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这里怎么样?” 博越刚下车,博文就跑了过来,现在的模样活脱脱像一个做了好事,等待哥哥夸奖的孩子一般。 “地方还不错,这是你们谁的产业?” 博泽紧随其后,听到博越的话后,忍不住扶了扶额,随后直接比了个大拇指。 “哥,还得是你啊,你怎么知道这是我们的产业?” 博越笑了笑并没有回答这个有些弱智的问题,就凭博家的能量,外地的企业想在县城平地拔起一个娱乐会所可以说是痴人说梦了。 除了自家人还能有谁? 更别说这么大的会所,先不提吸金能力,就说投资都是一个天文数字。 “哥,这是我整的,1-3楼是饭店,4-7层是ktv,8-10是spa加洗脚城,11-17都是酒店。” 博文讪讪一笑向博越介绍了一下这里的运营和安排。 几人谈话间从会所里跑出来五个领导模样的男人。 为首的是一个中年男人,给人一种稳重感觉,这是一个管理层必须要具备的。 但身后的四人却都带着一些戾气,身上的江湖气太重,满脸横肉说他们是杀人放火的博越都信。 博越的脸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了,他不介意弟弟妹妹利用家族的关系赚点钱,但如果真的涉黑,连累整个家族,那就怪不得他履行一个哥哥的责任了。 “涉黑了吗?” 出乎所有人的预料,博越当场就问出了这个敏感的问题,没有顾及任何人的面子。 让一旁的几个大汉都多了些尴尬,且脸色变的不自然。 如果是其他人他们早就开怼了,关你屁事? 可在县城蹦跶了这么多年,对于博越的身份他们没有人不知道,这位主是真的惹不起啊。 最终还是博文站出来解释道;“哥你放心,不该做的我什么都没做,只要你能从我的车子里找到任何一件和毒还有赌沾边的事,我任凭你打骂。 之所以请他们来镇场子,也是迫不得已,毕竟这么大的娱乐场所离不开他们的帮衬,有些客人喝醉酒闹点事太正常了,他们能处理很多事。” 博越:“……” 合着黄你是只字不提啊? 无奈归无奈,不过也能理解,毕竟场子太大,是真离不开这帮江湖人,只要不触碰原则性问题,沾点黄他也就睁只眼闭只眼了,按时交税就好。 看到博越脸色缓和下来,博文这才带领着众人向里面走去。 来到餐厅时经理早就站在门外亲自接待,一行十几人被领进一个包厢,博文遣散了所有服务员后,才一个劲的灌起了博越酒。 博越来之前是有心理准备的,这帮弟弟妹妹打的什么主意他也是知道的,大过年的他也不想扫兴,只要是来敬酒的他都来者不拒。 短短半小时,菜还没吃几口,就已经被灌了大半瓶白酒。 安安眼里满是担心,但这种场合他也不方便说什么,有心想帮自家越越挡杯酒,但自己那点酒量,一杯喝不完就得掉到桌子底下去。 但小伟可以啊,这家伙是个酒魔,喝酒没量,第一次喝酒是小学的时候,看着自家老爸喝酒,一个人端起一杯咕噜噜惯了下去。 据姨夫后来所说,当时真把他吓了个够呛,但这家伙好好的啥事没有,带去医院检查,医生也只说了一句天赋异禀。 所以安安把求助的目光放在了小伟身上,小伟自无不可,就差拍着胸脯保证了。 所以在博雅举着酒杯笑眯眯看向博越时,小伟动了。 这家伙打开一瓶崭新的茅台,拿起一个分酒器,就往里面倒酒,倒了大概有五两酒的时候,才停了下来。 随后直接把分酒器挡在了博越面前。 “小雅姐,我替我哥喝,但规矩一定不会乱,你喝手里的杯子,我喝分酒器里的就好。” 随后没等博雅说话,端起分酒器咕噜噜灌了起来。 看的小雅都有些呆愣了。 要不要这么勇啊? 最少五两酒你还能一口干了? 可小伟的动作给了他完美的解释,五六秒过后,分酒器里一滴不剩,全进了他肚子。 甚至脸不红心不跳,丝毫没有醉态,还有闲心和众人说笑。 “小雅姐,喝酒啊,养鱼呢?” “哦哦哦……” 小雅有些茫然的举起自己的三两杯用了两三口才全部喝了下去。 喝的太快甚至皱起眉头,吐出舌头呼着气。 这才正常人的反应,小伟这牲口的反应显然是不正常的。 看着博雅喝完酒,小伟从脚下搬起一箱茅台往桌上一放,这才笑着开口道。 “接下来的酒我帮我哥应下了,还是一样的按规矩办事,你们三两杯,我用分酒器。” 小伟的声音并不大,但却在一瞬间让众人燃起了斗志。 尼玛啊,要不要这么看不起人? 哪个男人经的起这种刺激? 一时间碰杯声四起,直到包厢里充满了抽气声,这才停了下来。 检查了一番酒瓶子后,博越愕然发现,小伟已经干下去三瓶白酒了。 至于其他人,也都或多或少喝了一些,可这妖孽却丝毫无事,对比其他人的晕头转向是两个极端。 博越都忍不住开口了。 “小伟,你喝酒是没有感觉吗?还是尝不出酒味?” “有感觉啊,刚喝下去的时候有感觉,但是过不了一会就啥感觉都没了,就是有些想上厕所。” 博越:“……” 得,这家伙才是最大的凡尔赛! 第一次见到喝白酒喝到想上厕所的,只能说不愧被医生评价为天赋异禀。 他也是第一次见到分解这么快的人类。 忍不住啧啧一声,但听在其他人耳中却有些刺耳了。 这哪是哥哥的惊叹声,这明明是哥哥的嘲笑! 随后他们也管不了那么多了,吵着闹着就要进行下一轮。 小伟没有拒绝,就打算继续开瓶。 但博越却连忙制止了众人,真要这样喝下去是要出大事的。 他不担心小伟,这家伙是降维打击,可这帮弟弟妹妹只是普通人,人类怎么能和牲口比?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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