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总啊,这太贵重了,你还是拿回去呀,给婉蓉姐多好。” 这架钢琴博越看了,藏音阁这个品牌他也知道。 高端琴行,里面的乐器,随便一把吉他,就没有低于五万的,更何况是制作精良的钢琴了,少于一两百万想都别想。 黄总看到被拒绝,也不意外,老板什么没见过,怎么可能看上咱老黄的钢琴!不过,这架琴,他今天送定了! “老板,您千万别拒绝,这架钢琴放在公司里,也是浪费,我给您放在阁楼,您没事还能用用,也算物尽其用了。” 黄总说完,看到博越还想说话,眼珠子一转,对安安道。 “老板娘,您来看看。” 曲线救国这一套,咱老黄也会玩,老板娘一定要巴结好,有时候一个枕边风,顶的上自己好几年的努力。 安安在一旁乖巧的站着,没想到还有自己的事,不过又被叫老板娘了,她有些开心,明明自己不想动,可脚丫子它不行话呀,自己就走了过来。 看到安安过来,黄总解释道。 “老板娘,您看看这架钢琴,音板以及支架,都是用较为软的梧桐以及白松木制成,这样有弹性,会更方便的传导振动。” “来,您再看看这个琴弦,高中音部分都是钢丝制成,低音部分加了一些紫铜,还有这键盘,都是用上好的象牙制成。” 说完以后,黄总悄悄打量了一眼安安,低声问道,这个时候声音不能太高,一定要低声,会让人对你更信任。 “老板娘,您觉得怎么样?那我就给您放阁楼了?” 安安下意识点了点头,这架钢琴真的好美,黄总只是大概介绍了一下,整体是木制的,且不低于二十种木头,混搭在一起,没有一丝违和感,就像是一块整体一样,没有一点手工的痕迹。 不过点完头她就后悔了,自己怎么被忽悠的收下了,一边往博越身边走,一边摆手,虽然你加我老板娘,但是你家老板娘拿不了主意,这种事还是交给你老板吧! 博越看着她钻进自己怀里,有些失笑,不过丫头都收下了,他也不愿意让安安落了面子,想了想说道。 “黄总,琴可以放这,钱我必须给你,这架钢琴可不便宜呀。” 黄总自然是推脱了,要没有博爸,他现在还拿着剧本,到处找老板投资呢,是博爸给了他机会,让他有往上爬的资本。 身后还有博家撑腰,前些年虽然没赚到钱,但娱乐圈这一亩三分地,还真没人敢惹他,生意做的一直稳稳当当,所以对博家,他是感恩的。 “老板,别提钱,要没有博董,就没有现在的黄总,您要是给我钱,那就是打我的脸。” 看着黄总一脸认真的表情,博越无奈只能收下,但还是叮嘱道。 “那就放这吧,但是,以后不准给我送礼,只此一次,你是自己人,哪有来自己家还送礼的?” 这句话可谓让黄总,从心暖到脚,止不住的开心啊,值了!就这一句话,俺老黄就值了! “老板你放心,以后绝对不这样了!” 这种话博越也就听听而已,他能信?音个屁呀,鬼知道黄总思绪跑哪去了。 ………… 几人闲聊了几句,子怡领着送餐的小哥走了上来,冲博越点了点头。 博越招呼着众人坐上了餐桌,这会已经八点半了,几人也就没有下去,在阁楼上看着稀缺的星星,吹着晚风,喝着小酒,倒是别有一番风味。 晚上的餐订的是火锅,九月初的夜晚,已经有些凉爽了,平时出门都要穿长袖。 众人围坐在在一起,侃大山,听着黄总的陈年旧事,一时嘻哈声不断。 “黄总,您方时没有甩他一巴掌嘛?” 听着洋子的话,黄总讪讪一笑,求人办事,哪能甩人巴掌的,即使被人把剧本扔在了地上,不也得低声下气的道歉吗?生活不易啊。 “那哪能啊,叔当时就差给他跪下了,瞪着眼睛问他看不看,那人差点没被叔当场吓死,连犹豫都没有。” 黄总用最逗的语气,说着最不堪的往事,众人却都没有嘻闹,看着眼前并不高大的男人,却好似多了一种感同身受。 人能做到用讲故事的方式,说出自己的过去,这本就是一种成长。 安安不喜欢这种尴尬的场景,看着众人沉默都不说话,安姐眨巴着眼睛问道。 “然后呢?那人犹豫都没有,最后给你投资了嘛?” 黄总霸气的甩了甩手:“咱老黄何许人也,能让他拿捏了?” “1000万有吗?”安安小心翼翼的问道,为了照顾黄总的面子,他已经说的很少了。 黄总一时有些语塞,缓缓说道:“他犹豫都没有,转身就走了…” “噗嗤!” “哈哈哈。” “笑死了。” 众人笑作一团,饭桌又恢复了欢快的气氛。 在座的除了黄总,李安,小溪,家庭条件都不错,真的没有经历过这种事,但是人的心情是可以共通的。 酒过三巡,博越才说起了正事。 “黄总,李安和洋子你负责签进公司。” 听到聊起正事,黄总也正了正神,他来的时候就注意到了李安,这人他认识,还很熟,不过李安不认识他。 之所以熟,是因为这家伙在圈里的名声坏了,一帮娱乐公司的经理,老板,把这家伙当成了艺人的反面教材。 教训自己公司不听话的艺人,常常会说一句话:“别特么跟李安学,学也学像点,第一天进公司就骂一哥,你们要这样,我兴许还能多看你一眼!” 但是现在,这个刺头要来千寻,黄总心里是拒绝的,千寻不在乎你有没有名气,咱老黄可以捧你。 但你必须有一点,那就是要尊重咱们老板,这一点不能打折扣。 在黄总看来,现在的千寻,已经变成了博越的粉丝后援会,林盛,庄庆,tm女团,黄婉蓉,铁铁的无脑粉,至于黄总,他是把自己排除在外的。 俺老黄能是无脑粉?咱就是老板的马前卒啊! 自从“前度”道歉后,现在的娱乐圈,能被咱放在眼里的,屈指可数,老板一句话,没有咱老黄不敢惹的,咱能叫无脑粉嘛?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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