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铁蹄铮铮踏遍万里河山 我站在风口浪尖紧握住日月旋转 愿烟火人间安得太平美满 我真的还想再活五百年】 …… 此时正在观看直播的黎老,正坐在空无一人的片场,手上飞快翻阅剧本,如同一个癫狂的疯子一般,像是要用自己那双饱经岁月风霜的手,翻遍有明一朝的历史。 “对!对!对!” 在某一瞬间,这位疯批般的老人停下了手里的动作,脸上带笑,状若疯魔,像是要把压抑在心里的所有不痛快全部吐出来。 “哈哈哈,好啊,好啊,除了这首歌还有什么歌配成为主题曲?” 老人感叹一声,在第一时间就抽出手机打给了自己的助理,只交代了一句话,但足以看出老人的决心了。 【不惜一切代价,我要这首歌!】 …… 【做人一地肝胆 做人何惧艰险 豪情不变年复一年 做人有苦有甜 善恶分开两边 都为梦中的明天】 …… 博越唱歌的方式是自家师父手把手带入门的,唱戏和唱歌有一些共同之处,但又有着不同,唱戏讲究一个气要稳,身要挺,精气神更是缺一不可,博越在这方面的造诣称得上是大师级了。 但唱歌不同,要求相比来说,低了很多很多,如同一个满级号去新手村虐怪一样,信手拈来,轻而易举。 但博越有个最大的优点,那就是不论表演什么,都会用出自己十二分的实力,这种加持之下,呈现在观众眼前的效果是炸裂的! 类似于一种,老子听不懂,但老子大为震撼的感觉! “牛啊,感觉比很多老前辈都唱的好了!” “别给我家哥哥招黑,不要拿他和前辈们比,各有各的好。” “不是,你家哥哥是增幅器啊,遇强则强?唱甜歌时,明明声线那么的小清新,怎么一唱起这种歌来,像…像一个中年人?” “声优都是怪物!” …… 【看铁蹄铮铮踏遍万里河山 我站在风口浪尖紧握住日月旋转 愿烟火人间安得太平美满 我真的还想再活五百年 我真的还想再活五百年】 …… 博越一首歌曲唱完,脸不红气不喘的,硬是让观众陷入了一种错误的认知,仿佛刚才唱歌的不是他一样,谁家好人唱完歌没一点状态上的变化? 如果不是全程目睹,他们甚至要怀疑博越是不是假唱了。 如果说司徒令和紫琪半小时学会一首歌是不可思议的,已经能被称为各自领域的天才。 那博越连带写歌,写词,学唱,又该被称为什么? 说天才都是对他的侮辱,这是怪物啊! 我家哥哥非人哉? 更何况还写的那么好,多少作曲人穷极一生也不一定能写出一首来! 短暂的沉默过后,便是山呼海啸般的欢呼声,尖叫声,惊叹声,久久未歇! 直到凌晨上台进行了一轮控场,才把观众们的情绪平静了一些。 导师席的几位导师,更是争先恐后的想开口,他们有着太多太多的问题,想在此刻问出来了。 可还没等他们开口,再次炸裂的一幕从直播间传了出来。 【恭喜导演黎平,送出超级火箭×500!】 【恭喜博越的绯闻女友,送出超级火箭×500!】 【恭喜我家哥哥非人哉,送出超级火箭×500!】 …… …… 这一幕看的平台的主播们,羡慕的牙齿发酸,不论是大主播,还是小主播,羡慕都是一样的。 他们播一年也不一定有这些礼物的十分之一,可对这个综艺,这个男人来说,唱一首歌足矣! 人比人真的会气死人啊! 谁特么的能想到,人和人的差距比人和狗都大! 说回节目现场,自从直播间开始礼物飘红后,所有人的视线都被吸引了过去,一旁进行争抢话语权的导师们,更是无人问津了。 看的几位前辈普通吃了翔般的难受,曾几何时,他们走到哪不是受人欢迎的,现在连几个礼物都比不过了? 好在罗导第一时间就让人关闭了直播间的特效,这才把观众的视线拉了回来,不然传出去还不得被同行笑死,我们现场的观众跑去看我们的直播间,不看节目? 虽然同行听到这种事,肯定是羡慕居多! “博老师,我有个问题想请教你。”梁晨率先忍不住,开口说道,这也是他第一次在公众面前称呼博越为老师,但不论是其他几位导师还是观众,都没有觉得不妥,这种怪物,称呼一句老师多正常啊。 “您但说无妨!” “这首歌真的是您当场写出来的吗?” 梁晨的问题一出,整个现场陷入了一片诡异的安静之中,这个问题有些……尖锐啊? 同时又让他们充满了无尽的好奇心,他们也很想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到底是不是现场写的啊!!! 博越微微一笑,对这个问题也没有什么太大的抵触,做的事太过于夸张,得到别人的质疑,也是正常的。 “我以前不认识黎老!” 博越的回答好似有一些顾左右而言他的意味,但细细想来,倒也没错,以前都不认识黎老,又谈何提前作曲呢? 博越把众人的神色尽收眼底,只能在心里默默的向前世的大佬们道个歉了。 但用了前世大佬们的作品,如果还需要低调做人,那将毫无意义。 梁晨嘴唇蠕动两下,只化作了两个字,“鬼才!” 这个称呼得到了众人的一致认可,哪怕是李俊先也有些感叹于自己徒弟的发展迅速了,小时候只是在唱戏上展现出了天赋,长大后发现他还会唱歌,等你终于接受了他会唱歌的时候,你才突然发现,原来自己刚刚认识他。 他还会写歌,写剧本,拍电影…… 如果让李俊先用一个词来形容博越,那就是这小子身上有一种魅力,无论你是通过什么认识的他,最后都会折服于他的才华! “让我们掌声有情李清妍。”凌晨在一旁等了许久,终于有机会请出了这位小姑娘。 连她都有点心疼了,被人无视的滋味可不好受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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