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梅校花过于嘴硬_第829章 罗志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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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收看由步步升手机、和其负凉茶、甄选酸奶冠名播出的《我写你唱》!”
  凌晨拿着手里的台本念着上面的冠名商都有些无语了。
  换成别的综艺都特么是独家冠名,也就只有千寻的综艺是非独家的冠名还能拿到比独家都要多的钱。
  人的名树的影也只有博越有这个资本了。
  换成其他任何人,她都不信这是真的。
  “本节目还将由捷成旅游提供海南双人七日游,一应花费将由捷成负责。
  拼夕夕推出十日千元计划,只要您在节目播出期间打开拼夕夕参加亲友推送活动将有机会获得千元现金大奖,更有机会获得海量好礼。”
  丁磊紧随其后开始报幕。
  ……
  不论是台下的观众,还是台上的歌手以及评委席的一众评委都听的有些昏昏欲睡了。
  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总不能阻止自家偶像赚钱吧?
  别人冠名商太多,落下任何一个也不好啊。
  这要是让其他娱乐公司和电视台听到只有羡慕的份了。
  他们想找个冠名商难如登天,但博越根本不用去找,送上门来的冠名商让他去挑都特么挑不过来。
  人比人气死人啊。
  凌晨和丁磊的报幕持续了五分钟,才渐渐停了下来。
  丁磊没什么太大的概念,但凌晨作为老牌主持人她深深的知道,不提其他单单是这些冠名商千寻最少收入十亿往上,这特么还是最少的,具体的数字一定比这个高。
  博越要知道她的想法一定会嗤之以鼻。
  十亿?看不起谁呢?
  单单是哪三家冠名商都超过了十五亿,其他的品牌商更是没有一家给的少的。
  总体算下来二十多亿肯定是有了。
  这就是综艺的吸金量了,但也不是所有综艺都有这个资格。
  “经历过二十四小时的加急创作,目前所有作曲老师都已经交上了一份曲子,正由各位明星紧急练歌中,请看大屏幕。”
  随着凌晨话音落下,舞台上的大屏幕一变转换到了后台休息室。
  从画面里不难看出,一个个歌手看着曲子时眼里迸射出的光。
  有一些甚至开口唱了起来,当然这是无声播放的。
  观众只能看到他们张着的口型,听不到具体的。
  “现在由我们十五位作曲老师上台抽取演出牌,决定出演唱顺序。”biqubao.com
  丁磊紧随其后说道,
  这下子不止全场屏气凝神等了起来,就连后台的歌手们都大气不敢喘。
  毕竟这是关系到他们的出场顺序,由不得所有人不重视。
  博越在这个节目的位置是有些特殊的,一方面这个综艺是他制作的,所以他的身份算是幕后老板。
  另一方面他是以作曲人的身份参加到了节目里面,但面对着一帮老牌作曲人他的关注度并不算高。
  眼前这十四位作曲人,谁不是作曲界的传奇?
  所以网友对博越能参加这个节目是有些喜忧参半的。
  所以博越深知低调的含义,在这个节目里他丝毫不出风头,甚至在尽量淡化自己的存在感,让自己显的不那么突出。
  等所有人抽完演出牌后,作曲人再次折身回到自己的座位上。
  要不是碍于节目组的规则,这帮老爷子连抽都不会抽,谁先上场谁后上场有区别吗?
  只有歌好才是真的!
  凌晨和丁磊无奈,只能由他们宣布了一下歌曲的出场顺序。
  等所有顺序宣布完,两人也借势让出了舞台。
  这个节目对于主持人并不是那么依赖,有作曲人那源源不断的新歌足够吸引观众了。
  第一位上台的是个男歌手,博越只是看了一眼就认出了来人,罗志。
  这是千寻的一位二线艺人。
  虽然只是个二线,但在内部比拼中击败了一众一线歌手甚至歌王脱颖而出。
  罗志的硬实力这方面是不用质疑的,不然也不会在内部比拼中表现的那么优秀。
  但这人有个致命的缺点,也是他这么多年只能在二线歌手徘徊的原因所在。
  总结一下就一个字,丑!
  如果说他的长相是低配,那嗓音就是高到炸裂。
  博越第一次见到罗志的时候,甚至想为他制作一个综艺,把蒙面歌王这节目搬出来,罗志妥妥的第一。
  丑不是原罪,但一众光鲜亮丽的明星中有个长相清纯脱俗的,总归是不那么让人欢喜。
  观众可都是颜控啊。
  最终博越还是决定让罗志试试,要不是罗志被选走他甚至想亲自带着罗志玩玩。
  “老王,这是你的歌手吧?”
  “当初这孩子试音的时候我也听了,他的声音很难得,不是普通意义上的好听有着一种空灵感,如果非让我想一个形容词应该是干净。”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写歌就不是那么好写了,老王的实力我是相信的,但是二十四小时写出一首适合这孩子的总归是有点困难。”
  “老王,跟哥几个好好说说,你写的什么类型的。”
  被众人一句接一句的捧,老王也有些飘飘然了,第一次听到罗志的声音他就爱到不行。
  不是因为其他人所说的爱才之心,而是因为罗志的声音和他的一首存稿很契合。
  这个节目虽然要求作曲人二十四小时做完曲子,但在座的谁没有几首存稿了?只要合适就可以用。
  这也是他选择罗志的原因所在。
  所以老王对罗志的演出充满了期待,因为这首歌他是很有信心的。
  甚至不认为比李润和刘昶也差不了太多。
  “各位老哥别急,听这孩子唱就行了,这首歌是灵光一闪还请各位老哥能批评一二。”
  老王虽然这样说,但眼里的傲气确是藏不住的,都是顶级的作曲人谁心里没点傲气了?
  众人又是一顿捧场,别管歌好不好捧一捧又不要钱。
  或许是博越这位千寻老板的带了个好头的缘故,千寻所有歌手不论去哪,哪怕是参加一个小小的音乐会,也会鞠躬后再献唱。
  用外界调侃千寻的话来说,这已经快成为千寻的企业文化了。
  当然是善意的调侃居多。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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