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的反应有些出乎博越的意料了,他以为自己就这样进来是有些不礼貌的。 甚至准备了很多的说辞来劝说王老,但没想到对方要比他想得开。 “老爷子不怪小的多管闲事?” “嗨,这怪你什么,是老头子我没有思路做不出来,我还怕老板怪我呢。” 王老丝毫不在意的摆摆手,随后直接起身把座位让给了博越让他坐在了自己的位置。 博越甚至连推辞的机会都没有就被推到了椅子上,王老就站在他的位置有些兴奋的拦着他。 “老板,不介意老爷子在身后看看吧?” 眼见王老这副样子并不像是装出来的,博越也就没那么多顾忌了,拿起笔思索了一番一首歌名率先被他写了出来。 《最炫民族风》 如果说前世有什么神曲,那太多太多了,但知名度最高的无疑是广场舞了。 还记得被广场舞支配过的恐惧吗? 博越表示,该让这个世界的听众尝尝那个感受了。 这个世界也有广场舞文化,但并不如前世。 有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歌曲的原因。 但这首《最炫民族风》一出,博越表示他很期待后续的反应。 心里有了思路,所有关于这首歌的资料都出现在了脑海。 写起歌来也事半功倍。 王老就这样待在身后,摄像机甚至定格在了王老的脸上。 只见王老一开始是茫然的神色,随着歌曲在博越的笔下被慢慢完善出来王老的眼睛睁大。 颇有种见到鬼的神情。 就差拍掌大笑了。 表情实在是有些浮夸了。 弹幕。 “王老的反应有些夸张了吧?” “太夸张了,我都要怀疑这是剧本了。” “不是,从博越坐在这里还没有十分钟的时间吧?” “我看了一下正好五分钟,太夸张了。” “我也想说夸张的,但一想这是博越也就能理解了。” “都说了哥哥肯定可以的。” “先不说夸张不夸张,就冲王老的眼神变化我也太想听这首歌了,我甚至对这首歌的期待值直线拉升。” …… 弹幕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增多,甚至有一些人把这一幕录制视频发在了网上。 越来越多的观众涌入综艺,收视率再次得到暴涨。 但博越对此却是毫不知情。 他要是知道的话一定会说一句,果然,搞事情才是对收视率帮助最大的,没有之一。 时间一点点流逝,博越甚至特意放慢了自己的速度,他也不想显的太突兀。 但不论他怎么刻意放慢速度,还是在二十分钟的时候完成了歌曲的创作。 毕竟一首歌满打满算一共就那点字,即使加上作曲也用不了太多的时间。 博越落下最后一笔,还没待他伸个懒腰,眼前别被一番身影拦住,再次低头看向书桌时稿纸已经不翼而飞。 自从博越动笔之后王老就盯在稿纸上,如果不是怕自己发出声音影响到博越的创作,他甚至想和博越交流一番了。 这特么是什么样的天才啊! 让自己二十三小时不得其解的命题,在博越落座后仅仅用了二十分钟就完成了歌曲的创作。 而且是另辟蹊径。 一开始王老觉得这首歌有些对不起神曲之名的。 可等他看到博越的曲子跟着哼唱了一遍之后,心里只剩下一个念头。 这不是神曲是什么! 这首歌一出,必定能成为ktv的必点曲目没有之一。 “老板,有时候真想把你脑子挖出来看看里面到底怎么长的,你的创作天赋老头子我是真的羡慕了。” 拿着稿纸王老有些舍不得放下了,一双可怜巴巴的眼神盯着博越。 “老板,等综艺录制结束这份手稿能送给老爷子吗?太有收藏价值了!” 博越笑笑也只能同意了,反正还有时间他再次拿起手稿写了一份,至于王老手里的也就没要回来,给这老爷子也没什么。 一份手稿而已。 再次落笔后正好一阵铃声响起,正好卡住二十四小时的时间。 工作人员来休息室请两人去台前,博越和王老对视一眼最后由博越拿着手稿去了歌手的休息室。 毕竟这首曲子歌手还没有看过,虽然演唱难度不高但总要给歌手一点熟悉的机会。 博越的身影出现在休息室的时候,所有歌手全部起身问好。 这一刻没有所谓的咖位,也没有那些地位区分。 不论是三线歌手还是歌王歌后在博越面前都保持了最基本的尊重。 毕竟不管是博越顶级作曲人的身份还是千寻老板的身份都不是这帮歌手惹得起的。 更何况他还是最大的顶流,这就是排面。 “博总!” “越哥!” “老板好!” …… 博越伸手往下虚压了压,随后直接点了一下王老选中的歌手。 王老选中的歌手是千寻从皇朝挖来的一位二线歌手。 虽然是二线,但年龄却是有些大了,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一线歌手已经和他无缘了。 这也是她来千寻的原因所在,因为在皇朝得不到更好的发展,才会想着换一家公司试试。 “老板!”玲花见博越点到自己,连忙起身问好。 “坐,过来看看这首歌。” “啊?”玲花有些意外的张大嘴,这么久的时间王老迟迟没有送来歌曲,她心里不担心是假的。 毕竟越早拿到歌曲也能越早的熟悉。 更何况自家人知自家事,她的音域很高一般作曲人看不出这一点,给她写的歌曲往往需要他收着才能唱。 说句直白的话就算是李润还是刘昶这两位老爷子的歌,玲花表示自己一样喜欢不起来。 她的欣赏水平有些偏了,不像是主流听众那样。 反而是哪些朗朗上口充满了土味的曲子,她很是喜欢。 可这一切都在玲花看到博越的歌曲后被推翻了。 这首歌… 这首歌算是写到自己心坎了。 她甚至拿着稿纸低声哼唱了起来,哼唱过后眼睛逐渐放光拿着稿纸的手再次攥紧。 抬起头直视博越的眼睛,这一瞬间她前所未有的感觉自己离开皇朝是对的! 只要抱紧眼前这条大粗腿,何愁不能一线歌手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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