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梅校花过于嘴硬_第420章 国民爸爸!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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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怡和小豆子也被这个操作整懵了,连她们这种圈内人都想不出这种操作啊。
  “博叔叔,你天生就是吃娱乐圈这碗饭的。”子怡愣了半晌,最终还是说出了这句。
  博爸听到这话很是得意,娱乐圈而言,本质上和他做生意没啥区别,甚至更简单一些,不就是要会装吗。
  只要抓住观众喜欢看的点,就没难度了。
  一张照片,一段博文,表面是在述说对儿子的思念之情,其实只是想告诉各位网友,我!博越他爸!
  网友的细心程度,自然不用多说,刚关注的七十万人是第一波注意到这条微博的。
  细看之下彻底疯狂,一时间奔走相告,越来越多的粉丝关注上了博爸的微博。
  【你的酒窝没有酒】:“爸,微博坏人多,跟我回家吧!”
  【筱筱】:“楼上的姐妹,你怎么敢的啊???乱攀亲戚?我爸什么时候成你爸了?”
  【只要平凡】:“哭了,不知道为什么,看到这段朴实无华的文字,还有照片里那双脏兮兮就像刚干完农活的手,有一瞬间的鼻头发酸,想起了我那遥远的父母!”
  【斗气化马】:“楼上的朋友请节哀!人死不能复生!(蜡烛!蜡烛!蜡烛!)”
  【看繁华落尽】:“呃呃,他说的应该只是在遥远乡下的父母吧?”
  ……
  ……
  博爸刷评论刷的很是得意,不过他没把一片叫爸的评论放在心里,可慢慢的越叫越多,越传越广。
  就连一些网红拍视频,也会叫一声爸。
  这一幕让博爸有些看不懂了,何至于此啊?
  刷个微博多了几百万个儿女?
  甚至发展到后面,博爸神奇的得到一个“国民爸爸”的称号,或者可以说“国民公公”。
  无数网红和小明星艾特博爸,还特么都是统一格式。
  “爸,我老公呢!”biqubao.com
  “爸,请把我老公寄给我。”
  “爸,你还有其他儿子吗?”
  网上的闹剧,看的安姐是咬牙切齿,恨不得食其肉啊!
  “我还没叫过爸呢!她们好不要脸啊!!”
  博越看的好笑,伸手在她小脑壳上揉了揉:“乖,那你现在就可以叫。”
  “在这里吗?”安安突然变得有些羞涩了。
  “没事,迟早的事。”
  安安眨动着灵动的大眼睛,脸色有些微醺的红,再也不复以往的洒脱,变得有些扭捏了起来,但还是强壮淡定的面向博越,轻轻开口:“爸爸~”
  “唰!”
  “唰!”
  这一瞬间,博越至少感受到了四道眼神聚焦在自己身上,满满的惊讶与不可思议,甚至还有着一些怀疑人生的错愕感。
  博越也懵了呀,一种名为社死的感觉涌上全身,不过现在可没时间让他社死,如果眼神能杀人,安爸的眼神早已把博越千刀万剐!
  “那…那个安叔…我如果说安安叫错了,你信吗?”
  安爸只是淡淡的笑了笑,面上看不出任何喜怒,这一刻的城府都提升到了顶点,喜怒不形于色,玩的是恰到好处。
  但手上没有丝毫的停顿,自己老哥们家的东西放在哪,他闭着眼睛都能找到,转身,走进厨房,不消片刻手里已经多了一把……鸡毛掸子!
  “叔…叔…别闹,我先走了,我们早点回京城还有事呢。”
  “爸妈,我们走了,你们注意身体。”
  博越留下一句,拉着安安就跑,一路狂奔出门,王叔已经在车前等着了。
  看着他气喘吁吁的表情,无奈上面帮他整理了一下衣领,语气里是止不住的埋怨:“都是大明星了,怎么还这么毛躁呢?”
  博越顾不得说什么,拉开车门就钻了进去,躺在后座上缓了好久才喘匀气。
  一旁的安安眨动着明亮的大眼睛,看到博越这样笑个不停。
  “咯咯咯~~你别怕呀,不是你让姐姐叫的吗?”
  博越嘴角抽了抽,有着一肚子的槽像吐,这丫头真的太皮了,要叫也不能当着安爸的面叫啊,那是真会出人命的。
  等子怡和小豆子搬着一大堆行李出来后,王叔一脚油门直奔机场。
  博越几人回家本就是有正事要做,京城还有一大摊事要做,真的没时间待家里啊。
  他有时候都会有些无语,明明自己不差钱,为什么反倒越来越忙了呢?
  …………
  两个小时后,京城国际机场!
  来接机的是黄总和林盛,这两人作为千寻的股东,博越决定搬公司,总要让他们知道一下的。
  “老板!一路辛苦啊!”
  “老板,你的报道我看到了,厉害啊!奖章拿来了吗?我又在千寻开了一道奖章墙。”
  博越:“……”
  这是继照片墙之后的又一骚操作?嘴角忍不住抽了抽,博越没敢接这个话茬,生怕黄总又说出什么雷人的话。
  更何况奖章他根本拿不来,早就被博爸收了起来,说是要盖一座新的祠堂,等祠堂盖好后就供在里面。
  对此博越是无奈的,我人还在呢!把我的成就奖章挂在祠堂里供奉,是不是有那么点不妥………
  但老爸的脑回路不是他能想象的。
  “黄总,林总,今天找你们来是有点正事要谈。”
  林盛目前在公司除了是导演外,还负责管理电影和电视的部门,当然,大部分工作都是其他人做,他只是挂个名而已。
  “老板,您说!”
  ……
  两人都听出了博越话语里的认真意味,所以在车辆启动后,坐直了身子,一副聆听教诲的神态。
  “对于林总上次所说的搬办公楼一事,我认真考虑过了,公司目前的架构只是一个框架而已,还不够完善,再加上我想新添几个部门,公司目前的三层楼是不够的。”
  两人听到这里表情都有些愕然,林盛更是彻底呆愣,听这意思,您是真打算搬啊?
  “老板,这件事是不是再商酌一下?我不是持反对票,而是搬一家公司需要考虑很多问题,员工的流逝,上下班的通勤,地理位置的优劣,等等因素都要考虑进去。”
  林盛这话说的很是坦然。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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