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十点,博越几人终于赶到了京城。 一天的往返让几人只觉得身心疲累,本来还有着一肚子话的洋子最终也只能放弃了,被李香兰拖着回了家。 李香兰今天是满足的,刘爸刘妈和其他长辈们对她都是比较满意的。 在见对方父母之前,李香兰恶补了很多的家庭剧。 对于里面的一些恶婆婆她是感到害怕的。 毕竟刘家的家境也是较好的,再加上刘洋是明星的缘故,条件这一方面甩自己十条街。 她也怕刘妈会甩自己五百万,让自己离开她儿子。 可见了面之后,李香兰只觉得自己完全想多了。 真正的有钱人比自己还要想的低调和和善。 刘家那些商铺和商品房虽然价值也近乎破亿,但对方的穿着满打满算加起来也才几百块出头。 这哪是有钱人的派头啊。 更别说刘爸和刘妈对自己的体贴也让李香兰彻底放宽了心。 婆婆不但不恶,还很和善! 李香兰的想法博越和安安并不知情,就算知道了也会一笑而过。 现实里哪有那么多乱七八糟的狗血剧情。 至于所谓的给你五百万离开我儿子这种事更是无稽之谈了。 当个笑话听听就好了,当不得真! 离开了两人,博越就带着安安回了家。 一到家子怡和小豆子就连忙起身迎了过来。 几人今天决定去榆市是临时起意的,自然也没有通知这俩丫头,只是到了之后才给她们回了电话。 所以这俩丫头还是有一些不开心的,毕竟这么久以来博越去哪她们就在哪。 但看到哥哥的疲惫之态,两丫头又觉得无比心疼。 子怡转身跑去给博越泡茶,小豆子去冰箱噼里啪啦收拾了一大堆的水果。 博越这才满意的坐在了沙发上。 随后又想到了今天看到的莫笙的新剧,只觉得一阵头大。 能把历史人物黑到这种程度的剧,放在前世那也是凤毛麟角了。 不过前世网文刚起步的阶段,倒是有一些网文反其道而行,也这样想过。 甚至比这部剧还要可怕的多,不但黑了李世民,甚至还特喵的绿了…… 咳咳,扯远了。 博越一边吃着茶几小豆子端来的水果,一边饶有兴致的打开了微博。 首日票房到晚上零点才会出炉倒是不着急去看。 不过微博上的评价,和一些影评倒是值得看一看。 不过让博越意外的是,这个时间段最火的不是任何一部剧,而是一个粉丝的长评。 【念念不忘:姐妹们,粉他绝对没错! 哈喽大家好,在这里先做个自我介绍吧,如果一定要给我自己贴一个标签来介绍,我觉得或许用脑残饭圈女孩更为恰当。 是的,本人是标准的饭圈女孩化,心里觉得膈应的看到这里可以提前离开了。 剩下没走的姐妹们可以继续往下看了! 不知何时我们饭圈女孩在所有人的心目中,被人贴上了无脑、脑残、人傻钱多、有钱不如孝敬父母等标签,这种标签不知从何而来却又真实存在着。 我看到这种言论时有些想笑,那些站在道德制高点对我们评头论足的网民,你们省下来的钱真的孝敬父母了吗? 可能有些扯远了,但这些必须要说,本人入饭圈已经有五年了,最初是因为高考的时候压力大需要有一个精神寄托,于是我粉上了吴某某,粉了一年最终因为塌房而离开。 后来又粉上了其他的明星小鲜肉,无一例外的塌房为结局。 直到认识了哥哥,当时是有点不敢粉的因为怕再次塌房,可令我没想到的是哥哥的事业简直一片坦途,他没有丝毫的塌房危机,且私生活太健康了有没有?事业粉狂喜!!! 之所以会发布这篇微博是因为笔者被感动到了极致,从粉丝向的app,到免费电影票以及哥哥自掏腰包给我们的一系列礼物,还有为我们成立的基金会,再到今天的免费电影票! 是的,本人就是今天2000位幸运儿的其中之一。 一开始只是抱着试试的想法才在哥哥的微博下面留言的,但让我都没想到的是我真的被选上了。 但是又发生了一件很尴尬的事,本人并不在榆市,而是在魔都!m.biqubao.com 可是这种机会是千载难逢的,别说在魔都就算在大洋彼岸我相信依旧会有无数的姐妹愿意漂洋过海的回来。 所以我第一时间就去看航班信息,但一通电话却打消了我的安排。 电话来源于千寻娱乐的一位普通员工,他告诉我他负责我的一应出行安排,初听到这个消息时本人是狂喜的,因为我只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大学生,生活费有限,如果买了往返机票或许要用掉我一个月的生活费。 但这位千寻的普通员工从我在魔都学校开始,没让我花过一分钱,专车来到校门口亲自接我去机场,随后被专人带着前往榆市,到了榆市又有专车接送我去影院。 等到了影厅我和同一个影厅的姐们聊天后才明白,原来我们厅的所有人都是从全国各地赶来的。 哥哥的细心让人觉得暖心,他把所有外地来的姐妹安排在了同一个厅,且大家的待遇都是一模一样没有丝毫偏差。 为了防止我们走丢,甚至派了工作人员亲自陪同坐飞机,一路上就连办理登机牌都不用我们亲自来,我就像是一个小废物一样跟着走。 你们以为到了这里就完了吗? 不!并没有! 电影开场前五分钟,影厅工作人员发放早已安排好的爆米花可乐等吃食,且是不限量的,不过本人没好意思多吃。 至于电影的具体内容在这里就不做多阐述了,毕竟本人也不是专业的影评人,怕说的太多有剧透的嫌疑,但我能告诉大家的是,这部电影是我看过最好看的一部喜剧,没有之一! 等到电影结束之后,我和所有姐妹在专人的带领下来到了影城的停车场。 随后在工作人员清点完人数之后我们被带上了大巴车,至于后面发生的一些事,本人只觉得震撼。】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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