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一幕,刘宇的小心脏怦怦乱跳正想开口说两句,对方辱骂的话已经出来了。 “哪来的小瘪……” 当然,这句话没说完不是因为中年人卡壳了,而是很有戏剧化的被他身后的二线演员快走两步捂住了嘴。 随后在刘宇和经纪人还有些愣神的时候,这位二线演员快走两步握住了刘宇的手。 “这位是宇哥吧?您今天也来了?这个品牌方真有排面啊,这位是我的经纪人有些不懂事,如果有得罪的地方我为他道个歉。” 刘宇还有些没回过神,可营业能力却是本能的,忙说不碍事。 这位李哥倒也没多待,打完招呼就带着经纪人溜出了化妆室。 刘宇和经纪人这才坐了下来,两人相互对视一眼经纪人这才有些尴尬的说道。 “可能是这位李哥人比较和善,不愿意欺负新人。” 刘宇思索良久还是点了点头,这样也能说得通。 可随后的时间里,当数位或三线明星或二线明星乃至一线明星气势汹汹的推开化妆室的门。 却在看到刘宇后又变成笑脸连忙打着招呼时,这位经纪人已经变成沉默了。 毕竟自己刚教完艺人要低调,这帮在圈子里举足轻重的明星就来打自己脸,她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圆了。 好在这只是小闹剧,品牌方的活动如约召开。 等到活动结束所有人拍照合影时,刘宇依旧记着经纪人交代的话,尽量往后躲。 可奇怪的一幕却让他有些摸不着头脑,不论他怎么躲这帮明星都始终把他围在中心的位置。 刘宇是很惶恐的,难不成这帮明星今天集体转性了,都变的这么照顾新人? 可是他明明看到有一个三线明星只是站了个偏中心的位置就被一个二线明星瞪了回去。 等到合照结束,刘宇陪着这帮明星寒暄了几句就随着大部队走出了这个会场。 来到会场外面必然是少不了记者采访,这次并没有给刘宇躲的机会,因为这帮记者绕开了其他话题度满满的一二线明星直奔他来。 经纪人站在后面的位置全程看完今天的活动,嘴巴已经张的能塞下一个鸡蛋了。 嘴唇蠕动数下只吐出了一句话。 “算了,以后不多嘴了。” ———— 刘宇的情况并不是特例,罗志这位在圈子里郁郁不得志的小明星同样在一场圈里的晚会大放光彩。 不但成为了全场的焦点,一些长相不俗的气质名媛甚至都给他塞了房号。 所有人仿佛集体瞎了一眼忽略了罗志那不是很好的长相。 次日,微博上一篇篇报道在有图有真相的加持下出现在了微博上。 【练习生刘宇在活动上被捧,或是捧杀?】 【《我写你唱》或将成为娱乐圈封神台,细数罗志和刘宇的变化。】 【一线明星亲自为刘宇找来化妆师,业内地位有目共睹。】 【罗志或将成为圈内逆袭典范。】 …… 媒体们的一篇篇报道让网友们有些摸不着头脑。 当他们带着好奇点进去后,这才搞明白了两人身上发生的事。 “笑死,刘宇受宠若惊的样子真的不像作假啊!” “娱乐圈应该是上下等级区分最为明显的一个行业了,这种情况真的太罕见了。” “毕竟这两位出道即巅峰,在节目上的表现也有目共睹,娱乐圈又都是一帮趋炎附势的,能有这种效果倒也正常。” “哥哥牛逼,娱乐圈点金手实锤了,被他带出来的不论是司徒令还是紫琪或者是tm女团就没有一个拉胯的。” “太戏剧化了,你要是说刘宇是天王我都信。” …… 网友们顶多看个热闹,但圈内人却是看到了综艺其中隐藏的效果。 综艺受众度是第一要考虑的,但有些综艺即使受众度再怎么高,但就是捧不红人。 这种情况并不少见,《我写你唱》的成绩不知道让多少歌手眼前一亮。 且都在第一时间通知了自己的经纪人,只说一句话。 不管这个综艺的门槛有多高,不论付出什么,务必搞来一张入场券。 这其中不乏有皇朝的歌手。 ———— 千寻娱乐! 博越也看到了这些报道,这些都是他有意而成的,甚至有一些媒体的报道还是他自己写的。 为的也只是让圈内的歌手对这个综艺投来感兴趣的意思。 黄总坐在沙发上刷着微博,脸上的笑意就没有消失过。 “老板,火了啊彻底火了,有了这些媒体的报道咱们综艺不论是在圈内还是圈外都重新火了起来。” 黄总并不知道这些媒体是博越找的,博越这些事做的很是隐蔽,所以他也只是感慨一下。 “准备好吧,最近你的电话不会少了。” “嗯?”黄总有些茫然的抬起头,随后又想到了什么忍不住摇了摇头。 “没事,这种电话咱老黄愿意接。” 不用想也知道自家老板说的是什么,有了这些媒体的报道,圈内的歌手一定会像疯了一样找渠道进综艺。 接下来他可有的忙了。 但博越的下一句话却让他下意识站了起来。 “不,我说的是皇朝的歌手,接下来会找你的不止有其他娱乐公司的歌手,还有皇朝娱乐的,我交给你一个任务。 对待其他娱乐公司的歌手,可以选择利益置换选择性加入综艺,但队伍皇朝的歌手只有一个理由可以让他们加入,那就是抛弃原东家,彻底加入千寻。” 等博越说完黄总早已瞳孔瞪大,眼睛里更是带上了一些惊恐的意味。 自家老板这是要正式向皇朝动刀子了,来而不往非礼也,皇朝针对了那么多次千寻。 自家老板一直没有正式动过手,只是被动性防御,没想到第一次动手就是往对方腿上砍。 黄总再三确认了一下博越的表情,发现不像是开玩笑后,瞬间站直身子应了一声转身就走出了办公室。 等到黄总离开不久,一道消失已久的人影出现在了办公室外。 林盛敲了瞧房门,手里拿着自己拍摄的《唐伯虎点秋香》走进了博越的办公室。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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