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梅校花过于嘴硬_第831章 千寻的练习生?那没事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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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观众们是真的难受了,说这些歌一般吧却都在及格线之上。
  说这些歌曲优秀吧,却远远算不上优秀的范畴。
  只能说中规中矩。
  但一想到这些歌都是现写出来的,没有经过任何的打磨,他们又释然了。
  这些效果也在博越的意料之中,他甚至想要不要给这个节目增加点黑幕。
  把作曲人写歌的时间延长一些。
  不过这个想法稍一冒出来他就放弃了,总不能本末倒置。
  这个节目最大的卖点就是作曲人们现场写歌这一点。
  如果延长不利于录制,甚至会让节目的性质变味。
  这不是他愿意看到的。
  所幸这个平淡期并没有持续太久,虽然歌曲质量属于中等,但因为都是新歌的缘故观众听的也很是津津有味。
  转眼间台上就剩下最后三位,李润,刘昶,博越。
  李润和刘昶两位老爷子是公认的顶级实力。
  而博越就完全是自身影响力了。
  他写出的歌曲和这帮老爷子对比其实并不算多。
  但架不住他本身就是个唱作人,又能写又能唱长得还贼特么帅。
  所以就影响力这一块,博越不输给任何人。
  所以这三位被观众划分到了同一档。
  率先出场的是刘昶选择的歌手,这位颇为深明大义的大爷子最后按照博越的说服,选了公司一位练习生,刘宇。
  能让这位老爷子亲自带带的新人说是上辈子修来的福气也不为过。
  新人得到这个机会的时候,甚至想直接蹦起来。
  这可比中彩票都要让人兴奋。
  能唱这位老爷子的歌甚至可以出道就进入三线。
  毫不夸张。
  因为刘昶老爷子本身就代表着一个庞大的粉丝群体和知名度。
  到了这时候歌曲的质量反而不那么重要了,这也是刘昶为什么会和博越说出那句江湖不是打打杀杀,江湖是人情世故的话。
  他只是透露给了博越一个信号,既然来了公司那有什么带新人的任务你可以随便安排给我。
  这也是博越为什么会对这位老爷子格外欣喜的原因所在。
  论专业知识,刘昶不比李润差多少。
  论个人能力,刘昶同样不比李润差。
  两人只是性格问题。
  并不能说是谁好谁坏,各有各的好吧。
  李润老爷子强在威望,刘昶厉害在人情世故。
  缺一不可。
  少了任何一个人,千寻的作曲部都很难发展起来。
  博越需要做的,是平衡两人之间的微妙关系。
  “刘宇,开始你的演唱。”刘昶拿着话筒说了一句就靠在椅背上静静听了起来。
  不消片刻,密集的鼓声响起,紧随其后还有吉他和贝斯接连响起。
  这么大的动静甚至让博越都回过了神来。
  因为没有适应的缘故,博越皱起了眉头,慢慢舒展开来眼里已经挂上了一丝凝重之色。
  他虽然是个挂逼,但因为从小学习乐曲的缘故,所以对这些并不陌生。
  “摇滚?”
  这两个字完全是下意识念出来的,但天知道一旁的刘昶是怎么在这个劲爆的舞台里精准听到博越声音的。
  “嘿,是的小老板,老头子我好久没玩摇滚了,也该让这个舞台炸一炸了。”
  得到刘昶准确的回答,博越表情变的更加凝重,摇滚在竞技类比赛里有着天然的优势。
  在这首歌之前,没有任何一位作曲人带给他压力,可这首曲子一出连他这个挂逼都不禁怀疑自己的曲子是不是选错了?
  博越左手边的李润也没有了面对其他人时的不在意,而是挂上了一抹郑重之色听的格外认真。
  生怕错漏一个音。
  李润都这么郑重了,其他作曲人也差不了多少。
  就差膜拜了,他们听的出来这首曲子虽然质量极优,但并不困难。
  简单来说就是,这首曲子是可以二十四小时就写出来的。biqubao.com
  这特么的才是最恐怖的好不好,说明这老爷子是真的现场写了一首这么炸裂的曲子。
  在舞台上挥洒汗水的刘宇对其他人的心理并不知情,他已经完全陷入了歌曲中。
  在台上又蹦又跳歌声却并没有乱。
  这一点得益于黄总,黄总对于练习生的训练方法有些类似于前世的韩娱。
  不止找来各个行业最专业的老师负责教他们,对于一些明星所能遇到的变故黄总甚至列举了出来。
  记者们的闪光灯持续照射?
  无所谓,关在小黑屋里用闪光灯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拍摄,等什么时候可以做到不眨眼了才算合格。
  这些都是前世的韩娱用过的方法,后来事实证明,这些办法虽然有些不人道但却极为管用。
  因此博越也没有阻止黄总。
  只是相对应的提高了练习生在公司的待遇,所以公司的练习生对黄总是害怕,对博越是喜爱。
  两人一个唱白脸一个唱红脸。
  不过有一件事没有例外,那就是千寻所有的练习生不论放在哪都能比肩专业明星。
  或许名气不够,但气质稳压。
  眼前的刘宇作为练习生中的佼佼者自然也不例外,第一次上台的他并没有任何的紧张之色,不止自己玩嗨了,还让观众玩嗨了。
  一首曲子唱跳完,刘宇还不算太累,但台下的观众已经有一些累的虚脱了。
  “卧槽,老子第一次看节目把自己玩虚了。”
  “不对啊,为啥看台上这哥们唱跳我忍不住想跳呢?”
  “这就是歌手的硬实力了,好的歌手能带动观众的情绪。”
  “这人绝对不是籍籍无名的,有人认识吗?特喵的一般歌手不可能有这个效果。”
  “你想多了哥们,这是千寻的练习生。”
  “千寻的练习生?好吧,那没事了!”
  ……
  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观众们甚至没有几个讨论这首歌的,而是把所有注意力放在了歌手本身的实力上。
  这就是一个好歌手的影响力。
  刘昶也笑的很是开心,他并没有任何的不满觉得自己被抢走了风头云云,老爷子七十多岁了该经历的都经历了,该享受的都享受了,看的比谁都开。
  “老板,咱们公司的练习生都有这效果吗?”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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