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面对李家人的热情,也只能跟随着博越舞起了筷子。 都是年轻小伙子,十几道菜不在话下,即使不要主食也能很快干完。 可很快他们就觉得自己错了。 错的离谱。 待凉菜吃的差不多时,源源不断的热菜被端上桌。 吃一道端一道。 这就是流水席的精髓。 在你快要吃完时,新的菜已经端了上来。 带把肘子,整鸡整鸭整鱼。 甲鱼汤。 八宝饭,炸红薯。 很多只有流水席上才能吃到的菜品被一一端了上来,让众人只觉得一阵满足。 最后硬是所有人都吃了个八分饱。 安安更是小肚皮吃的鼓鼓囊囊。 这丫头是个社牛,小时候就喜欢吃,不论谁家过事,都会带着博越出去吃席面。 如果是认识的,那就白吃白喝。 如果是不认识的,那就问安爸拿点钱,给别人随点礼再去吃。 谁还能真的把两个孩子赶走? 所以博越的童年是充满阴影的,天知道他一个正常人在安姐的带领下去吃那些席面有多么的尴尬。 可架不住自家有个小社牛啊,丝毫不知矜持为何物。 慢慢的长大了,家里条件也变好了,安姐也是一个懂事的大姑娘了,这才有所收敛。 遇到别人家摆席面也不眼馋了。 可许久未吃到的东西,突然吃一次,那种满足感是无法言说的。 硬是扶着小肚皮,转身看着博越好似有很多很多话想说,但嘴唇却张不开。 盯着博越看了很久,随后重重的打了一个饱嗝。 一时间羞红了脸,只觉得周围人都在看自己,低着头埋在了博越臂弯,再也不愿抬起头来。 可她不知道的是,其他人的状态不比他好多少,扶着肚皮的不在少数,众人一顿饭吃完,硬是没有一个人能完完整整的从桌子上站起来。 这一幕落在李家人眼里,却是格外的满足,只觉得自己家把客人招待好了,由内而外的愉悦感是做不了假的。 随后李家人负责收拾起了圆桌,博越一行人有心帮忙,但站都站不起来,实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最终也只能无奈放弃。 李家人收拾完了餐桌,再次摆上了茶水,众人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着,这才慢慢的缓了过来。 得亏都是年轻人,消化快,这要换成一个上了年纪的,今天晚上就得交代在这里。 在跑了几遍厕所之后,众人已经与平时没什么两样了。 博越一看时间也到了晚上十点了,问询了一下大壮明天几点出发后,陷入了沉思。 今晚怎么安排? 大老远的跑去县城开酒店睡觉,睡不了几个小时又要爬起来,万一睡过头了不得耽误了别人大事。 可不回去睡觉,就这样干坐着那得多无聊。 但农村的好处很快就体现了出来。 李爸只是出门溜达了几圈,没多久身后就跟着几个村民,搬进来几张自动麻将桌。 看的众人咂舌不已。 “博老板,这样安排还行吗?” 看到麻将桌的那一瞬间,安安眼珠子都亮了,这可太行了! 她不会打麻将,但对待新鲜的东西,安姐都有着用不完的热情。 这就是农村的好处,自家没有的东西没事,出去借就行了。 再加上现在的条件越来越好,自动麻将桌越来越家常话,已经不是什么稀罕玩意了。 爱玩这东西的基本上家家户户都准备了一张。 毕竟也不是什么太贵重的东西。 随后众人也没有瞎客气,四人一桌坐了下来。 至于博越,则是被王校长,博文,博雅三人拉着坐到了一张麻将桌上。 几人更是放话,今晚要把博越硬个底朝天。 诺大的院子里,很快就传出了各种吆喝声和碰牌声,好不热闹。 就连树梢上的蝉,也因为许久没见过这么热闹的场面,而驻足观看了起来。 一时间,鸟叫,蝉鸣,弯月,端的是一副好景色。 至于大壮则是游走在众人之间,看到哪一桌缺水缺吃的,就连忙端过去,丝毫不让众人的嘴闲着。 从晚上十点开始,直到次日早晨六点,众人才有些不舍的离开了麻将桌。 至于王校长所说的要让博越输个底朝天,显然也只是说说而已。 等到真的开到后,他更是有意无意的点炮,放胡,把博越伺候的明明白白。 但却让博文和博雅恨得牙痒痒,这哪是打麻将啊,这打的明明是人情世故。 整整一晚上众人只能看到王校长往外发红包,却从未见他收过任何一个红包。 一时间都有些无语。 甚至打完之后别人还能挂上懊悔的表情,对着博越露出一个大拇指。 “越哥,还得是你啊,我打了这么多年的牌,从来没输的这么惨过。” 就问问,这种情商和人情世故,还有巴结,谁特么顶得住? 博越表示,自己是真顶不住。 心情愉悦! 他也算是明白了那些大老板,以及一些官场上的大佬为什么那么喜欢打麻将了。 钱不钱的真不重要,这种被人捧着的感觉,是真上头啊。 特喵的,神清气爽! 众人散场后,李家开始络绎不绝的进客人。 大多都是村子里前来帮忙的,有大总管前来统筹全局。 专业负责记账簿的。 负责收拾卫生的,帮厨的,烧水的,迎客的,好不热闹。 村里过事主要靠的就是这些村民。 等到七点的时候,李家的亲戚也陆续到场。 博越注意看了一下,这边的礼金是不高的,大部分人送的都是200。 一些关系好的亲戚,也不过500,最多的只有1000。 他都不由感叹了,不同于一线城市的高礼金,村子里显然接地气了一些。 甚至有些实在困难的家庭,拿50的都有。 只能说这样显然更合理了一些。 博越避开大壮的视线,径直走到了礼账桌前。 负责收礼金的是村子里一个德高望重的老人,对于陌生的博越虽然有些摸不着底,但一想到外面那些豪车,心里也大概有个猜测了,这是贵客啊! “小友,记多少金额?”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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