扬想了想,便也就答应了。
  这毕竟也是郑亦菲表达谢意的一种方式,如果拒绝的话,郑亦菲恐怕会很难过。而且以现在郑亦菲的身家,拿出这一千万来,也就是毛毛雨了。
  “那我们出发!”
  郑亦菲突然脸红红的道:“自从我们认识以来,好像每天都在为家族的事情,生意上的事情奔波。”
  “好像还没有过小两口的浪漫生活呢。”
  “就连一起逛街都是奢望。”
  “今天,终于能和你享受一次浪漫的逛街了。”
  叶扬淡淡一笑,这就是他只愿意呆在幕后,懒得去做亲身管理者的原因。
  那样会让自己过的太忙,没有时间做自己的事情。
  人嘛,悠闲一点就好。
  不论是庄园,还是名下资产,亦或者是叶神殿,都是有人在帮着叶扬管理者。
  他自己,只愿意做个游手好闲的甩手掌柜。
  这样可轻松太多了。
  旁边林亚楠捂嘴轻笑道:“那我今天公司的事情,就不去打扰你们啦!”
  “能拖到明天需要决策的,尽量拖,好吧?”
  郑亦菲给了林亚楠一个“你真懂事”的眼神。然后高高兴兴的和叶扬出门了。
  直奔全省最繁华的街道,去百达翡丽专门店!
  ……
  与此同时,另外一边,大姐郑亦涵也做好了出门的准备。
  这时,一辆劳斯莱斯停下,浑身上下名牌的焦家大公子焦中杰,摘下了墨镜:“亦涵小姐,看来今天能有幸得到美女的主动召唤,这是要去哪?”
  郑亦涵露齿一笑:“我们今天去要账,去一趟百达翡丽专卖店。”
  这焦中杰,是郑亦涵在苗家寿宴上,认识的备胎。
  本来打算和邹存润邹大少结成良缘的。
  没想到对方不理会自己。
  那郑亦涵就只能找这个备胎了。
  焦中杰所在的焦家,也是响当当的上流家族。虽说比起邹存润所在的邹家来说,要差了一筹,但也已经是比郑家高上许多个档次了,活脱脱的社会名流。
  毕竟,能凭借自身的实力,去参加苗家寿宴的,怎么可能只是普通家族?
  这焦中杰,喜欢的就是郑亦涵这款成熟的,身材丰满一点的。所以看到郑亦涵,直接就沦陷了。
  “行,我陪你去。”
  ……
  省城最繁华的街道,百达翡丽专卖店。
  郑亦菲精心挑选。
  “这块……很配你的气质唉!”
  “这块也不错。”
  郑亦菲拿出一块块的手表,在叶扬的手腕上比画着。
  她是真心想要送出一块最满意的手表。争取能让叶扬,一看到这块手表,就想到自己。
  “这块也挺好看的,和你的气质挺搭配的,那就……就这块了吧!”
  终于,郑亦菲下定了决心,给叶扬挑选了一块搭配着蓝宝石的。
  叶扬倒是无所谓,这表他平常也懒得戴。
  两人正买好,要离开的时候。
  “你大姐怎么来了?”叶扬眉头一皱。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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