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八点,所有亲戚到齐后,婚车也随之发动。 这边的习俗还是挺多的,童男童女拿着鸡鸭鱼。 未断奶的孩子在新郎官上车的时候,必须哭出声。 以及汽车必须缓缓发动,匀速前进,不能太快。 太多太多博越等人不理解的习俗,却是必须要注意的。 没办法,村民都比较讲究这些。 这时候,商务车的好处就体现了出来。 这要真的把跑车开来,还指望匀速前进? 一脚油门都能开出去几十米,就别提什么匀速了。 一路上都有着摄影师的车在前面开道,摄像机从未关过,哪怕一秒。 大壮这位新郎官自然是坐在博越的车上。 但一个铁塔般的汉子硬是紧张了起来,手攥着衣角有些不知所措。 博越和安安坐在后排看的好笑,只有王科一丝不苟的驾驶着汽车,从始至终目光没有半分移动。 “大壮,原来你也有紧张的时候?” “老板,我…我不紧张!” “哈哈哈哈,你小子,就差把紧张两个字刻在脸上了,没啥好怕的,新娘子你不是见过吗,自由恋爱你怕啥?” “我…我就见过两次。” “啊?”这次换博越震惊了,即使是农村,也不至于见两次就谈婚论嫁吧? 这真的是正常流程吗? 今天的婚礼能正常运行,不出岔子吗?博越第一次多了些担心。 他不是怕自己白来一趟,而是怕大壮这小子被打击的太狠。 “大壮,没啥好紧张的,这会有时间,你跟我说说,你们俩的事呗?” 大壮重重的呼出一口气,随后才讲了起来。 他和媳妇是相亲认识的,第一次见面是在镇上的小饭馆。 对方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孩子,长相普通,身段普通。 本应没有什么能吸引大壮的地方,但架不住大壮的梦想就是老婆孩子热炕头。 对方对铁塔般,看着就安全感满满的大壮却更有好感。 经过一番了解之下,兴趣更浓。 毕竟是相亲,相亲的目的就是结婚,月薪十万,还是个憨厚的性子。 这种人不说万里挑一吧,那也是凤毛麟角了。 对方只要不是个傻子都不会放弃。 所以相亲之后对方展开了猛烈的追求攻势,二十四小时不间断的问候,以及一些嘘寒问暖。 让大壮的心慢慢被打开,他是真的动心了。 对方的举动让他有了种婚后生活的既视感。 俗话说的好,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 面对主动的女孩,憨厚的大壮实在是有些不知该如何招架。 至于最后,恋爱,订婚,谈的都很和谐。 至于彩礼则是给了六万六,这个价格在这边属于是高彩礼,但和真正的高彩礼比起来就算不上什么了。 博越和安安听完大壮的讲述之后,对视一眼都看出了对方眼里的惊讶。 想不到啊,浓眉大眼的大壮挺能瞒的,几人朝夕相处却从未发生异常。 要不是要结婚了快瞒不住了,博越甚至都不知道这一茬。 不过六万六的彩礼倒也不算什么,也只能希望大壮遇到的是个踏实的女孩吧。 毕竟太过精明的女孩并不适合大壮。 车队缓缓行驶,等到了女方村子时,在村口就被拦了下来。 这是村民们的自发行动,道路中间放了辆小摩托,完美的挡住了车队。 随后一群人开始嘻嘻哈哈闹了起来,这种人众人也见怪不怪了。 大壮把三个早已准备好的大包装袋递给了博越。 一个是装红包的,一个是装喜烟的,一个是装喜糖的。 博越直接摇下车窗,从喜糖袋子里抓了几把,直接扔了出去。 红色包装纸的喜糖撒的满地都是,一群孩子嘻嘻哈哈的聚拢上前,你争我抢倒也热闹。 这并不是不尊重人,而是习俗问题。 但孩子们满足了,大人们却是来了精神。 其中不乏有见多识广的,这些豪车他们可认识啊,一时间喊声连成了一片。 “就这点糖打发我们啊?” “老板,我们要抽烟啊!” “是啊是啊,没点喜烟这路我们肯定是让不了!” …… 剩下的就不用博越出面了,和着车队一起来的几个村民直接跑下车,和对方打打闹闹了起来,一番交谈之后,一个村民跑了过来,敲了敲博越这边的车窗才说道。 “博老板,都商量好了,再给他们一条烟就行。” 村民说完后怕博越是城里来的不理解这边的习俗,再次解释道。 “没办法,这都是老一辈流传下来的习俗,一时间很难改变,而且大喜的日子咱们为了这点事也没必要和他们吵起来,传出去对大壮家的名声也不好。” 博越自然不会心疼这一条烟了,但规矩还是要有的,这种事他不能自己做主,只能把视线看向了大壮,看到大壮点头后,他才从包里抽出一条烟,想了想又拿出两盒,塞给了村民。 村民自然欣喜,感谢了两句后,背着手抓着一条烟就向对方走去,一番交谈过后,道路也被让开。 车队这才有序进入。 但博越不知道的是,在他们离开后,身后刚才拦路的村民却争吵了起来。 “刘叔,就这个车队,价值那都是几千万的,咱就要这点东西?你信我的,你给他们多要点他们肯定会给。” “是啊,刘叔,小利说的没错,就该要红包,而且还要大红包!” “这种事没人和我们闹的,他们也不敢闹,传出去他们也会被人说是小家子气,也不知道刘叔你在怕什么?” 被众人称为刘叔的是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 听着年轻一辈的话语,他眼里满是失望,一时间竟发现自己有些看不透这些自己看着长大的孩子了。 “别人有钱是别人的事,别人有钱就有罪吗?就必须要给你们吗?要点烟和糖在情理之中,你们和别人非亲非故,别人凭什么给你们大额的红包,人家欠你们的吗?” 刘叔沉声训斥了一句,随后拂袖而去,留着一众年轻人大眼瞪小眼,有些脸皮薄的跟着走了。 剩下的一些脸皮厚的,则是互相对视了一眼,一个想法悄然出现在脑海中。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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