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梅校花过于嘴硬_第717章 就当为我弟弟冲喜了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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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虎哥这人吧,流氓子一个,遇到和他张口就是国粹的博文,他倒没太多的恐惧情绪。
  可博越这个一直和他和和气气讲话,却满是威严的小哥,却让他彻底慌了。
  他也算是见多识广,形形色色的人都遇到过一些,什么人不好惹他还是分的出来的。
  这要多亏博越是一直是全副武装了,要把口罩和墨镜摘了,只怕虎哥犹豫都不带的,转身就跑。
  “你…你也别和我横,结婚是大喜事,你还能因为这点事和我急眼?老子不是吓大的。”
  虎哥虽然嘴上还是有点凶巴巴的意思,但众人都看的出来,他有些色厉内荏了。
  博越听到这话也没再说什么,点了点头表示了赞同,随后转身就走。
  “别和他们废话了,小聪,小文上车,给我开着车碾过去,有本事让他们继续拦,要是撞死撞废一个,我就当是给我弟弟冲喜了。”
  博越的语气轻飘飘的,但却没有人敢当他是开玩笑,王校长和博文对视一眼,都看出了对方眼里的惊恐,这是真发疯了。
  但这种公众场合,两个人也没办法,只能听博越的,想了想两人也发了狠。
  博文基本上没有犹豫,快走两步追上了博越。
  “哥,如果一定要来就我来吧,你是公众人物,也是咱们这一脉的希望,你不能出事。”
  博越转头对他笑了笑,随后不在意的摇头。
  “放心吧,哥不傻,就这几个流氓子的段位,不至于让你哥玩命。”
  博文转头看了看依旧挡在路中间的几人,还有博越的坚定,他也只能放弃了劝说。
  随着众人都坐上车,王科坚定的执行了博越的命令,劳斯莱斯优越的性能被提起,嗖的破空声随之响起,向着几人直直的撞去。
  说时迟那时快,虎哥眼见对方要玩真的,第一个跑,这一刻没有什么比命更重要的。
  随着他的跑路,一众小年轻躲闪不及,直接跳在道路两旁的泥沟里,整个身子被淤泥所占满。
  至于车队,压根停都没有停,依旧稳步前进。
  虎哥站在原地骂了几声,也只能散了。
  至于报复?
  正如博越说的那样,他只是个流氓子,就连报复,都没资本。
  ……
  离开了虎哥的‘包围圈’,安安一直攥着的小手也松了开来。
  不论怎么说,她也只是一个女孩,遇到这种事说不怕是假的,能做到不说什么已经是很难得的了,好在最后没出什么事,倒也让安姐松了一口气。
  “越越,以后不能这样冒险了,他们要来不及躲,我们怎么处理?”
  博越讪讪一笑连忙认错,但心里却有着无数种解决的方法。
  这是乡下,这是矿区!
  能解决的方式太多太多了。
  “老板,刚才就应该让我开车的,这是我自己的事,应该我来。”
  大壮也有些不满的说了一句,可话音刚落就被身旁的媳妇打了一下。
  “今天刚结婚,你就让老娘守活寡吗?”
  大壮一时间纠结到了极点,嘴唇张了几下,一个字说不出来,他本就嘴笨,又是自己的媳妇,让他连反驳的话都说不出。
  “老板,今天谢谢你了,要没有你这种事我们都不知道怎么解决。”
  听着媳妇开口,大壮也忙说道:“老板,和你介绍一下,这是我媳妇刘乐。”
  “没事没事,大壮和我私交不错,不用客气,我只做我愿意做的事,再说了你今天的做法我很喜欢。”
  博越是真的挺喜欢这个人间清醒的女孩,面对弟弟的堵门,增加彩礼,她毫不留情面的说不,甚至当众让弟弟下不来台。
  这种做法一般女孩真的做不出。
  只能说大壮捡到宝了。
  这小子命真好啊!
  “老板,您客气了,我听大壮说过你很多次,你对他的好我们会记住的。”
  “没事,我听大壮说,你在镇上的银行上班?”
  刘乐点了点头,有些紧张,博越一看就是非富即贵的那种人,难道是嫌自己工作不好?
  “是的老板,就在镇上的信用社。”
  “那结婚以后有什么打算吗?大壮常年四季要跟着我跑东跑西,刚结婚你们就要分居两地吗?”
  刘乐被博越的话有些刺激到了,这也是她最在意的点,说一千道一万,两人也才刚结婚,不说度个蜜月吧,那也是蜜里调油,就这样分开,怎么想怎么亏。
  但大壮的工作很不错,她不能为了自己的私欲就限制他吧?
  这也是刘乐比较纠结的点。
  “老板,没事的,他要是不在家,我就替他照顾好家里!”
  博越和安安对视一眼都笑了,安安自然明白博越的意思,直接开口道。
  “你误会了,越越的意思是你有没有兴趣换个工作?”
  “换个工作?”这次换刘乐有些不解了。
  “对,千寻娱乐公司听过吗?”
  “听…听过啊。”刘乐也是个年轻姑娘,娱乐圈的巨无霸怎么可能没听过。
  “他就是博越,千寻的老板。”安安藏在口罩下的小脸扯出了一道狡黠的笑意。
  随后便只见刘乐小脸瞬间收缩在一起,眼睛瞪得滚圆滚圆的,指着博越颤颤巍巍,半晌没有说出一句话。
  “你…你…你”
  博越直接摘下了自己的帽子和墨镜,让她看了个仔细。
  “啪~”
  刚才还和几人谈笑风生的刘乐,转头就晕了过去。
  这可把大壮吓了个够呛,幸好他在部队上学了一些急救措施,掐人中,心肺复苏都用了一遍。
  就当大壮要当着博越和安安的面来一场人工呼吸时,刘乐悠悠转醒。
  “哥哥,我是真的很喜欢你啊,虽然我不是越金香,也不追星,但你的所有作品我都看过!”
  这是刘乐醒来后的第一句话,让众人都有些无语。
  大壮甚至都有些吃味了,自家老婆当着自己面说喜欢自己老板。
  自己还觉得没什么问题,总觉得哪里出问题了,又说不上来。
  这种感觉让大壮太难受了。m.biqubao.com
  硬生生一句话卡在喉咙里说也不说,不说也不是。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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