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爸也很是满意的看着自己儿子,儿子确实长大了,知道顾及别人的感受。 博越挠了挠头,有些不好意思,“嘿嘿嘿,林老,您别这样说,小子也是怕您多想。” 林老不在意道:“臭小子,老头子活了大半辈子能跟你一个小辈计较吗?既然采访完了,就安心等着吧,报道这几天应该就会出来。” 博爸听到这话,立马来了好奇,这件事可谓是他的心病了,能早点出报道,也能放下一口气,连忙追问道。 “林叔啊,报道会怎么发表啊?” “你们留记者的联系方式了吗?这几天可以问问她,会发在哪期,到时候买份人民日报。” “那网上应该也会有吧?” 听到林老的话,安安追问道,年轻人很少看报纸,如果网上也有,会有不少人跑去看看,也能给自家越越提提名气。 安安对博越的发展一直很关心,哪怕是几人来了京城,安安也会每天在微博上发点照片之类的。 林老对年轻人的东西,了解的不是很清楚,但他格外关注国家大事,和一些官媒。 “会的,到时候官微和其他平台的账号,会同时发布,和纸质报纸时间差不多。” “那太好了,越越的微博已经开通了,会吸不少粉丝的!” 看着比自己还要高兴的小妮子,博越宠溺的摸了摸她的头。 “要那么多名气做什么?又不能当饭吃。” 安安把他摸自己头的手,拍了下来,“很厉害的好吧,有了名气,你就可以发表你那些歌,不是有很多歌都可以合唱吗,到时候我们可以一起呀!” “所以你还是为了宣誓对我的主权?” “那又怎样,你不愿意啊?” “我愿意,我希望宣誓对我的主权这件事,你可以永远做下去。” 看着一旁说着悄悄话的两人,洋子都有些无语了,“不是诶,安姐,那些歌是我的,你别抢!” “越越写的什么时候成你的了,想要自己写去。” “我不会,我只会唱…” 几人这边正在闲扯着,就听见了林老的声音。 “行了,你们年轻人对网络上的东西,比爷爷懂,你们回头自己查吧。” 林老想了想接着说道:“这件事已经结束了,也该想想未来怎么发展了,娱乐圈这条路并不好走,如果一定要走这条路,要保持警惕心,指不定哪天就被人捅一刀。” “放心吧林爷爷,有越越在,他会保护我的,而且他还会写歌,会写剧本,很厉害的。” 听到安安的话,林老也被吓到了,这完全是不同的领域啊,会写歌的不一定会写剧本,会写剧本的不一定会写诗,这小子什么都会写? “林老,没那么夸张,就是瞎写,您别听她的,我随便写一点东西,这丫头都觉得好。” 安安有些不服,明明就很好吗,“哼,说的我像没有审美一样,你要写的差劲,我怎么可能夸你。” 众人看着这俩孩子也被逗笑了。 行了,别聊了,来吃饭。 奶奶端着菜出来,冲他们喊了一声,几人连忙起身去帮忙。 …… 在林老家吃完饭后,众人便回了锦瑟的家。 安安一到家就有些兴奋,有一种回到了自己地盘的感觉,不再那么拘束,在别人家里哪怕被照顾的再好,也会不自然。 “叔叔,你今天这手送礼玩的漂亮,林爷爷都没看出来!” 看着有些兴奋的丫头。博爸也很是开心。 “你以为林老真没看出来啊?他什么都知道,只是叔叔把面子里子都给了,他没法拒绝。” 安安被博爸的话惊呆了,“啊,什么时候看出来了?我怎么不知道,我就记得我们聊了一会,然后吃了个饭,连酒都没喝,就回家了呀。” 博爸笑了笑,“丫头啊,看出来不一定要说出来,给人留面子自己也会得到应有的面子,林老拿袋子的时候就知道了这些东西品质,但他没拒绝,说明我们的目的达到了” “啊?看一眼就行吗?你们大人的世界真难猜啊。” “是的,大人的世界就是靠你猜,它没有1+1=2这种确定答案,而是充满了不确定性,靠你自己悟了。” 博越突然插话:“爸,你别跟安安说这些,她又听不懂。” 安安正在想着博爸的话,听见自己被嘲讽了,立马炸毛,“呀,你说谁听不懂呢?” “那你都没看出来。” 少女突然有些羞耻,好像所有人都看出来了,就她一个人傻傻的看不出来,不过再怎么羞耻,也不能在这家伙面前跌份! “我…我看出来了,我真的看出来了!!!” 最后一句话说的极其用力,好像在给自己打气一样。 安安说完后,看到博越盯着自己笑,忍不住一阵气愤。 这家伙真的是太过分了!怎么能这么说我!我还在林爷爷家说他会写歌写剧本呢!再也不帮他说好话了! 博越自然不知道小家伙心里怎么想了,他只觉得自家丫头太可爱了,那懵懵的小表情特别有意思。 博爸和博妈看着两人也有些好笑,这几个孩子从小就这样,还有个洋子充当活宝,不管走到哪都少不了欢声笑语。 “儿子啊,爸跟你妈准备明天回去,你们在这边没事的话就一起走吧,你安叔已经出门好久了,家里没有他好没意思啊!” 听到博爸的话,博越想了想,便说道:“我在这边的事情也差不多忙完了,最近没什么事,回去也好。” 安安眨着大眼睛,她是不想回去的,回去了要被老爸管着,晚上都不能在越越家过夜,和越越睡觉都要偷偷摸摸的,但是回去还有事,快开学了,今天已经八月九号了,还要去看看越越的师傅。 呀,好烦啊,生活不易,安姐叹气! 安姐想了想,还是开口问道:“叔叔,我爸去哪了?” 博爸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好似在回忆自己的老兄弟,良久叹了口气。 “你爸呀,他去九寨沟旅游了,归期遥遥无期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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