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宝后裔_第111章 苍天无眼,不敬鬼神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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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小姐,真这么可怕吗?”马小玲听着张彩凤的讲述,感觉浑身狂起鸡皮疙瘩,有些不太自在追问道。
  张彩凤瞥了她一眼,内心不住摇头,身为夜临会年轻一辈的佼佼者,她对于这些老百姓的畏怯心理某种程度上不太理解,可她也非常清楚,自己跟普通人不太一样。
  一念及此,张彩凤安抚着解释了一句:“其实跟我刚才说的情况一样,都不过是糊弄老百姓,装神弄鬼的假把戏,这所谓的黄皮子吸血案恐怕另有隐情,这些规则也只不过为掩人耳目,有机会的话,还是要见见村长和村里的神婆。”
  一旁的方子忠良久没说话,双目闪少许算计之光,他看向张彩凤,表情疑惑发问道:“张小姐,你不是来寻找丈夫的吗?我和内人都是警探,你若跟着我们,或许寻人能更方便。”
  张彩凤根本没理方子忠,她本能不太想与之一起,到时反而会提前引起长天会的注意。
  “没错,张妹妹,你还是与我们同行吧。”还没等张彩凤拒绝,马小玲就有些紧张,轻挽住张彩凤的胳膊,“这地方感觉挺诡异,而且危险的很,你跟着我们一起比较安全。”
  张彩凤望着马小玲一脸担忧的表情,心立刻就软了下来,她能够感受到对方的真诚,这关怀不是虚情假意。
  沉思片刻,张彩凤叹了口气,她不愿这心怀赤诚之心的女子盲目赴死,点了点头道:“好吧,那我们就同行吧!”
  “如此甚好!”马小玲瞬间笑逐颜开,拉着张彩凤的手就要寻一处客栈休息,结果被方子忠打断了:“我们先去村里的茶馆看看,说不定会有别的发现。”
  张彩凤没有拒绝,很快方子忠领着二人来到一处茶馆,但其内没有说书先生,且喝茶休憩的村民数量极少,好似整个村子都没啥人一样。
  方子忠默然无语,张彩凤瞥了他一眼,先松开了马小玲的手,而后来到一个面色有些苍白的人跟前。
  张彩凤能够看出这个人有心事,这是她这么多年来修炼出来的本事,也算是察言观色的经验。
  “大哥,敢问贵姓?”张彩凤问道。
  “我姓张,你又是何许人,我怎么没见过?”张姓男人又将话锋一转,“碑林村现在这么危险都敢进来,你还真是胆识过人,看你也就是个二十多岁的小姑娘,我劝你早点离开吧。”
  “张大哥,实不相瞒,我来这主要为寻人,给我讲讲前段时间发生的黄皮子吸血案。”张彩凤说着从怀里摸出一枚大洋,放到了对方的面前。
  张姓男人看都不看这大洋,极为不屑喝了一口茶水,起身就要离开。
  “张大哥,我另外一层身份是警探,特意奉命来处理黄皮子吸血案。”张彩凤也不着急,淡淡抛出另外一个身份道。
  随后,让方子忠和马小玲惊讶的一幕出现了,就见那男人听说张彩凤是警探之后,竟真又走回了茶桌前,而后四处打量一番后,确定没有闲杂人等,他才低声发问道:“你能解决此案?”
  “职责所在,尽我所能。”张彩凤说着还特意看了一眼,与自己同行的那对夫妻警探。
  “好,那你听好了。”男人点了点头,把自己知晓的情况娓娓道出,大概是三天前的大雪纷飞之日,而且温度极为冰寒。
  张姓男人因春天耕种不佳,导致秋天颗粒无收,无奈之下,向邻里借钱过冬,可结果非常凄惨,没人原意借他,最后只能无奈来到王姓村民家里。
  这王姓村民家庭美满,生活安康,育有一子一女,夫唱妇随,可谓生活美满,但张姓男人跟其不熟络,充其量也就是点头之交,因此张姓男人不抱期待,可开口借钱之后,结果王姓男子慷慨相助,还相邀一同晚餐吃酒。
  最终,张姓男人只是喝了个微醺,怀揣着五百铜钱离开,回到家中踏实酣然大睡了一晚。
  次日,张姓男人买了过冬的食物,偶然路过王姓男人的家门口,他本打算去问候一声,瞧见王家门口围着许多的村民,还有面色难看的村长和神婆,神婆跟村长则认定是黄皮子吸血,这家人倒霉被黄大仙给选中了,很大原因是不敬鬼神所致。
  张姓男人强行拨开面前的人群,又伸长脖子探出脑袋,看到之前救助自己的恩公,如今浑身就像被吸干了血,已经变成了一副干尸皮包骨,而恩公的妻子面露惊恐,死状同样特别惨烈,连恩公的孩子也一样没逃过,全都变成了那种无血干尸,一家四口无一幸免。
  张姓男人此刻已经泪流满面,他抬手抹点眼泪,望着张彩凤道:“我这才刚借了钱,恩公一家就全走了,你说这钱,我要如何归还?”
  张彩凤心里也不太好受,一时间可谓如鲠在喉,本想说出些安慰人的话语,一时间啥话都说不出来。
  “我那恩公平日里乐善好施,勤恳朴实,就算这祸事发生到我身上,也不应该落到他身上,真是苍天无眼,好人没有好报啊!”张姓男人捏着手中的那个小茶杯,双手已经因发力而变成青紫。
  “还有那个该死的神婆所说之言,更让我无法接受,她说王哥一家遭受此等灾祸,是因为王哥不敬鬼神和黄大仙所致!”张姓男人咬了咬后槽牙,极为愤怒破口大骂,“狗屁的黄大仙,这世上根本就没有什么黄大仙,有也是一个爱吸人精血的千年老妖怪!”
  “张大哥,你如此说话,就不怕遭受灾祸,或者被黄大仙报复吗?”张彩凤的神情微变,望着对面之人反问道。
  “我说实话,何惧之有!”
  “既然碑林村发生了这等事,村民为什么不搬走?”张彩凤问出了内心最大的疑惑,“为何非要留在此地等死?而且你有手有脚,大可考虑去别的村子过活呀。”
  “呵呵,你这话就问的很没水准,而且一听就知道你不是庄稼汉,走说起来很容易,可又能走到何处去呢?让我放弃祖宗留下来的田地,然后跑到别的村子里去等死吗?”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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