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洋!” “刘洋!” “刘洋!” …… …… 观众们比起歌手来,感情要来的更为充沛,待歌曲归于平静后,她们已经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挥舞着手里的荧光棒,用尽全身的力气尖叫,呐喊! 紧随其后的便是那震人耳膜的鼓掌声! 这场欢呼持续了良久,才缓缓停下! 刘洋整理好自己的情绪,把吉他背在了自己的背上,向观众席鞠了一躬。 “今天我作为特邀嘉宾,有一首歌的时间,博越其实给我准备了一首其他的歌,对比起我刚才唱的这首,质量好了很多,但我还是选择了这首,但这首歌我唱的很差劲,破音,哑声,气息不足。 随意一条,也足够成为我的黑历史,但我真的很开心,能在这里唱完这首歌,圆满了,感谢大家安静的听我唱歌!” 说完,洋子再次起身一躬到底! “这首歌真的很好!不要妄自菲薄!” “刘洋加油,你是最棒的!” “没有什么过不去的,相信自己,未来会更好!” …… 听着观众席传来的安慰声,刘洋的嘴角勾起了一道笑意。 “谢谢大家,这首歌的名字叫《想你想的快疯了》,因为是我临时的决定,所以不会收录在专辑里,但我会找时间把单曲发出来,谢谢!” …… 刘洋退出舞台,就向着休息室走去,一路走来那些平时眼高于顶的圈内前辈,却主动和他打起了招呼。 这有些太难得了,这帮人谁不是咖位极大的大明星。 即使有博越的关系在,也用不上他们主动打招呼啊! “刘哥,今天的表现完美啊,这场演唱会结束,你必定能再吸一波粉!” “是啊刘哥,以后发达了可不能忘了妹妹啊,有时间的话咱们合作一首单曲。” “刘哥哪来的时间和你合作?刘哥,我这里有一份王导新电影的首映礼邀请函,有时间我们一起去看看?” “邀请函去了有什么用?我这里有综艺邀请,不知道刘哥感不感兴趣?” …… …… 近乎于巴结的声音,让刘洋有些不适应。 但又很快放平心态了,这帮人的嘴脸不就是这样吗,他也开始学着像博越一样,挂上了标准的职业性微笑,和众人一顿寒暄。 待走到休息室门口时,才揉了揉发酸的脸。 “真特么累呀!” 暗自摇了摇头,这才推开门走了进去。 “怎么样,哥牛不牛???” 博越只是看了眼他就收回了头,语气淡淡的道。 “效果还不错,这场演唱会结束能为你吸一波流量。” “那还用说,只要哥出手了,有什么拿不下的?” “嗯,你说的很对,那首《十年》你就别唱了昂。” “卧槽,博哥,您可是我亲哥啊!” …… …… 两人在休息室里好一番打闹,此时已经来到了十一点的时候,演唱会更是进行了一半。 博越给黄婉蓉准备了几首新歌,再加上一些老牌歌手的上台,舞台的氛围还是不错的。 但观众们却有些提不起精神了,任谁狂欢三个小时也得累啊! 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毕竟这种疲惫的情绪是会传染的。 ………… “我觉得是你想多了,一场演唱会近六个小时,观众们难免有个疲惫期,等休息过这一阵就好了。”洋子不在意的摆摆手,总觉得是自家兄弟想多了。 “不,不是休息的问题,是情绪,一场十万观众的演唱会,选歌的问题应该是重中之重,不能太舒缓了。” “歌曲不都是提前定好的吗,你还有想法?” “要不要去嗨一下?” “嗨一……” 没等洋子说完,就被博越拿着走出了房门。 “行了,路上再跟你说。” 洋子虽然疑惑,但出于对博越的信任,还是没有说什么。 后台监控室内! 林盛看着监控里传来的画面,同样紧皱眉头,有些反常啊。 他虽然没有主导过演唱会,但是氛围这种东西他还是看的明白的。 不禁在心里有些怀疑,难道选歌的时候就错了? 此时舞台上是一位圈内的前辈,六十岁的高领,却最为擅长唱男低音。 别说观众了,就连林盛在后台都听的有些昏昏欲睡。 这样下去不行啊,要改变! 正当林盛冒出这个想法时,对讲机里已经传来了一道熟悉的声音。 “林导,下一首我上。” 听到自家老板的声音,林盛瞬间喜形于色,看来老板也发现了这个问题。 甚至想在自己前面了! 得到了老板会上台的消息,林盛再次看向了舞台,不知是不是错觉,舞台上那位六十岁的歌手,也眉清目秀了起来。 一首歌很快就结束了,林盛还有着些微的不舍。 随着博越和刘洋的身影出现在舞台上,林盛瞬间坐直身子! 就连舞台下欢呼的声音,他也没怎么在意了。 合唱?有他们两人的合唱歌? 抓起手旁的台本,林盛快速翻动了起来。 没有! 没有!! 没有!!! …… 半晌过后,林盛一脸颓然的扔下了台本,作为一名导演,最害怕的就是遇到超出自己预知的事,但今天……这已经不止一次了。 先是黄婉蓉改歌,再到刘洋的突然改歌,现在自家老板也跟着出来闹了? 虽然每一次的效果都出奇的好…… 林盛的想法,博越两人并不知情,他们已经彻底和乐队聊嗨了。 是的!扔下十万观众,跑去舞台侧方和乐队沟通了起来。 这一幕实在是太过怪异,黄婉蓉甚至有些忍不住想上台来。 不过被博越制止后,她也只能无奈放弃了! “懂了吗?就这首曲子!” “老板,您是什么怪物呀,摇滚也会玩?”乐队的键盘手看着手上的谱子,如获至宝般抱在了怀里。 “老板,交给我们几个哥们你就放心吧,保证完成任务,那个……我们有一个不情之请不知道方不方便?” “你说,我先听听!”博越不在意的摆了摆手。 “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事,等这场演出结束,我们想收藏这份手稿!”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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