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见到这一幕都有些无语,但也没办法。 这小子就是个混世魔王,除了博越谁的话也不听,而且他也道歉了你能拿他怎么办? “行了,以后开车慢点,你要真这么喜欢跑车,哥哪里还有几辆,表现好了,让你开着去玩几天。” 李伟眼睛骤然放亮,博家的车库他是真去过,顶级超跑,只存在于传说中的几辆超跑博家的车库都有,他早就心动了,这会听到自己哥哥这样说,早已激动的不像样子。 “真的?包括那辆太阳神吗?” 博越笑着点点头,在他家伙要跳到自己身上时一把把他推开,这小子一个没站稳直接被推倒在地。 这期间还发生了一件很有意思的事,一旁的大姨看到自己儿子摔在地上,以为是兄弟几个闹了什么矛盾,就要向这边跑来。 但跑了一半,发现动手的是博越后,她压根看都没看,转身又走了回去。 自家儿子什么德行她太了解了,换成任何一个哥哥,姐姐,妹妹,他都能当场炸了。 但如果是博越,什么事都没有。 李伟正如自己妈妈想的那样,拍了拍自己屁股上的土,压根没理会自己好好换的新鞋子就脏了的事,再次贴了上来,围着博越叽叽喳喳。 好似刚才的事情什么也算不上一般。 看的几人无语至极。 直到一旁的长辈喊了几人一声,众人才迈步向家里走去。 来到屋里的第一时间,在大舅的带领之下,众人给外公外婆上了一炷香,磕了几个头才回到了会客室。 博越对自己素未谋面的外公外婆是没什么感情的,但老妈没少给他讲过那个动荡的年代,外公外婆为了养活几个儿女,有多累。 所以站在外公外婆的遗像面前,再加上那种血脉深处的亲情,博越是真觉得有些触动了。 上完香,鞠完躬。 长辈们坐在一起闲聊着,博越本想悄悄溜出去和弟弟妹妹玩一会,却被大舅叫住了。 阿伟和思琪看到哥哥被叫住,也放弃了出门的想法,跟着博越就走到了会客室。 大哥和大姐两个人大眼瞪小眼了一番,最终也跟着走了过来。 最后的结果是,会客室里坐了十几号人。 满满当当,众人哪怕一句话也不说,都足够烘托气氛了。 “小越啊,你的省级十大青年,还有没有进步的空间了?” 博越刚坐到沙发上,就听到大舅的问话,他先是短暂的愣了愣,随后直接摇头,摇的飞快。 省级如果再进一步,那就是国家级。 他一个明星,除非进入国际市场,为国家取得了光荣的成就,不然他凭什么呀? “哈哈哈,你小子还是太谦虚了,舅舅觉得你还是有希望的,” 博越闻言猛的抬起头,眼神里带上了一些热切,大舅这句话可太值得人深思了。 毕竟是公家的,官再小也比自己知道的多,大舅的消息来源一定会比自己多,听到的也不是自己能比的,而且说这话也不会是无的放矢。 可博越不理解的是,自己凭什么呢? 难道只凭借自己艺人的身份? 会唱个歌?拍个戏?写个剧本,就能这样? 不知想到了什么,博越眼睛一亮,艺人层面的身份或许不可能。 可谁说自己只有这一个身份的。 越金香基金会的慈善规模,谁能比? 青年代领头人的名头,又有谁有? 即使退一万步来说,自己消防,公安双大使的身份,又能有几个人有? 博越觉得,自己有些小看自己了,就凭身上这些光环,他已经不能被当成一个简单的艺人来看待了。 “舅舅,我知道了。” 大舅闻言也笑了,自家外甥想得通那是最好的。 “哎呀,大过年的别和孩子说这些,小越年三十的春晚,没给你涨脸啊?” 大姨见到博越沉思,不满的拍了一下自己哥哥,随后众人的聊天话题瞬间一变,开始细数起了博越这一年的成就。 对此博越是有些尴尬的,他好像隐隐有了种别人家孩子的感觉。 没看到大哥和大姐都被无视了吗,两人硬是被拉出来一顿训,就连小伟也没逃过。 不过这小子荤素不忌,管你说什么,我该怎样还是怎样。 博越摇摇头也只能在一旁静静听着了,直到老爸提起安安,他才来了些兴趣。 “今年就给这俩孩子把事办了,先订个婚我们老两口也能放心。” “妹夫,我觉得你这个想法有些没必要,咱们小越现在出息了,想找什么女孩找不到?还至于给他先订婚吗?那不是便宜她们……” 大姨的话还没说完,就接收到博爸不善的眼神,连忙闭嘴,大姨夫也有些不满的拽了拽她的胳膊,自家娘们平时看着挺聪明的,今天犯傻? “妹夫,你别多想,你姐不是那个意思。” 博爸鼻间重重吐出一口气,这才移开了眼神。 “小越不管这辈子有多大的成就,老婆就是老婆,能随便换的还能叫老婆吗?再说了,小雪退圈不也是为了这小子?孩子还没什么说法,你们作为长辈先挑起来了?” 这句话把大姨臊的够呛,但是自己的问题她也不能说什么,默默低着头一字不发。 博妈也在这个拉了一下博爸的胳膊,没让他太过于动怒。 有一句话是这样形容关系链条的。 以利益为纽带,亲情为辅的关系链条最牢靠。 这句话在今天得到了证实。 博爸冲大姨发完一通火之后,仅仅只是过了三秒。 众人就开始继续和气的交流了起来。 大姨和大姨夫是从商的,离不开博爸的支持,所以交流起来虽然有亲戚关系存在,但也难免的带上了一些讨好。 大舅虽然为人正派,但还是有些官瘾的,凭他自身的能力,现在的位置已经是最高了。 再想往上爬,那离不开博爸的支持和深不见底的交友圈。 所以一个正派的大舅也把自己年底领到的特供烟酒给拿了出来。 全场唯一从始至终都对博爸一个态度的,也就只有混的最差的小舅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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