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这一切落在没接触过直播的博越眼里,都很正常。 对于‘越金香’来说,做到这种事离谱吗? 一点也不! 这可是被圈里誉为粉丝粘度最高的群体,集饭圈女孩,以及一些小说粉,组合而成的群体。 饭圈女孩的优势在于,听话,消费能力无可匹敌! 小说粉的优势在于,战斗力强,一把键盘能把你家族谱送走! 又能打,又听话,又有消费能力的粉丝,做到这些很难吗? 真的不难! 公屏静下来之后,弹幕区里一条一直扣1的弹幕极为显眼! 【她胜过晚风】:“111” 【她胜过晚风】:“1啊!!” 【她胜过晚风】:“看我看我!” …… “这位兄弟的弹幕我们已经可以看到了,您有什么想听的歌吗?或者您可以说说自己的要求,我会现场找出一首合适的。” 【她胜过晚风】:“卧槽,真抽到我了???活动是真的?” 博越都忍不住笑了,这个表现未免太过于激动了吧? 不过想想也正常,不管这人是不是粉丝,能在三千多万人里脱颖而出,也值得他吹一辈子了。 “是的朋友,为了不耽误其他人的时间,你可以先说说自己的要求。” 【她胜过晚风】:“好的好的,对不起对不起,是我有些太过于激动了。” 【她胜过晚风】:“民谣可以吗?” 这个世界也是存在民谣的,但和前世不同的是,它更加小众,甚至很多人都没听过这个分类! 所以这位观众的话一出,直播间的公屏已经隐约有了要暴走的迹象,从时不时冒出的几条问号,足矣看出来! 特么的,这人必不是粉丝,谁家粉丝会给自家哥哥出这种难题? 一个没多少人听过的分类,你想让我家哥哥现场写出来,这确定不是故意刁难? 博越的思绪也有些跑远了,民谣吗?前世算是他最喜欢的一个分类了。 煮一壶茶,坐在川流不息的巷道旁,听着耳边熟悉的民谣,倒也别有一番滋味。 来了这方世界后,民谣早已是一个古老的名词了。 想到这里,博越下意识点了点头。 “可以!” 话语里透露着坚定,但落在直播间里,却犹如闷雷! “???哥哥同意了?唱民谣?开什么玩笑啊!” “不是,有人能告诉我,民谣是什么嘛?” “不知道,压根没听过…” “没听过+1!” …… 博越并不在意这些,思索了一番再次开口道:“民谣可以唱,朋友还有更细致的分类吗?” “哗!” “唰!” 如果说刚才观众提起民谣让粉丝们险些暴躁,那博越现在的话,足矣在所有人心里扔下一枚核弹! 一个没听过的分类就算了,你还要更加细致???biqubao.com 就连幸运儿观众也懵了啊,他说起民谣,也只是因为自己喜欢这个分类,可把这个分类细致化,他也没敢想啊! 【她胜过晚风】:“???????” 【她胜过晚风】:“不是,哥,你认真的?” 【她胜过晚风】:“哥,我没什么恶意的,提起这个分类,只是因为我个人很喜欢而已!” …… “没关系的,说了为你量身定做,那就会让你玩的尽兴,但说无妨。” …… 博越这句轻飘飘的话,却是装比感十足,但这一刻没人在乎。 【她胜过晚风】:“卧槽,牛啊!别的不说,从此一生粉!” 【她胜过晚风】:“那就爱情?爱而不得的那种吧,想听点emo的,可以吗?” …… 想emo?就连博越听到这话也有点无语了,见过找乐子的,没见过上赶着让自己虐的! 好家伙,只能说一句好家伙了! 民谣+爱情+爱而不得! 这三个元素单独划拉出来一个,对很多音乐人来说都没什么难度,但放在一起那就是王炸了。 直播间里不乏有一些隐藏的大佬级人物,看到这些要求后,就连他们也皱紧了眉头,换位思考,如果是他们,能做到吗? 或许能! 但如果加上现场兑现,还能做到吗? 能做到个屁,他们只是人,不是神! 谁特么写歌不是需要时间的打磨? 谁家好人现场写歌啊? 万般无奈从心里划过,只能吐出一声草来形容自己的心情了! 当然,这一切博越是不知情的,看到观众的要求后,他第一时间就点了点头,便不再管直播间了。 拿起一旁的纸笔,好似不用思考一样,唰唰写了起来。 这一幕落在所有人眼中,足够炸裂了! 直到现在,众人才明白,他是玩真的! 尼玛是真的要现场作曲+作词! 一时间众人呼朋唤友,短短几分钟,直播间的在线人数再次飙升,一举突破了5000万大关! 就连节目组的工作人员,也楞楞的忘了动作,特喵的,节目才开始没多久,热度直接飙升? 开什么天方夜谭啊! 新来的观众大多是路人,凑热闹的占大多数,但丝毫不影响他们沙雕。 “听说这里有头铁的傻子现场写歌,我是来看傻子的,结果这特么是好声音现场,还是博越,我只能说一句,这男人做出什么事都能理解!” “傻子?得了吧,娱乐圈的作曲鬼才开玩笑的?不过是现场作曲罢了,不过是现场写歌罢了,不过尔尔,但我做不到!” “别说你了,我刚才把手机拿给我老师,问他能不能做到,他给了我一大逼兜,让我滚,对了,我是央音的学生!” “家人们谁懂啊?民谣和爱而不得联合起来是个什么玩意啊?这能听吗?民谣不应该是我理解中的那种歌曲吗,小众到不能再小众,结果你告诉我,民谣也可以爱而不得?” “我不懂,但我大受震撼!” “我不懂,但我大受震撼!” …… …… 弹幕的狂欢,博越并不在意,他已经陷入了思维风暴中。 爱而不得的民谣吗? 放在前世,其实可以选择的歌有很多很多,甚至三首民谣里必然有一首是爱而不得的! 质量参差不齐,但都在及格线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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