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们对班超是真的来了些兴趣,毕竟千寻的试镜玩的很大,但结果却一直被他们捂住,没有人知道最终选中的是谁,这还是他们第一次见到班超。 “您好,请问您是通过试镜得到的这次机会吗?” 班超这是第一次面对记者,表现的很是乖巧,别人问什么他就说什么,丝毫不懂隐藏不懂给自己造势。 “是的,运气好一点被老板选中了。” “是博老师亲自挑选的您?” “啊?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应该是的。” “哗啦!” 本就有些兴趣的记者,听到这里更是群情激奋了起来,最后硬是追着班超抛出了数十个问题,好在班超并不傻,遇到有坑的问题都找借口隐藏过去,慢慢的他应付起记者来,颇有种得心应手的感觉。 记者们在他身上挖不到什么猛料,只能把视线再次投向了林盛。 “林导,关于莫笙导演对您的评价您有什么想说的吗?” 来了来了,记者们今天最想问的问题,终于被问了出来,所有人都有些屏气凝神。 但林盛的回答出乎了他们的预料。 “莫导没说错,我本来就是一个玩电视圈的导演。” 记者们直接傻眼了,我们想听的是这个吗?别人都指着你鼻子骂了,你就不生气?不气愤?不想会骂他? 不都说这帮导演脾气最臭吗,怎么林盛偏偏反其道而行之。 可还没等他们继续添油加醋,林盛便开始自顾自说了起来。 “在大众的认知里,电视圈比电影圈天生低一头,这是所有人的共识,但仔细想想电视圈也有电影不能企及的优势。 我们不用为资本服务,可以想拍什么就拍什么,只要能通过审核随我们心意,更不用成为资本的一条狗,面对资本塞进来的演员,连说不都没有底气。” 记者们傻了,彻底傻眼。 如果说莫笙昨天的气急攻心,是说错了话,那林盛今天就是指着对方鼻子骂,还偏偏让对方有气没处撒。 你能说他说错话了吗?问题就在于他说的全是实话! 而且没有任何一个字是说莫笙的不是,你又能拿他怎样? 只能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所有记者心头蹦出两个字,好骂! ———— 开机发布会结束后,林盛就带着自己的剧组赶去了片场,开始加班加点的赶剧情,眼看着年关将至,他只想着多赶点戏份出来,既然他再怎么剥削演员,过年期间也要放几天假的。 至于网上的言论,他压根没去看,省的影响心情,至于莫笙还嘴,千寻的公关部是干什么的? 在林盛加紧赶工的时候,博越却接到了一个意料之外的电话。 【越哥,年底了,最近有什么安排吗?】 接到这个电话博越是有些懵的,来电的是千达的公子,王小聪,江湖人称王校长。 两人的交集并不多,也就只有过一面之缘,博越是真没想到这位主能给自己打电话。 【年底?你是有什么事要帮忙吗,凭我们两家的关系,有事你直接开口的好。】 【嘿,越哥敞亮啊,但您真猜错了,我打这个电话还真不是来求您的,这不年底了吗,小弟今年在国外买了个女团,清一色的大长腿小翘臀,看看您有时间来玩玩吗,参加个聚会,也能介绍点朋友给哥认识。】 博越手指敲击着桌面,进行了一番头脑风暴后得出,这家伙应该是被自家老爸要求的,要和自己拉近关系。 所以才会有这次的聚会邀请。 至于他说的什么女团,博越压根没放心上,他是干啥的? 娱乐公司大老板啊! 什么样的女人找不到? 博越本来是想拒绝的,可一想到这家伙是千达的公子,以后公司进军影视圈,少不得要和千达打交道,拒绝的话又被他咽了下去。 但他最近实在是太忙了,年会的安排必须提上日程,哪来的时间去参加劳什子聚会呢? 【地点呢?】 【哥敞亮啊,咱们直接去三亚,那边风景好,气候也合适,能穿比基尼,我去包一层酒店,我们趁着年底玩几天。】 听着这家伙的话,一个想法逐渐在博越脑海里成型。 三亚,气候,风景,美人,沙滩,游玩! 这特么不就是自己苦苦寻找的最佳年会地点吗。 还有比三亚更合适的地方? 【哥,还在吗?】 耳旁传来王校长的询问声,让博越回过了神来。 【行,我答应了,但是地方我来安排,就在这几天,我打算把公司的年会定在那边,正好咱们聚一聚。】 【啊?】 王小聪傻了,事情的发展是不是有些走歪了,自家老板给了自己一千万的宴请基金,让自己和博越拉近拉近关系,好好处处,结果到头来,钱花不出去了? 这要换成别人,王小聪早特么炸了,老子差这点钱吗? 但如果这个人是博越,他一定会夹紧尾巴,并说一句:‘我差!’ 谁不知道这家伙是顶级富豪啊,和他一对比王小聪的资产,显然不够看了。 【那我在三亚等哥?】 【行,今晚的飞机我过去,我亲自去确定地方。】 没在和这家伙闲聊,博越直接挂了电话,随后让子怡定了几张晚上飞三亚的机票。 说走就走,千寻只要有黄总在,博越可以毫不顾忌的想去哪就去哪。 当然,去之前还是要和安姐商量商量的,毕竟这妮子是个工作狂,真不一定有时间。 子怡定好了机票后,博越径直离开办公室来到了基金会的办公地点。 安安并没有出乎他的意料,依旧埋头伏案,认认真真计算着什么。 博越站在门口敲了敲门,听到这妮子的声音后,这才推开门走了进去,从始至终安安都没有抬起头。 博越凑在她身后看了看,这妮子正在看的是基金会和官方合作的一些项目,某某受灾区。 以及全国各地的贫困山区。 基金会的工作,会从这些地区里挑选,挑出合适公司的地方,前往建设。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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