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冰只觉得成功不是偶然,人家随口一说,就是经典,拿什么比?算了,摆烂了,但是采访还要继续。 “好一个以梦为马,不负韶华,先生果然出口成章,在采访的最后,我还有一个问题希望您能解答下。” “您请说。” “这首诗为什么叫《上李邕》。 这个问题博越想过,当时抄这首诗的时候,他查过历史,这个世界也有李邕,所以丝毫不担心。 “上就是呈上的意思,至于李邕,是唐朝时期的一名书法家,文学家,史记有记载,此人性格狂傲,看不起后辈。” 冰冰眨了眨眼,这么厉害的嘛?为一个历史人物写了首诗? “所以您是借古人的名,写自己的东西。” 博越没有回答冰冰的问题,而是陷入了沉思,这都到最后了,连自家小妮子和洋子都没机会提,总要说说吧,希望这个记者能接住话了。 “是的,李邕是这首诗的创作来源,也是他的事迹给了我灵感,但是这期间我的两个朋友,也给了我很大的启发,是他们的坚持和鼓励让我写下了这首《上李邕》。” 冰冰眨了眨眼,觉得面前的少年特别有意思,这明显是想借着采访捧一下自己的朋友,不过她也不介意帮帮这个过于优秀的大男孩。 “哦?您的朋友是?” “一个叫安雪,一个叫刘洋,今年和我一起报考了北电,不出意外的话他们会进入娱乐圈,相信很快就能和大家见面。” 冰冰再次转身面对摄像头:“对于大家比较好奇的李邕作者已经给了明确的答复,这首诗虽然是现代人写的古诗,但也离不开古人的事迹,希望大家以后做什么事,可以对症下药,找到明确的方向” “至于作者所说的两位朋友,冰冰个人是比较好奇的。” 说完最后一句话,冰冰朝着镜头露出了自己的招牌笑容,特别甜美。 …… 摄影大叔关闭了摄像头,几人立马放松了下来。 冰冰看着面前的大男孩,忍不住说道:“小越,你处理的太自然了,姐姐采访了那么多人,能像你这么成熟应对的真的很难得!” 博越自家人知道自家事,他的性格从小就养成了,太稳了。 “哪里呀,姐姐客气了,走吧我们出去?” …… 博越带着冰冰两人出来的时候,博爸就走了过来:“记者同志,这是结束了?” 冰冰甜甜一笑:“对呀,叔叔,问了几个问题,就差不多了,回去以后我会整理下的。” “别叫叔叔,叫伯…”博爸下意识想反驳,突然刹住,轻咳一声。 一屋子人听见冰冰的话也很开心,几人进去已经一个多小时了,出来的时候,记者面带笑容,证明采访的很顺利,也就不再担心。 冰冰终于有机会抬头看看这个大平层了。 满满的北欧装修风格,这种格局最少有三四百平方,而且极致豪华,要能住在这里就好了,可惜了,自己赚一辈子钱也买不起这里的一间房。 看着紧紧抱住少年胳膊的小丫头,看着她露出了防备的姿态,冰冰有些失笑,这丫头就是少年所说的安雪嘛?这是怕姐姐跟她抢? 如果有机会还真的想抢一下呢,有钱有颜,要能追到,那不就一步登天了。 摇走了脑袋里的想法,冰冰转头跟博爸说道:“叔叔,那我们就先走了,回去还要交差呢?” 博爸为人本就豪爽,看着两人忙了大半天,刚忙完就要走,连忙拦住:“这么急嘛?留下来吃个饭吧,大老远跑过来,一口水都没喝。” 博妈也上前劝道:“是啊,小姑娘,要是不想出去的话就让你叔叔订一桌饭菜,哪有上门不吃饭的道理。” 冰冰和老刘看着眼前过于好客的一家人,也有些无奈,不过回去也没什么事,今天的任务算是圆满达成了,想了想冰冰也就答应了下来。 “那就麻烦叔叔阿姨了。” 博妈听见冰冰终于答应,也很是开心,她没文化,也不懂记者是什么,但她知道记者可以决定,怎么写自家儿子的报道。 俗话说吃人嘴软,拿人手短,让别人吃好喝好,总不是坏事,这是老一辈的处事原则。 “你这丫头,麻烦什么啊,来,当自己家一样随便坐,老博,快去订菜。” …… “叔叔,太多了,餐桌都摆不下了。” 冰冰有些诧异的看向餐桌,整整13道菜,三份汤,旁边还放着一堆餐桌放不下的西餐和海鲜。 博爸刚打发走送餐的工作人员,听见冰冰的话,转头说道:“不多不多,叔叔不知道你们的口味,就都买了些,咱们换着吃,我们博家也是书香门第,哪有客人上门不让吃好的道理。” 摄影老刘在一旁咂了咂嘴,这可是唐记的中餐,只闻其名从来没吃过啊,这随便一道菜都在四位数以上啊。 对这家人的神秘,爱看网文的老刘心里又是一顿脑补。 “叔叔,吃不完太浪费了。” 博爸摆了摆手,“不会浪费的,放心吧,等会让他们送去千寻交给黄总就好。” “好了,快动筷子,大家吃好喝好。” 说完博爸又转头看向老刘,“这位摄影同志,咱们喝点?” 老刘连忙摆手,“老哥啊,别叫同志,您年长几岁,如果不嫌弃,咱们兄弟相称就好,至于酒就不用了,我们来的时候,是我开的车。” 博爸有些开心,嘿,这文化人想跟咱个挖矿的,兄弟相称,这是好事啊,咱老博就喜欢文化人。 “老弟啊,哥怎么会嫌弃,这不是大事,等会我让人开车送你们就好。” “小越啊,在酒柜拿瓶好酒。” 博越都有些无奈了,头一次见灌人家摄影酒的,这特么老刘要是喝醉了,回去少不了一顿骂吧,不过也没拆自家老爸台,走到酒柜旁,看着老爸带来的几瓶酒。 啧啧啧,这哪是酒啊,这都是金子,五粮液,五星茅台,赖茅,国窖,多少酒都在外面绝版了,老爸给酒柜直接放了12瓶。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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