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安逸算不上一个喜欢动怒的人,但看着网络的反应他是真的忍不住了才会拍桌子。 原因很简单,他有些被刺激到了。 网友说他学千寻他可以装作没看到,毕竟这一点属实他确实是在模仿。 可面对网友所说的学千寻都没有学到精髓,学了个半吊子他是真的忍不住了。 有一种自己把脸送上去让对方打的感觉。 随着李安逸的动怒,会议室里的一众高层都低下了头再也不敢言语。 甚至怕自己无意间发出一些声响遭受了无妄之灾,那就得不偿失了。 “都说说吧,综艺这样改动不是你们说的吗,现在结果呈现在了各位的眼前别装哑巴。” 缓和了一下自己的情绪,李安逸装作无所谓的指了指屏幕。 但一众高层却没有一个人敢触霉头的。 李安逸见到这一幕倒是压下了心里的火气,公司大了内部的势力是盘根错节的,有时候他要不要发火都要看利润够不够大。 有些事不是他想就能去做的。 比如音乐部的老大完全可以不给他任何面子,因为对方是其他股东的人。 再比如经纪人的部门,更可以不甩他任何面子,因为对方的背后站着的是某位广电总局的大佬。 李安逸对公司的势力了如指掌,但却无法更改。 他也改变不了,除非冒着让皇朝跌落神坛的后果强行为公司续血。 但这样做无疑是自损一千的办法。 李安逸表示自己并没有这么大的魄力,也没有这个胆量。 没有人比他更清楚带着皇朝娱乐走到如今这种规模,这一路他有多难。 但公司的内部势力虽然盘根错节,他毕竟是掌舵者,只要占着理也有一定的权利。 所以面对不出声的众人,李安逸开始点名了。 “综艺部刘经理来说说,按照你的看法,我们综艺还有什么能改动的吗?” 李安逸话音落下一个有些秃头谢顶的男人无奈站起身,他这完全是被赶鸭子上架了谁让自己是综艺部的呢,李安逸点他没有任何问题。 但现在这种情况只要是一个正常人都能看出来,综艺已经死了。 除非改变基本玩法,不然根本没得救。 或者躲避一下千寻的综艺,不去撞档期,但这话他敢说吗? “李董,我虽然是综艺部的领导,但对综艺的了解远远不如业内人……” “啪!” “身为综艺部的领导,你告诉我你根本就不懂综艺是吗?” 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李安逸这次没有选择和稀泥,而是拍桌而起选择了发火。 这一下可谓是刺激到了会议室里的众人,但犹豫之后他们还是选择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毕竟这件事李安逸占着理。 不论是谁,也不愿意和他彻底站在对立面,对他们并没什么好处。 一通发飙之后,以综艺部领导被撤职而结束。 至于综艺依旧是老样子,身为娱乐圈龙头即使知道综艺继续拍摄下去会一直亏损,但也只能硬着头皮继续了。 现在选择退场,在所有人的眼中会认为他们面对千寻的挑衅选择了服软。 皇朝丢不起这个人。 ———— 一家欢喜一家愁,与皇朝会议室气氛不同的则是锦瑟。 自从玲花唱完歌后,客厅里抖腿的声音甚至没有停下过。 博越对此表示无奈。 看着时不时抖腿还要轻哼两句的众人。 博越表示,今天有多惬意,明天就有多绝望。 当这个世界的广场舞苏醒的那一刻,没有一个人会置身事外。 但这一切他并没有选择说,让子弹飞一会。 视线回到综艺里,玲花演唱完之后就轮到了刘昶。 刘老这一期抽到的命题是【家】,算是一个万金油的命题。 并不是很难,家这个字眼能写的题材太多太多了。 可以写家庭成员,可以写家庭氛围。 父爱和母爱也算是家这个命题。 许是博越上一期综艺的歌曲让刘老记忆深刻,这一期老爷子选择了一首写母亲的歌。 走的是抒情范,又是骗了一波眼泪。 算是给节目来了一个小高潮。 最后硬是收获了145.6的高分,仅次于博越的最炫民族风。 不过老爷子玩的很嗨。 继老爷子之后上场的则是雷老,雷老这一期选择的是民谣。 一把吉他,一名穿着朴素的歌手坐在舞台中央,像唠家常一样把歌曲娓娓道来。 这种情绪传递是难以言表的。 根据现场的反应来说,这首歌是成功的。 虽然不如刘老的抒情,但对比起之前的作曲人也远胜一筹。 最终收获了143.9的高分。 完全达到了及格线之上。 等到雷老的歌手下台之后,下一位歌手的信息就出现在了舞台的大屏幕上。 【姓名:万森 性别:男 年龄:23 成名曲:《爱你在那个冬天》 《我应该在车底》 《作秀》】 等万森的基本信息出现在舞台上,现场的观众立刻站起来一半之数,从他们的表情不难看出他们的激动。 不是因为万森的名气有多高,而是博越选择了他。 是的,博越这一期节目选择的并不是公司的艺人,而是一名名不见经传的小歌手。 隶属于新城娱乐的歌手。 博越至今还记得当初他选择这位歌手时,对方有多么难以置信。 恐怕在所有人心里都会以为是新城娱乐和自己做了什么资源置换,自己才会选择他们公司的艺人。 但事实并不是如此,而是单纯的合适。 万森的声线适合博越要写的歌曲,那何乐而不为呢。 难道要为了不选择其他公司的艺人,而降低歌曲的难度? 这就有些得不偿失了,博越的心里一直是有一道坎的,毕竟他是文娱偷窃者。 已经偷了如果还不能完美的完成,那会心存愧疚的。 基于这一点,他才会在选择歌手方面这么严格。 但这一点却不会有人知道,即使是最了解他的安安也只会认为是博越有些认真,而不会想到他是个‘小偷’。 万森的身影缓缓出现在舞台上时,随着他微微一躬身现场的观众才缓缓坐下。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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