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翻看了一遍网友的评论,博越对于他们的意见和评价做了一段阐述说明。 一,自己的综艺得到了所有人的期待,这是毋庸置疑的。 二,黑幕问题,这一点反倒是博越最不担心的,他有无数的骚点子可以去打消观众这个担心。 三,皇朝的应对问题,这一点他也比较担心,皇朝又会怎么应对呢?那位被自己冠上对手之名的李安逸是会在这种的大势之下选择妥协还是顽抗到底,又或是采取抹黑对手的方式强行拉平这个期待感。 不论对方怎么做博越都有应对的方法,他最不担心的就是这些了。 接下来的几天随着事态继续沉淀发展,媒体们也在黄总的重利诱惑下,纷纷为千寻写起了赞歌。 别说收着了,他们生怕自己夸的不够优美导致拿不到太多的钱。 所以从各个方面都开始了新一轮的赞美。 在此期间也有几个圈内的知名歌手发微博加入千寻娱乐,但只是少部分。 大部分艺人还是保持着一个观望的态度,没有发表过任何意见,顶多通过他们自己的渠道联系千寻,想试试能不能加入。 能加入固然是好,加入不了也无妨。 这是所有人的想法,毕竟说白了就算上台无非也就是一首定制歌曲。 远远用不上他们去抛弃老东家跳槽的程度。 对此博越也不着急,这才哪到哪啊,等综艺拍摄一两期这帮明星看到效果后。 到那时才是正式撕破脸的时候。 博越一点不担心自己会玩砸,因为他有这个自信。 ———— 魔都,皇朝大楼! 李安逸这两天可谓是茶不思饭不想了,隐约记得自己第一次这么坐立不安还是在结婚的时候。 但那时候是娶媳妇,现在呢?为了一个男人? 何至于此啊! 他李安逸多骄傲的一个人,第一次被人打的没有还手之力。 是的,没有还手之力。 他现在又能做什么?取消现有的综艺去做一个类似于《我写你唱》的综艺? 先不提他们的综艺所有准备工作已经做完,改变起来哪有那么容易。 就算他李安逸说服所有人改变了综艺的玩法,可那帮灵魂人物作曲人又该从哪里找? 是的,皇朝也组建了作曲部,可那只是相对应的。 因为千寻抢了先机的缘故,他们的作曲人对比起千寻来无疑是小巫见大巫了。 咖位根本不在一个层面上。 可让李安逸就这样吃个亏,慢性等死他是万万做不到的。 “难怪啊,一环套一环,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好,也没有无缘无故的坏。 我早该想到的,那位怎么可能会平白无故扒视线放在作曲行业里,真是个小狐狸啊,每一步都是算计每个算计都藏在我想不到的地方。” 李安逸身后的秘书这次也没有选择嘴硬,她对博越是佩服的。 这么多年以来是第一次有人把李安逸逼到这个份上。 “老板,那我们需要去做点什么吗?” “做啊,肯定要做!在咱们公司官网上替千寻造势,并@出那小子恭喜一下,做人啊要有气度。” 李安逸回答的没有丝毫心理负担,输就输输错就是错,用不着一直纠结他看到比任何人都要开。 “老板,您这不是资敌吗?” “嘿,你还正好说错了,在我们圈里这不叫资敌而是举白旗。” ———— 京城,锦瑟小区! 博越看到李安逸的微博时已经是晚上十点了,看完之后他没有任何意为的表情,但更多的还是平淡外表下的失望之色。 果然能爬到那个位置的都不是傻子,如果李安逸选择和他对着干,甚至用抹黑千寻的方式来自证。 那博越有着太多太多的方法把皇朝娱乐钉上耻辱柱。 可这位并没有自乱阵脚,而是发了一篇让人啼笑皆非的微博。 【李安逸:恭喜小友新综艺立项,作为前辈我是很开心圈内出现这种优秀青年的,只靠我们这帮老前辈撑着那综艺是不健康的。 另外,如果在综艺开拍期间遇到任何的麻烦,都可以来皇朝找叔,叔帮你。】 …… 这条微博乍一看没什么问题,可细细读来却让人有一种哑巴吃黄连的感觉。 李安逸虽然名为恭喜,但每一句都在嘲讽自己的年少,以长辈自居。 博越现在的地位是可以和他平起平坐的,可这条微博虽然没有任何损博越的意思,但却并没有把他放在一个水平线上。 先不提博越的反应,粉丝已经率先炸了。 …… “呵呵呵,我哥哥敬重你叫你一声李董,你不会真把自己当个人物了吧?” “好一手嘲讽啊,没有一个字在说哥哥年龄小,但却每句话都是讽刺,只能说不愧是这帮老江湖吗?” “我真想把这老小子头敲碎,看看他到底在想些什么,以叔叔自居哪来的脸?” “虽然我也很不喜欢李安逸的这个做法,但不可否认的是他自称叔叔也没错,毕竟年龄在那里摆着呢。” “得懂了,怪我老大年轻呗?这是点我们呢?” “我好奇的是哥哥哥哥会怎么应对呢,我们家哥哥可从来没吃过亏啊。” “应对?别想了,这个时候不论说什么都是错的,最好的办法就是不出声。” …… 京城锦瑟小区里,子怡拿着手上的平板就快要捏爆了。 如果不是小萝莉手上实在没什么力气,恐怕这个刚由品牌方寄来的平板已经报废了。 “欺人太甚啊!这是看不起哥哥,不行我忍不了!” 子怡抄起手上的平板就要打开键盘敲击起来,但被否则伸手拦住了。 “你要干嘛?” “当然是和他打嘴仗啊,咱们凭什么吃这个哑巴亏,哥哥不论从地位还是能力都足以和他平起平坐了,干嘛要受这个侮辱。” 博越不在意的笑了笑,随后不咸不淡的说道:“没必要,垂死挣扎罢了,他既然喜欢这样玩那就让他玩呗,也没多大事,不就被说两句又掉不了一块肉。” “那我们就受他这个气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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