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心了,没必要这样的,把精力用在辅佐小越身上就好,以后小越继承家业,自然不会忘了你,别把精力浪费在我一个快退休的人身上。” 博爸这句话完全是有感而发,看到千寻的变化,他第一次有了想退休的念头,把一大摊子扔给儿子,自己跟着老婆去旅旅游,遛遛鸟不香吗? 但黄总却有些急了。 “董事长,您说的这是哪里话,咱老黄不论到什么时候,都记得您当年的恩情,千寻一点点的进步,我并没有什么成就感,但一想到可以回报你,我就止不住的开心。 至于老板,我肯定会用心辅佐,咱老黄能力有限,但是一颗真心却是红的发亮的!” 博爸笑了,思绪也有些跑远了,想起了当年的横店,当年的黄总还只是小黄,和无数的编剧一样,拿着剧本满大街的拉投资。 自己当年也只是一个挖煤的而已,两人一见如故,最终在黄总一遍遍的念叨下,博爸同意了投资,当然,最后赔的底朝天。 但那笔投资款,不论是博爸还是黄总,都记得尤为清楚。 30万! 是的,30万,听起来或许不多,但黄总也只能玩玩这种小成本了,大成本的他根本玩不转。 用30万换来一个忠心的下属,这是博爸这辈子做的最成功的一次投资。 “都说了,当年的只是小钱,别把那些看得太重。” 博越伸手拍了拍他的肩头,就转身向着会议室走去,没等黄总开口表忠心,博爸便说道:“去会议室,安排经理级以上的领导层来开会,这场会议我来主持。” ———— 十分钟后,顶层会议室! 博爸抬眼扫过超过50人的阵容,颇有一种走错地方的感觉。 明明是同一家公司,怎么变化就这么大呢,他上一次来千寻是年初,只有小猫三两只,经理层的领导全部到场,也超不过十个人,现在呢,五十个! 想到这里博爸看向博越的目光,更为满意了,儿子大了给家里打电话总是会报喜不报忧的,但不到一年时间,把公司发展成现在这样,只有他自己知道他付出了多少。 难怪了! 难怪儿子会那么有背景介入公司,公司的一砖一瓦都是他的心血啊。 博爸突然有些懂自己儿子了,时代每时每刻都在发展,自己当年用过的方法,未必还适合现在这个时代。 “在场的大部分都是第一次见到我的,你们或许听过我的名字,听过我的故事,对我也有过好奇,但我和大家都一样,都期盼着公司的发展会越来越好。 说一千道一万,大家的目的很纯粹,赚个碎银几两,照顾家里。 当然,在公司的发展阶段,大家免不得会和公司有一些摩擦,一些磨合期,这些都是可以理解的,只要大体方向不错我都可以容忍,但今天的千寻,让我很是失望啊。” 博爸讲话的时候,并没有坐在主位上,站起身在会议室里来回踱步,众人的视线跟随着他的身影移动,当听到这句话的时候,心已经提到了嗓子眼。 会议室里仿佛被咯噔声填满,极为清晰。 “首先要批评的是艺人部,公司在于平衡,最不可缺少的是平衡,是竞争,没有竞争力的公司,只有灭亡一条路可走。 艺人部现如今的做法是有弊端的,强者恒强,强者拥有的资源更多,这个做法本质上是没有什么错误的,但如果优质艺人,不论做什么都可以拿到最优质的资源,那竞争力从哪来,压力从哪来? 这个问题,孙成辉,孙经理,私下里可以去想想,争取让部门有点活力。” 再次被点名的孙成辉已经吓的不敢动了,天知道自己怎么惹到的董事长,一天之内被点名两次,但冷静下来想一想,董事长并不是无缘无故的针对,他说的有理有据。 想到这里,孙成辉也连忙站起来表起了忠心,但博爸已经绕过他在会议室里来回踱步。 众人这次没敢盯着他看,头都低了下来,生怕下一个‘幸运儿’就是自己。 博爸仿若未察一样,他心里有着自己的思路,批评的部门并不是真的有错,而是因为这个部门过于重要,必须要提点。 艺人部完了,下一个部门博爸选择了影视部,这个部门是林盛负责的,博爸对此人是听过的,自家儿子很器重。 “林总是吧,作为公司今年的新晋股东,有什么想说的吗?或者说你有什么针对影视部门的发展计划吗?” 博爸的脸上看不出喜怒,仿佛只是在随意询问,又像是在提点。 林盛自然不敢托大,面带恭敬的站了起来。 你问他电影怎么拍摄,他和你唠三天三夜不带合眼的,但你问他部门该怎么管理,这太难为导演了。 “董事长,我觉得影视部门只要把作品的数量和质量提上去就好,为公司多产出作品,打响我们千寻的品牌名气,让千寻成为圈里的一块招牌,这些才是我们部门现阶段所需要做的。” 博爸面上带笑极为满意的点了点头,林盛正想松一口气,博爸的语气却为之一变。 “那你做到了吗?《微微一笑很倾城》结束之后,这两个月以来,影视部门有产出什么作品吗?” 林盛瞬间哑然,他心里很想说一句,「都是狗作者的节奏太慢,水起文来没完没了,哪有时间让我林导出场?」 但他深知博爸要听的不是这些解释,更不是找借口。 “董事长,我会尽快把项目提上日程。” 博爸依旧没说话,再次绕过他,走向了其他方位,随后的时间里,音乐部,公关部,软件开发部,法务部,都被拎出来或多或少的说了两句。 直到博爸来到庄庆身后时,会议室已经没有几个人没被说过了。 “小庄是吧?听说你可是跟着小越从咱们榆市来的?” 庄庆这人,大大咧咧,只关心自己的录歌,除此之外对于其他事,提不起任何兴趣,但面对博爸,他还是带上了一丝尊重,不看僧面也要看佛面啊,毕竟是自家老大的爸爸。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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